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有效沟通的正确方式及注意要点

导读:沟通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问,我们通过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获取信息、增进信任或达到维权目的。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常常因为表达不准确、方式不对等问题,而难以实现沟通目的。今日,本文将就当事人如何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进行简要的解析,以便读者朋友们了解和适用。

一、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正确方式

要想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书面文件、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面谈等,法律规定的及行政机关同意的各种合理方式,与行政机关就相关行政事宜或争议纠纷进行沟通。切忌采取不合理的沟通方式,以便达不到沟通效果。如,遇有十分紧急的情况,与行政机关电话沟通更为高效;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关法定职责的,最好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请求其履行法定职责,以便留存证据,为后续维权程序做好准备。

二、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注意要点

1、明确沟通目的

不少当事人在和行政机关沟通的时候,没有重点,东说一句,西说一句,沟通效果很不好,不但浪费了自己的时间,还没达到沟通的目的,行政争议也没能解决。为了避免低效的沟通,当事人在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沟通的目的是什么,需要沟通哪些内容,然后在沟通时,紧紧围绕当事人想要实现的目的进行。

2、勿带负面情绪

当事人应当明确的是,采取就事论事的方式,与行政机关就行政争议进行沟通,方能达到良好的沟通效果。如果带着负面情绪沟通,如一直抱怨不说正事、哭诉,是无法达到沟通目的的,此外,如果通过辱骂、威胁、暴力等方式进行沟通,当事人还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所以,当事人最好理性的带着积极的情绪与行政机关沟通,通过有效沟通来共同解决问题,才是最明智的。

3、表达尽量准确

当事人在与行政机关沟通前,尽量搞清楚需要沟通的行政事宜或行政纠纷具体内容,并明确相关的事实情况和法律依据,这样在和行政机关沟通时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当事人的想法和意见才更有可能被行政机关接受或采纳。此外,当事人通过电话或面见方式与行政机关沟通时,尽量说普通话,语速适中,语言简洁,不要重复的表达,且还需要根据对方接收信息的情况来调整表达方式和内容。而通过书面文件与行政机关沟通时,要注意书面用语,表达内容重点突出且简洁明了。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无论使用什么沟通方式,当事人在与行政机关沟通时,都要注意表达内容是否会对自身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4、及时复议诉讼

鉴于沟通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其中一个方式,在与行政机关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一定要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因等待沟通结果,而耽误复议或起诉期限。

综上,当事人在面对行政事宜或相关行政争议时,如果有沟通的空间和可能,当事人也可先行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以期高效解决行政争议。但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沟通的方式、内容、角度等问题,以便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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