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续书有自白      ——程本《红楼梦》结尾文字以及后四十回作者问题

天涯社区作者:xr_zh 提交日期:2007-4-5 6:42:0

    程本《红楼梦》一书,笔者读过无数遍,对其结尾部分一向不太注意,因为那已经是宝玉归于来处之后的事,与整个故事无关了。但最近重读时,突然发现其中藏有玄机,似乎是后四十回作者的续书自白。于是仔仔细细地读了很多遍,并遍寻有关资料,对照分析,去伪存真。越做越坚信自己的感觉是正确的。特撰小文论证,博方家通人一笑。

        一、结尾文字

    程本《红楼梦》结尾的文字如下:

     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上面字迹依然如旧,又从头的细细看了一遍,见后面偈文后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方知石兄下凡一次,磨出光明,修成圆觉,也可谓无复遗憾了!只怕年深日久,字迹模糊,反有舛错,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清闲无事的人,托他传遍,知道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或者尘梦劳人,聊倩鸟呼规去,山灵好客,更从石化飞来,亦未可知。”想毕,便又抄了,仍袖至那繁华昌盛之地方遍寻了一番: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糊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去和石头饶舌?直寻到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一个人,因想他必是闲人,便要将这抄录的《石头记》给他看。那知那人再叫不醒。空空道人复又使劲拉他,才慢慢的开眼坐起。便接来草草一看,仍旧掷下道:“这事我已亲见尽知,你这抄录的尚无舛错。我只指与你一个人,托他传去,便可归结这段新鲜公案了。”空空道人忙问何人,那人道:“你须待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到一个悼红轩中,有个曹雪芹先生,只说贾雨村言,托他如此如此。”说毕,仍旧睡下了。

     那空空道人牢记着此言,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果然有个悼红轩,见那曹雪芹先生正在那里翻阅历来的古史。空空道人便将贾雨村言了,方将这《石头记》示看。那雪芹先生笑道:“果然是'贾雨村言’了!”空空道人便问:“先生何以认得此人,便肯替他传述?”那雪芹先生笑道:“说你空空,原来肚里果然空空!既是'假语村言’,但无鲁鱼豕亥以及背谬矛盾之处,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似你这样寻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一面走,口中说道:“原来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后人见了这本传奇,亦曾题过四句偈语,为作者缘起之言更进一竿云:

    说到辛酸处,荒唐逾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545-1546页。)

  这段文字很容易被人忽略,因为与《红楼梦》的主要故事似乎无关了。然而,在寻究后四十回作者问题时,这却是一段万万不能忽略的文字。首先,这段文字记述道:空空道人“便又抄了”石头的故事。一个“又”字意味着空空道人抄过两次石头的故事。空空道人还说:“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说明第二个抄本中石头脱离红尘、返本归真的结局,是第一个抄本所没有的。这些话显然与《红楼梦》开篇的文字矛盾。《红楼梦》开篇说:

     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块大石,上面自己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是无才补天,幻形入世,被那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引登彼岸的一块顽石:上面叙着堕落之乡,投胎之处,以及家庭琐事,闺阁闲情,诗词谜语,倒还齐备。只是朝代年纪,失落无考。后面又有一偈云: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中略)空空道人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是实录其事,绝无伤时诲淫之病,方从头至尾抄写回来,闻世传奇。

    (同上,第2-4页)

  开篇的这段话说明,作者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心中已经为整个故事的结构谋划妥当:无才补天的石头由彼岸降生此岸,在温柔繁华乡经历了一番酸甜苦辣,最后又回到来处,记录下自己的经历,刻于自己身上。空空道人路过时发现此故事,抄写回来,“闻世传奇”。依据开篇的序言,作者所构思空空道人抄录石头所记只有一次,也就是开篇这一次,因为这次所抄的石头记,已经是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

  众所周知,整个红楼故事用了倒叙的手法,开篇空空道人抄书的情节就是故事的结尾。因此,在本书结束的时候,该是回到开篇中空空道人的抄书、传书,而绝无可能如程本《红楼梦》结尾处所述,空空道人再过石头,再抄录“收缘结尾”的文字。如果开篇的作者这样做了,《红楼梦》的故事结构就裂开了。作为一个作家,无论好与坏,都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在红楼故事的结尾处(注意:此结尾处与全书结尾处所指不同),还有这样的一段文字,很值得注意:

