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政律师随笔:少讲执行难,多问怎么办?...

王汉政律师随笔:少讲执行难,多问怎么办?

10个案件,9个执行不到位,这是普遍现象。
今天是五一节后第一天,下午四点委托人发来短信截图,已经收到法院打来的执行款近124万元。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起诉当时也没有财产,被告也是失联了,委托人在同乡推荐下,我代理了该案,从一审到执行全过程。

该案进入执行,我们都找不到财产,后来该案被终本了,但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搜索搜索一遍这个被告各种信息。某天竟搜索到了一份判决书,刚刚登出来就被搜到了。就是这个判决书的原告,他也是被告的债权人,在这个案件中,他提供了一个《还款计划》用作证据。《还款计划》的内容明确约定:用两个某县城财富中心两个铺面进行抵押还款。对方请求对该两个铺面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法院以铺面产权未确定,抵押未登记为由驳回了。

就这份判决暴露出了两个铺面,我始终未查询到被告有房产的信息,哪怕备案登记信息也没有,更不要说不动产登记信息了。获知该情况,我立即向承办法官沟通,调查了解该铺面情况。

承办人在我多次沟通后,勉强给我开了一个律师调查令,经过调查该两个铺面只是备案在他人名下,没有办理产权证,更没有被查封,该案下一步如何办理,我已经很清楚了。没有查封,我很高兴的,该案应该可以逆转了,这是我对该案基本的判断。
备案登记在第三人名下房屋,如何执行?首先就要确定房屋真实归属问题。

有了该财产线索,我多次申请承办人去开发商和物业出处调查,开发商当然不承认被告拥有该房屋,物业说不清楚,他们不管产权人是谁。在我要求下,我要求物业提供收物业费原始收据等情况看看。后来一查询,物业费收据底单名字就是被告的。有了被告交物业费收据,当然不是证明产权人,但基本可以确定该房子与被告有关了。

承办人顺便从物业处调取到了铺面备案登记人的电话等基本身份信息,承办人立即就致电第三人,要求第三人就该铺面说明情况。第三人按照规定时间去了执行局做了笔录也提供了两份铺面买卖合同和借条等流水信息。

第三人笔录基本意思是:被告购买了他两个铺面,分2次付清了购房款,但第三人又借给了被告150万,铺面一直未办理产权证,也换不了备案,被告又将两个铺面抵押给了第三人,现在第三人说房子还是他的,不同意法院处置该铺面。

第三人这种情况能够排除执行这两个铺面吗?我知道第三人被坑了,也建议其立即起诉,但第三人是不信任的。

法院立即就恢复了我案执行,对该两个铺面进行了查封和评估拍卖,没有腾房。第三人没有去起诉,而是提出了执行异议,但都被驳回了。

该铺面为什么能够执行?因为第三人与被告也只是一个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抵押权并没有生效,铺面买卖合同成立并且生效,只是第三人未履行完过户办理产权登记义务,铺面并不是第三人所有,铺面也实际交付被告了。不能以备案登记所有人身份对抗强制执行,他的身份也只是普通债权人而已。

自败诉后,这个第三人也没有说什么,也始终未起诉,更没有参与分配,另一个将该铺面暴露出来的债权人,竟不了了之,没有获得优先受偿权后放弃了,执行案号都没有查询到。

该委托人运气好,坚持了就有希望。解决法律问题请关注@铁齿状王
作者王汉政昆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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