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碳中和”政策列表 | 提供时间轴,涉五大重点领域协同和区域典型政策
最后更新时间:2021年5月6日
本次更新汇总如下:
1. 更新了“政策制度体系-环境经济政策”类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2. 更新了“能源领域”类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 更新了“农业、林业及其他土地利用”类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4. 添加了“区域发展规划-长江经济带”类
《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5. 更新了“地方行动计划”类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相关链接及简介见下文“分类列表”
(标注为【新】)
2020年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详情>>
旨在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了建议。
2021年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协同、工作协同和机制协同,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更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为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提供支撑保障,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详情>>
《纲要》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出我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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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政策
2020年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一步激发潜力、开拓市场,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021年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详情>>
旨在落实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见》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具体目标,部署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重点工作任务。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详情>>
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指南》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程序和要点、核查复核以及信息公开等内容。
《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
旨在夯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和完善配额分配方法的数据基础。《通知》对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的相关工作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核定和清缴履约时间安排。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详情>>【新】
旨在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目录》明确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领域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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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详情>>
旨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2020年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详情>>
旨在通过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协助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2021年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详情>>
旨在加大宣传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打造坚实社会基础。
至今
关键词:绿色产业、绿色技术、供给侧改革
2019年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答记者问】
旨在厘清绿色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6大类。
《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详情>>
旨在建立绿色技术标准体系、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绿色金融等措施,塑造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减少污染和改善生态技术供给和产业化,为经济社会向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提供基本动力。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详情>>
旨在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
2020年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详情>>
旨在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解决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法规政策仍不健全,还存在激励约束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详情>>
旨在落实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对各工业企业能耗情况及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详情>>
旨在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要求各单位推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相关技术。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详情>>
旨在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到2035年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包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和加大开放创新力度等。
《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详情>>
旨在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不断提高绿色产业发展水平。重点从推动绿色产业集聚、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打造运营服务平台、完善政策体制机制五个方面推进。
2021年
《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推动培育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领先企业。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碳达峰、园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目标,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详情>>
旨在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意见》聚焦优化制造业供给质量、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等六个方向,以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为抓手,开展制造业智能转型、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等行动,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实现。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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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储能
2020年
《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与储能技术标准系统化协调工作机制,引领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详情>>
旨在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二是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三是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是加强组织领导。
财政部发布对《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详情>>
解读指出: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详情>>
旨在明确财政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向电网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助资金。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详情>>
旨在做好2020年行业管理(“十三五”收官之年),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促进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详情>>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光伏发电行业合理投资,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二是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三是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一是优化储气设施规划建设布局,二是建立健全储气设施运营模式,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四是加大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
《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详情>>
旨在明确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按此消纳责任权重测算评估,预计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将达到28.2%。
《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详情>>
旨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上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包括新能源使用消纳监管、清洁能源使用专项监管等。
《关于组织开展能源行业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 详情>>
旨在形成废止一批、转化一批、修订一批、调整一批的标准和计划项目清单,重点解决现有能源行业标准与标准体系不协调、标准交叉、矛盾、滞后老化及实施效果差等问题。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详情>>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巩固去产能成果,提出了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详情>>
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能源发展质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结构转型等。例如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等。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详情>>
旨在通过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注:除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外,该专项资金现阶段仍支持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详情>>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光伏发电行业合理投资,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二是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三是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详情>>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光伏发电行业合理投资,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二是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三是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详情>>
旨在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等相关政策,稳定行业预期,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明确补贴清单审核和公布等有关事项。
《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详情>>
旨在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规定了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总量设定、分配方法、配额发放与清缴等内容。
2021年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详情>>
旨在切实加强能源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保障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项目有效落地,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详情>>
旨在明确能源监管重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清单》明确了综合监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领域的监管依据、具体内容、监管地区、监管对象及责任单位等内容。
《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 详情>>
旨在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减排、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通知》对地方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提出一系列要求,同时还提出配套支持政策。
《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详情>>
旨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地发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作用,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其实施路径。
《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详情>>
旨在缓解可再生能源企业困难,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发展。《通知》明确了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等具体内容。
《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了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的工作目标、监管范围和监管内容及进度安排等。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详情>>【新】
旨在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提升。《通知》明确了各地工信部门要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强化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详情>>【新】
旨在扎实做好2021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了能源结构、供应保障、质量效率、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主要目标,以及加快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统筹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等工作安排。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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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公转铁、绿色出行、智能交通
2019年
《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 详情>>
旨在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更好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
2020年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详情>>
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详情>>
旨在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年补贴标准退坡10%,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20%、30%。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详情>>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详情>>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详情>>
发布“三项强标”以进一步提高和优化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详情>>
旨在积极发展绿色物流,包括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更多通行便利,深入推动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鼓励企业研发使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等。
《内河航运发展纲要》 详情>>