     这士隐自去度脱了香菱,送到太虚幻境,交那警幻仙子对册。刚过牌坊,见那一僧一道缥缈而来,士隐接着说道:“大士,真人,恭喜,恭喜!情缘完结,都交割清楚了么?”那僧道说:“情缘尚未全结,倒是那蠢物已经回来了。还得把他送回还原所,将他的后事叙明,不枉他下世一回。”士隐听了,便拱手而别。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将“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各自云游而去。从此后:

    天外书传天外事,两番人作一番人。

    (同上,第1545页)

  这段话虽然不是写得天衣无缝,却是按照开篇作者的设计收缘结尾,与开篇的文字遥相呼应。至以上所引文字迄,红楼故事已没有再多写一字的空间。若还有,那就是重回开篇那段文字,说这就是空空道人所抄,曹雪芹所批阅增删之书,云云。其后那一番空空道人再过石头,再抄录《石头记》的话显然不是回应开篇,是何原因?

  这段与开篇不相呼应的结尾文字难道是原作者的笔误?显然不是。再蠢的作家也没有这么大段文字笔误的可能。笔者认为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全书结尾处文字的作者与开篇文字的作者不是一个人。此段结尾文字旨在告诉读者:此作者非彼作者。换句话说,那是结尾作者的续书自白。

   结尾文字作者透露自己与开篇作者并非一人的消息,还从一句很关键的话中传出:“那人道:'你须待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到一个悼红轩中,有个曹雪芹先生,只说贾雨村言,托他如此如此。’”这里需要考证一个同音字含义问题。“贾雨村”三字以往总是因为《红楼梦》开头的一段文字——“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而当作是“假语村言”的同音字,说明红楼故事是假的。但是,那段文字很可能是评论者文字窜入正文,不能下结论说,那就是曹雪芹本人的权威解释。其次,那种解释很不合理。“贾雨村”只有三个字,怎么会跟四个字的“假语村言”扯在一起?何况“村言”与“假语”实在也沾不上关系。“村言”若是按字面上讲,当为“村野鄙俗的语言”。《红楼梦》再是用白话写成,也没低俗到“村言”的水平。“村言”在此,非常怪异。据笔者的推测,“贾雨村”的同音所指该是“假语存”,与“真事隐” (甄士隐)在语法和含义两方面都是工对。“村”极有可能是“存”字讹变而来。如果这个解释更合理,那我们将“贾雨村言,托他如此如此”的话稍加改变,去掉贾雨村的名,可以得到一句这样的话:“假言托他如此如此。”再变一下,将“他”置换成“曹雪芹”,就是“假言托曹雪芹如此如此。”这就是说,曹雪芹不是结尾的原作者,原作者只是假借曹雪芹的名义写书。但是,作者并没有把话说得这么明白,这是我们后人百般努力后才得到的消息。而且,此作者还借曹雪芹的口,建议读者不要去管作者是谁,只要享受读书的乐趣,便已足矣:

     空空道人便问:“先生何以认得此人,便肯替他传述?”那雪芹先生笑道:“说你空空,原来肚里果然空空!既是'假语村言’,但无鲁雨亥豕以及背谬矛盾之处,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似你这般寻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一面走着,口中说道:“原来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

    (《红楼梦》第四册,第1546页)

  这是此作者的障眼法,刚透露一点消息,马上盖住,不让读者追究真正的作者为谁。有心人会发现真实信息,而无心的读者,就马虎过去了。作者的用心和聪明尽在于此。

  既然全书结尾处的一段文字透露了红楼故事之“收缘结尾”部分不是原作者所为,那“收缘结尾”的部分到底有多少?根据目前红学研究的成果,《红楼梦》由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组成,无论其作者为谁,这两部分不是一个人所写,笔者就有比较充分的理由相信,前八十回的作者就是开篇序言的作者,而后四十回的作者就是结尾文字的作者。因此,“收缘结尾”部分的内容就应该是后四十回。

 这样在《红楼梦》文本内证明了后四十回作者与前八十回作者不是一人,比起从旁证推理来证明,要有说服力得多。

       二、后四十回作者到底是谁

  后四十回作者为高鹗,已有胡适的精彩考证,也为学界多数人所接受。笔者的考证该就此止笔。但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有一本《乾隆抄百廿回〈红楼梦〉稿》被发现,使这个几乎成为定论的问题又一次出现波动。旅美学者赵冈和陈钟毅就认为,后四十回作者虽然不是曹雪芹,但也不是以前学界公认的高鹗:

     由于新资料之陆续出现,许多以往认为高鹗续书之红学家已经放弃了此种看法。王佩璋是最早改变态度的一位。俞平伯是当年力主此说之人,但是到了其写《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时,信念已发生动摇,改称后四十回“来历不明”。到了一九六二年俞平伯正式替高鹗洗冤。(中略)周汝昌近来也说后四十回“不知何人所续”。(中略)经过详细分析有关资料之后,我们也认为高鹗不是续书人。

