糊涂县令断糊涂案,书生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真相却令人惊讶
清朝年间,有一朱姓书生,为人轻薄,善开玩笑,不过本性却不坏。结婚半年,其妻子不幸因病逝世。
妻子过世太早,书生想央求媒婆给自己说一门亲事续弦。却在媒婆屋外碰到一靓丽少妇。当媒婆问起他想找什么样的人做妻子时,这个书生又开始不正经了,他告诉媒婆说:“我刚才在屋外面看见你的邻居,小媳妇长得那叫一个标志,身段、面貌都是极佳,要不你就把她说给我当妻子吧!”
媒婆知其本性,所以明白这书生又在开玩笑,于是,笑着回答道:“这还不简单,你若将这少妇丈夫给宰了,我拍胸脯保证把她说给你为妻。”其实媒婆言外之意是,你小子别想了,人家已经有夫家了。书生笑着回答道:“那好,一言为定。”书生和媒婆闲聊几句,便离开媒婆家。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月后,那妙龄少妇丈夫外出讨债,死在野外。县衙查案将所有邻居全部拉来询问一番,这时候媒婆想起一个月前朱书生开个那个玩笑,就向县官老爷如实禀报了。县官一听还有这事,立马派衙役将书生拘过来。书生大呼冤枉,坚决不承认是自己杀了人。县令一听,觉得这人不见棺材不落泪,而且那妇人肯定是同谋,于是,将少妇也一同抓来审判。
对书生用刑不管用,但是一个妇人哪见过这阵势,一通刑罚下来,招架不住,只好招认了。有了供词,县令又找到书生,严刑拷问。书生不忍心见一个柔弱女子受刑,说道:“她受刑不过乱说,肯定被冤枉的,而且也会背上不贞名声,纵使如此,我又于心何忍呢?我招了!是我杀死她丈夫想再娶她,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人所为,与她无关,她毫不知情。”
县令说:“那你拿出凭证。”朱生说:“家中有血衣可作证。”但是派的人去家里翻来翻去怎么都找不到。县令以为朱生欺骗他,大怒之下打得他死去活来。书生只好说:“我藏起来了,我带你们去找。”到了朱府,书生对母亲说:“拿的出血衣要死,拿不出也要死,而且死两个人,反正都是死,不如少受折磨,死的痛快。”母亲听了悲痛欲绝,但还是进入内室,一会拿着一件沾满血的衣服出来。物证已有,书生也已经认罪,所以判了书生死刑。
过了几个月,快到书生行刑的日子。县令正在大堂审案,忽然一个面目狰狞、手持长刀的恶汉跑进公堂。这名大汉目睁双眼,对着县令咆哮道:“什么狗屁青天大老爷,如此糊涂判案,怎么当好父母官?”十几个衙役想上前制服这位壮汉,却被他轻轻一挥手,全部撩到。县令大惊失色,想要逃走。只见这大汉怒道:“我是关帝跟前的将军周仓,昏官敢逃,取尔狗命!”县令被吓得俯倒地上,瑟瑟发抖。只见大汉说了一句“杀人者宫标,与朱生无关!”说完,这大汉瘫倒在地,像死了一样。众人见他不动,慢慢靠近捆绑起来,用水泼醒,那人一醒,看到如此场面大惊失色。众人一问姓名,原来他就是宫标。县令回想刚才的情形,下令抓起来拷打一番,这人招认就是他杀了妇人丈夫。原来这宫标就是街头一个无赖,无意间知道那妇人的丈夫讨债回来,便在野外趁四下无人将其杀害,将钱财据为己有。
听到朱姓书生被冤枉为杀人者后,暗自庆幸,有天跑到关帝庙去玩,迷迷糊糊不省人事,然后又奇怪的拿把刀跑到县衙。县令再审书生,问书生血衣从何而来,书生回答不知道,招来书生母亲才知,原来书生母亲不忍儿子受苦,自己刺破手臂,染了衣服,一检查,果然还留有伤疤。
朱姓书生无罪被释放,县令因为判冤假错案被告发,丢了官职,死去丈夫的妇人被婆婆允许改嫁,然后感恩书生的义气,嫁给了书生。这个故事收录在清蒲松龄的小说《聊斋志异》中。很多人看后觉得苍天有眼,不让好人蒙冤,最后还使得讲义气的书生抱得美人归。但是我这里看完觉得很有疑问,提出另一个观点供大家参考。
书生与妇人勾搭成奸,共谋杀死妇人丈夫,待到东窗事发,两人装作被屈打成招,其母不忍儿子受苦,演绎了一番苦肉计。待儿子被判死刑后,花钱找人顶罪,更是演绎了一场大戏,让宫标成功骗取信任,最后书生被救,宫标成为替罪羊。当然,只是一家之言,原作者蒲松龄肯定不是这么想,本人也只是觉得这样也说的通,有钱能使鬼推磨,历史上顶替死罪的人也有,宫标一通表演并不能洗清书生的罪。欢迎大家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