旨在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方式,包括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等。例如研究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等在行业的应用,加强港口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等。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版 详情>>
旨在通过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对平均燃料消耗量减少的企业给予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以适应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
《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 详情>>
旨在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目标: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创建对象: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同时鼓励其周边中小城镇参与。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详情>>
旨在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详情>>
旨在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加快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情>>
旨在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细则》在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详情>>
旨在形成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提升行业现代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详情>>
旨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规划》提出到203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发展愿景。
2021年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详情>>
旨在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详情>>
旨在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促进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技术应用和产业健康发展。《指南》明确了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起支撑车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应用、满足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需求的标准体系的建设目标。
《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详情>>
旨在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要合理布局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动铁路进港口、物流园区和大型工矿企业,推动大宗及中长途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等内容。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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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建筑、建筑节能
2020年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详情>>
旨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2021年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详情>>
旨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目标: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等;创建对象:城镇建筑。
至今
关键词: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碳汇
201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详情>>
旨在为我国空间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蓝图,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详情>>
旨在进一步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如新增条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
2020年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详情>>
以全面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总体目标。提出了以“三区四带”为核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部署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九大工程,以及各项重大工程的建设思路、具体任务及重点指标。
2021年
《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 详情>>
旨在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明确,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详情>>【新】
旨在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到2035年,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的主要目标。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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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20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 详情>>
旨在实现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产业总产值等均有所突破;区域协同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绿色高值、协同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
至今
长三角地区
2019年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详情>>
旨在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杆,率先探索一体化发展新机制,对全国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
《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 详情>>
旨在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重点内容也包括智能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实现大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分担率超过65%等。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详情>>
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主要包括绿色发展示范工程、绿色交通项目等。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20年版)》 详情>>
旨在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工作。备忘录还同步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三省一市有关部门将实施严重失信名单区域互认,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 详情>>
旨在加快建立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的“三统一”制度,形成统一的生态环境管理架构,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一体化示范区经济社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的制度示范和创新引领。
2021年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探索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新路径,树立绿色发展新标杆。
至今
长江经济带
2021年
《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详情>>【新】
旨在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引领带动作用。《办法》规定了投资支持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及下达、监管措施等内容。
至今
粤港澳大湾区
2019年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详情>>
旨在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020年
《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 详情>>
旨在深化内陆与港澳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在航运绿色发展方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LNG燃料动力、电池动力等船舶应用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拓展电能、氢能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促进船舶节能减排。
至今
西部地区
2020年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详情>>
旨在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能源供需结构,稳步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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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17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详情>>
《规划》明确以资源环境为硬约束,确定了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确认城市减量发展的中长期目标。
2020年
《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详情>>
《建议》指出北京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明确到2035年北京要实现首都功能明显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生态文明明显提升、民生福祉明显提升及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等主要目标。
2021年
《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北京市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方案》新增 “风险防控”“联防联控”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内容。
至今
山西省
2021年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详情>>【新】
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转型出雏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纲要》提出,到2035年,山西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等;“十四五”期间,山西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等。
至今
内蒙古
2021年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详情>>
旨在确保到2035年内蒙古将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纲要》细化确定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目标指标、发展布局、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政策举措等内容。环境方面,内蒙古将聚焦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突出优化升级,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等,实现能源经济转型取得重大突破。
至今
上海市
2020年
《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详情>>
旨在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和污染攻坚战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适应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不断发展。
《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详情>>
旨在为上海市空间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蓝图,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依据。其中提出建设用地紧凑集约布局等建议。
2021年
《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详情>>
旨在规范有序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规定了分配总量、分配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与抵销机制等内容。
《上海市2021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详情>>
旨在扎实推进上海市2021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精准减污降碳。《计划》明确了2021年上海市大气污染治理和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要求,细化了2021年上海市污染治理和气候变化应对重点和常规工作安排。
至今
山东省
2021年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详情>>【新】
明确了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纲要》提出,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明确了新能源新材料强省、交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等主要目标。
至今
广东省
2020年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详情>>
《建议》明确到2035年广东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实现经济发展更加高质量、生态环境更加美丽、治理效能更加显著等主要目标。
至今
海南省
2021年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详情>>
旨在规范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该《实施办法》是全国首个明确将碳排放达峰、碳中和进程落实情况纳入督察内容的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详情>>
旨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计划》指出2021年海南省将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具体行动包括: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公交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要达到80%以上,加快调整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比例等。
至今
重庆市
2021年
《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 详情>>
旨在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建设项目中碳排放评价工作。文件分别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评中碳排放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定。
至今
四川省
2021年
《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详情>>
旨在落实全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策部署,有序推广和规范各类社会活动碳中和。《方案》指出,到2022年,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
至今
云南省
2021年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详情>>
旨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纲要》明确提出,到2025年,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环境方面,云南省将开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工作。
至今
深圳市
2018年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详情>>
《规划》提出了2020年、2025年和2030年具体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明确了建设绿色低碳之城、建设更高科技含量的智慧便捷之城等重点任务。
2019年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详情>>
《意见》赋予了深圳“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要求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2020年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详情>>
旨在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增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2021年
《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及行动方案(2020-2025年)》详情>>
旨在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相关任务要求。《纲要》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0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5微克/立方米;到本世纪中叶力争实现碳中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范式全球领先。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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