    (赵冈、陈钟毅《红楼梦新探》,台北:正中出版社,1971年,第370页)

  二位学者总结了学界的动摇情况之后,明确提出了第三者续书的新说。这在学术界算得上是一家之言。

  两位学者否认高鹗续书的根据也是笔者前边分析的那段《红楼梦》收缘结尾的文字。我们来看看他们对那段文字的分析:

      这一段文字就是续书的跋文,与前八十回的冒头正相对照。读者一向没有注意这段文字。不但读者,连高鹗自己恐怕也忽略了,所以他才认为这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真是一事。其实,这一点也正是高鹗不曾续书的“铁证”之一。哪有人在前面序言里撒下弥天大谎,而到后面又老实自己招了供?

    (同上,第371页)

  二位学者认为那段文字是续书人的续书宣言,非常难得,在他们之前尚无人言及,与笔者的看法一致。如前所论,此当为《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作者不是一人的文本内“铁证”,比之任何旁证和推测都要可信。但很遗憾的是,二位学者并未将此“铁证”引向正确的方向,而是用以否认续书人是高鹗。理由是“哪有人在前面序言里撒下弥天大谎,而到后面又老实自己招了供?”所以,他们觉得高鹗也跟绝大多数读者一样,在编辑修改《红楼梦》续书稿的时候,忽略了这段文字。这便成了两位学者否认高鹗续书的“铁证”。可是,这个“铁证”并不坚硬。陈赵二学者认为高鹗因为忽略了那段结尾的话,而任其留到今天的说法,在笔者看来,可能性微乎其微。若是普通读者忽略那段话,非常可能。实际上自从程本《红楼梦》出版之后,读者一直都忽略,因为那段话与故事本身的发展无关。读者看到了宝玉撒手人寰,便已尽兴,后面的话可以匆匆翻过。可是对于高鹗,情况就不一样了。他是编辑,必须对全书,尤其是后四十回,进行字斟句酌。在《乾隆抄百廿回<红楼梦>稿》第一百二十回本段文字中,也的确可以看到修改过的痕迹。我们来看其正文和改文的情况。改文中删除的用圆括号标出,增加的用方括号标出:

    这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上面字迹依旧,便看了一遍,见后面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等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清闲无事之人,托他传遍,[知道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或者尘梦劳人,竟从石化飞来。”想毕,仍袖至繁华昌盛地方,寻了一番,(俱)[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係糊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更去和石头饶舌]?直到觉迷渡口草庵中睡了一[个]人,[因想,他必是闲人],便要与他看。那知那人再叫不醒。空空道人复拉他,便慢慢起来,一看,仍掷下道:“这事我已亲见,我指与你一个人,托他传去,便可归结。你待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到一个'悼红轩’中,有个曹雪芹先生,只说贾雨村言,托他如此。”说毕,仍旧睡下[了]。那空空道人记着此言。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果然有个'悼红轩’,曹雪芹先生。空空道人便将贾雨村言了,方把这《石头记》示看。那雪芹先生笑道:“果然是贾雨村言了。”空空道人便问:“何以认得此人?”雪芹先生道:“说你空空,元来肚里果然空空。既是(贾雨)[假语]村言,但无鲁鱼亥豕以及背谬矛盾之处,乐得与二三同志雨夕灯窗,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你似这样寻根究低,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琴了。”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口中说道:“元来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后人见了这本传奇,亦曾题过四句偈雨为缘起之言更进一竿,云: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乾隆抄百廿回<红楼梦>稿》第120回,上海中华书局1963年影印本,第4页A-B面)

  我们可以看出,这段文字中有多处删节和增加,说明高鹗曾对此段文字逐字阅读,并细心修改过。我们将这段修改过的文字与前引通行本《红楼梦》(主要依据程乙本)的相应文字比较可以发现,也不完全一直,说明此稿本之后,高鹗还作过进一步修改。因此,说高鹗忽略了此段文字之特殊性,就很没有依据。

