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需要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利剑出击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了很多年,但是因为多方面的原因,耕地保护还是面临极大的挑战。2020年7月31日,自然资源部有关领导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指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看来保护耕地红线压力不小。会议提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是多年来最高层对耕地保护最严厉的要求,面对耕地保护压力,面对粮食安全问题,中央释放出非常明确的信号,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乱占耕地必将严惩。

笔者认为,针对当前耕地保护、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长牙齿”的措施,需要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利剑出击。

一、夯实基础

当前耕地保护不力、执法软弱的许多问题是体制、机制原因造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加强耕地保护,首要是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从当前情况看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健全法制。修改《土地管理法》,赋予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等行政执法措施,面对违法时能立即亮出锋利的“剑”,而不是苦口婆心地宣讲劝导,下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完事。改革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处分办法中占耕比超过15%才问责的规定,出现非法占用耕地未及时制止和处置的,都要追究监管责任。

2.建好队伍。机构改革后,有五个行业建立了综合执法队伍,但负有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责任的自然资源执法,不在综合执法队伍之列,很多地方执法力量不仅没有加强,反而削弱了。土地执法中巡查靠走、执法靠吼的局面没有任何改变,土地执法者有穿西装的,有穿夹克的,有行政编制的,有参公的,有事业的,还有招聘的临时工,这样的队伍实难承担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

3.下放权力。目前,土地执法行政处罚权基本上是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行使,乡镇无明确具体的执法权。县级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对辖区内几百平方公里地方的土地违法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应在立法上授权乡镇可以行使土地执法权,压实一线监管责任,打通耕地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制度

1.建立土地警察制度。对不听制止乱占耕地的,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未触犯刑律的给予治安处罚,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

2.强化政治督察。把自然资源部的部门督察上升为中央耕地保护督察,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让耕地保护不再是部门的事,也不再是政府的事,而是党委的事。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耕地保护,应该成为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和责任。更何况一些地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还是地方党委不依法决策的结果,不压实党委责任,无法从体制上解决根本问题。耕地保护工作不力,不是简单的工作责任,而是政治责任问题。

3.建立内部监察制度。对土地违法以及对土地违法负有责任的人员,土地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该立案不立案、该追究不追究的,要实行督察问责制度。卫片执法不仅要发挥发现处理违法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还要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

三、利剑出击

前些年有人戏言,《土地管理法》和《环境保护法》就是一把打不响的枪。在多轮环保风暴的重拳出击下,《环境保护法》已成了一把利剑,地方党委政府环保意识大大提升,违法排污企业也不敢再无视环保要求。在环保督察中,一些地方对辖区内企业一律关停的做法虽然不符合相关要求,但体现了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畏惧。土地执法也应通过真查、严惩,严厉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坚决扭转法不责众、因公违法等错误观念,坚决纠正“你占一点,我也可以占一点”的土地乱象,让土地红线真正成为触及就会死伤的高压线,树立全社会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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