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造假技术到底有多厉害? 曾坑得纪晓岚哭笑不得

你是否有这样的体验?
报了个团去旅游,本来想好好的欣赏自然风光,结果却被拉到某“知名”珠宝博物馆购物,看上一块玉花大价钱买回家去,却发现这玉就是块普通石头,价值不超过十块钱;
有时候买了杯茶颜悦色,喝到嘴里却味同嚼蜡,正准备投诉,定睛一看才知道,这哪是茶颜悦色,这分明是茶颜“观”色嘛;
还有电视广告里面的一穿就瘦减肥裤、谁用谁说好的名牌表、一直打折的贵州茅台、今年过节不收礼的各种保健品……
一不留神,康师傅也变成“康帅博”,新鲜猪肉也注了水,奶粉里多了三聚氰胺,就连疫情期间的口罩和疫苗都给你造个假……
别说了别说了,一说一把辛酸泪,假冒伪劣,可真是让人深恶痛绝。
有时候真想穿越回古代和淳朴厚道的古人打交道,那时候肯定没有什么假货赝品。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01

 

古代千奇百怪的造假事件
要说造假,那还真是有历史渊源,古人的创意可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少。
比如在宋朝时期,一个卖花的老太太就用插花代替真花在市场上卖,堪称插花艺术的起源了。
还有一些被人们称为“白日贼”的人,他们将纸做的衣服代替真衣服,用铜铅代替黄金,用普通的树木代替檀香。更有甚者,有些人用死马肉代替獐肉、鹿肉,以次充好,嚣张至极。
正如周密《武林旧事》说道:有卖买物货,以伪易真,至以纸为衣,铜铅为金银,土木为香药,变换如神,谓之白日贼。
不仅仅是普通大众,历史上的著名人物甚至皇帝都曾受到过假冒伪劣的蒙骗。
清朝时期著名的才子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里面就曾提过,他曾经买过墨盒是泥抟的,读书的蜡烛是泥做的,甚至用来改善伙食的鸭子都是泥做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西汉文帝时期,一个叫新恒平的人还企图用刻着“人主延寿”的伪造玉杯和周鼎蒙骗文帝获取名利,胆子大到皇帝都敢骗。当然,欺骗皇帝的下场是很惨的,他最终被夷灭三族。
如果说这些还是常见的小打小闹,那么假种子假药的售卖就是伤天害理,罪行昭昭了。
清朝的时候,在定远这个地方,由于旱情的影响,六月份才开始下雨,农民只有考虑种荞维持生计,但又苦于没有种子。
这时候一个商贩却把自己家中的陈荞蒸得硕大饱满,然后大贴招牌把“荞种”卖给这些急于求生自救的农民,最终获利高达千万。
但同时,在这一年里,由于假荞种的种植,成千上万的农民被饿死,暴利之下是堆积成山的白骨和万死莫赎的罪行。
这是记载在清朝许奉恩的《兰苕馆外史》中的故事,他在其中也写到,这个发大财的人最终被雷劈死,天公还在一个釜的底部写上“蒸荞误人,粉身莫赎”八个字,让他受到了天谴,这其中虽然有演义的成分,但也算是为那些饿死的饥民出了口恶气。
02

 

鉴别假货,古人也有招
现在我们经常能在网上看见各种“高仿”、“A货”,一些品牌为了抵制这些仿品的冲击,便研发了许多商标技术,使得他们的商品能被消费者所识别。
其实,伪造名牌这件事很早之前就出现了。
在宋朝的时候,有一个叫任一郎的人擅长做鞋,于是各种仿品冒品争相涌现,抢占市场。
为了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任一郎就在鞋子内侧藏了一张写有制作时间和编号的字条,让那些伪造模仿的人无处可去,这可不就是现代的防伪码么。
而到了明清,人们的防伪意识逐渐增强,在一些名牌产品上都会有鉴别标识,从而一步步演化成现在的商标。
同时,还出现过一部专门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虽然其出现的背景和时间都颇为尴尬,但这也是我国比较早的一部商标拟定的规范。
在古代,药物造假也十分猖獗,而假药售卖的结果无疑是灾难性的。由于人们往往不能正确的识别各种药材,知识的局限便使得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假药也从而获得了生存空间。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鉴别药材,一些医药专家专门撰写了假药鉴别指南,比如陶弘景所著的《本草经集注》,还有宋朝时期编写的《本草图经》,就成为了医学界鉴定药材真伪的重要工具书。
可见,古人为了打假防伪也多番花费心思,完全不输现代人。
03

 

论打假,古代政府也不是吃素的

有不法之事,就一定有维持正义的人;有假货,就一定有打假的政策。
对于假冒伪劣,无论是九五之尊、朝廷要员还是平民百姓,都深受其害,苦不堪言。因此自古以来,打假都是政府严打严抓的重要方面。
要打假,就得有依凭,各个朝代都制定了各项政策措施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现在,就让我们化身法官,手拿古代的各项律令,来伸张社会的正义!
早在西周时期,就规定了只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器物、生活用品和食物才能被拿来市场上买卖,这应该也是中国最早的文字可考的政府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了。
可见,人们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学会投机取巧,不然政府也不会制定这些措施来对其实施管控。
若你是唐朝的法官,手拿《唐律》,你就得明白,伪劣商品得从为“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区分,即为“行滥”和“短狭”,前者是假货赝品,“不牢不真”,后者是尺寸短缺,“幅度不足”。
在平常巡视的时候一旦发现这类商品,就要立刻没收,那些不法的商家也会被打六十大板。
如果你是消费者,收到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那么只要是在购买后的三天之内,就可以找商家无条件退货。这有点类似于现在某宝上的“七天无忧退货”机制。
只是在唐朝,商品有没有问题光你说了算还不顶用,还得找专人验看,证明确实有问题后才给退。如果商家店大欺客,耍赖抵账不肯退货,那么消费者就可以报官,由政府出面调停,如果证据确凿,那么卖家就要被打板子。
这和现代买卖还有些类似,只不过现代互联网商家注重口碑维护,而古代可是面临着皮肉之苦。
而对于食品安全,唐朝政府更是重视。
售卖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商贩,如果致人生病,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如果吃死了人,则会被绞杀偿命。
到了明清时期,商业贸易更加发达,政策管理也相对成熟。
通过私造秤尺手段缺斤少两的,要打八十大板;以次充好,如器用之物不牢固,绢布薄短的,要打四十鞭子;通过托儿欺骗消费者的,要打四十鞭子;把持垄断行市,欺骗消费者的,要打八十大板。
由此可见,不仅是现代,在古代,假冒伪劣依旧屡禁不止,人们对商家重利轻义的行为深恶痛绝,都采取过许多官方或民间的各项措施。
信义为立身之本,也是立商之要,种种案例证明,只有良心商家才能收获最大化的收益,实现社会商业活动的良性循环,也才能将自身利益与社会发展相平衡。
你有在生活中有遭遇过什么假冒伪劣的事件吗?快来评论区一起分享吐槽!
本文创作团队
作者 | 木溪s
策划 |张炸炸
编辑 | 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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