   结尾那段文字与高鹗的序言虽然在字面上矛盾,但在情理上却一点也不矛盾。出版《红楼梦》的是书商程伟元。商人自有商人的算计,必须考虑市场效益。如果告诉读者《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续书,则其权威性便大打折扣,市场效益也会随之减弱,殊非精明商人如程伟元所愿为之。程伟元在序言里坚称所得残稿是原稿,充分反映了他的市场意识,很好理解。高鹗是程伟元雇用的写手,当然不能违背老板的意志,在序言里随声附和,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高鹗毕竟不是商人,而是文人。文人自有文人的名利观,金钱之外,还有文名。而且在商品社会如今日之前,追求文名往往高过追求金钱。虽然曹雪芹的原著受到读者喜爱,但在当时并非如今日这般成为文学经典,不可轻言超越。以高氏之自视甚高,未必承认在才华上输给曹氏。他按照自己的意图改动了前八十回原著的事实,即是明证。比较手稿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改文,可以发现,前八十回中第19、20、23、24、25、29回的改文之多,不少于后四十回的任何一回。在第57回第6页,还有两大段话被整个删去。由此可见,高鹗对前八十回原稿的文字,也殊未如当今红迷和红学专家这么神圣地奉为不勘之言。按读者和文学的标准,他改得好不好姑且不论,但他对自己的才华很自信,却是不争的事实。

   客观地说,后四十回的确也有不少神来之笔,颇足传世。比如,黛玉之死的情节所赚世人的眼泪,应在所有百二十回中居于冠首。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

    老实说,《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噓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为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以来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的一时所赏识,而能成为百代后世男妇老幼所共赏,是因为高本。

    (林语堂《平心论高鹗》,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版,第108页)

  除此之外,林语堂先生还从很多方面驳斥了红学界对后四十回的贬低和谩骂,论述了后四十回的艺术成就(请参考《平心论高鹗》,第69-107页)。虽然林先生也主张后四十回即是根据曹雪芹原著残稿写成,为笔者所不能苟同,但是他对后四十回的肯定,却是笔者非常赞同的。

    有一点林先生未尝论及,即人们普遍痛骂的后四十回作者篡改了《红楼梦》的结局,让黛玉变得世故,宝玉变得没有了战斗性,甚至还让抄了家的贾府家道中兴等等,都是对原著品位不可原谅的毁坏。笔者从来不敢苟同。的确,如果我们从理想主义的角度去看《红楼梦》,这些改变和结局,都让人无法接受。但若是从现实主义的角度去看,这些改变却是那么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和政治的实际。在沉闷黑暗的社会中,一个清纯的灵魂被毁灭,并不一定只表现在精神上折磨他,肉体上消灭他,用所谓“酱缸”去污染他,也是一种毁灭和悲剧,同样让人痛心不已。而且痛心之外,还有谁也敌不过岁月和现实侵蚀的无可奈何。哀莫大于心死。是让黛玉和宝玉一如既往地与社会抗争,永不退却,还是让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得不把锋芒藏起来,更有社会思考价值?笔者取后者。

  至于贾家在抄家之后,还有家道中兴的盛景,似乎很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红学所谓《红楼梦》预示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理想,但却更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很难灭亡的残酷现实。任何一个时代,无论它多么黑暗腐朽,都没有人能够预示那是封建社会的末世,最多可以预示某个朝代的末世罢了。封建社会和某个具体朝代如何可以随便划等号?《红楼梦》若是只预示清朝的末世,有什么深刻的意义?后四十回让贾家家道中兴,才是写出了封建社会生生不息,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憎现实。其令人窒息的文学效果,读者都深有体会。否则,哪来那么多对高鹗的痛骂?这种痛骂毋宁是折射出读者对封建传统借尸还魂的痛恨。曾经想要与封建传统抗争的宝玉此时出家,更别有深意,因为那是对抗传统惨败后的悲观绝望,是理想毁灭后的万念俱灰。留给人们的思考和感叹,何其深矣!

   当然,后四十回的文学价值,并不止于这些,本文无法详细论述。但无论如何,高鹗没有理由因自卑自己的才华和思想,而不敢说出续书的真相。很无奈的是,曹氏在开篇以朦胧方式透露作者为谁的模式无法打破,更兼为了照顾程伟元的生意,不允许高鹗直白地说出续书的真相。于是,他仿效了曹雪芹用隐晦的方式透露作者为谁的先例,来透露续书的消息。这样一来,既说出了续书的真相,又因为说得很隐晦而没有伤到程伟元的生意(事实是二百多年间,读者都没有发现),还在形式上与曹雪芹的开篇文字风格吻合,可谓一箭三雕。

   陈赵二位学者主张续书人为第三者的依据之二是《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上有“兰墅阅过”的字样。他们说:

     既然证明“兰墅阅过”四字是高鹗所书,事情就大为简化。在消极方面这四个字正好证明此抄本不是高鹗的稿本。没有人在自己的稿本上批写“阅过”的道理。连写都写过了,还谈什么“阅过”。“阅过”两字表示是看过别人的东西,而加以注明。此理甚为明显。积极方面,“兰墅阅过”四字表示此抄本主人与程伟元、高鹗相识。他的抄本是经过高鹗阅过。

    (赵冈、陈钟毅《红楼梦新证》,第325页)

  但是,他们对此稿本的鉴定却又自相矛盾。他们说高鹗所写的“阅过”,只涵盖此稿本的前八十回本子,而不包括后四十回,后四十回底稿却还是程伟元手上的稿子。(同上,第326页)事实上,所谓“兰墅阅过”四字出现在第七十八回末尾处,即便是阅他人的稿子,也是前八十回,无涉后四十回,所以基本上不说明后四十回是他人的稿子。

  高鹗好友张问陶在“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的题注中明确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船山诗草》卷16。诗内容为:“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 那基本上也该是高鹗续写《红楼梦》的文本外铁证,因为张问陶不仅是高鹗的好友,还是他的内兄,对内幕最为了解。二位学者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竟然把张问陶话中的“补”字解释成“修补”,而不是续补:

    后来所有指证高鹗续书的清人笔记全是源自张问陶这句诗注。不过最近红学家对于这个“补”字很引起了些争议,无法断定究竟是指“修补”,“修辑”,抑或是“续补”。

    (赵冈、陈钟毅《红楼梦新证》,第269页)

  虽然二位学者说“无法断定”,但他们心中是倾向于将“补”解释成“修补” “修辑”的。前引潘重规语也赞同二位学者的意见。“修补”说应该最先来源于范宁为《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所写的跋。(见《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跋第2页A面)但是,范宁和这几位学者的结论都是建立在该稿本即是程高所依据的原始稿本,这个错误信息之上的。以下是他们自己的考察报告:

     如果在进一步研究这些后四十回的“改文”——此抄本正文与程丙本不同之处——的性质,我们可以把它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美化原来的文句及情节,原来正文文句是简单的,平铺直叙的,描写不细腻的,则将之复杂化,美化,加以深刻细腻的描写。因此有时原来正文只有两三句话,但却被扩充成几百字以上。从这些例子来看,此改稿人与原来作者决非一个人。改稿人的文学修养比原来正文的作者要高明得多。第二类是属于一两个字的更改。或者是把文言文的用字改成口语的用字,或是将非北京话改成地道京腔。这一类的更改很彻底。

    (同上,第314页)

  他们总结的两种改文,都与“修补”无关。“修补”应指象考古工作者复原破碎的出土文物一样,小心翼翼根据已有的碎片拼补,有一拼一,在空白的地方,按照科学的推理,能补才补,不能擅自发挥自己的想象。而二位学者所说的改文情况皆非修补。无论是美化繁化原来的文字,还是把原来的文言口语化,把非北京话改为北京话,都是修改者凭自己主观喜好改动。

     至于陈赵二位学者说“ 续书人可以先写大纲,先写简稿,但绝不会先写一部错失残缺的残稿,然后不厌其烦的去修补”(同上,第330页),也是不对的,因为手稿的原文并非“错失残缺的残稿”。以下以第120回中一段话的正文和改文作对比为例。

    正文:

    只见袭人心痛难禁,一时气厥。宝钗等同开水灌了过来,仍旧扶他睡下,一面传请大夫。一时大夫来胗了,说是急怒所致,开了方子,去了。袭人独自躺着,细想那日抢玉的光景,混推混搡,一点情意没有。这就是悟道的样子。

    (《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第120回,第1页A面)

    改文:

    只见袭人心痛难禁,一时气厥。宝钗等同开水灌了过来,仍旧扶他睡下,一面传请大夫。一时大夫来胗了,说是急怒所致,开了方子,去了。原来袭人模糊听见说宝玉若不回来,便要打发屋里的人都出去,一急越发不好了。到大夫瞧后,秋纹给他煎药,他各自一人躺着,细想那日抢玉的光景,混推混搡,一点情意没有。后来待二奶奶更生厌烦,在别的姊妹也是没有一点情意。这就是悟道的样子。

    (《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第120回,第1页A面)

    虽然改文比正文写得生动些,细节多些,但是正文既无错失,也无残缺,读起来文通句顺,情节也算合情合理。稿本后四十回的正文和改文的情况基本都是如此,何来“错失残缺的残稿”一说?

    何况,假如高鹗做的是“修补”工作,凡动过的地方,都叫修补。根据手稿的改动情形,不限于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几乎每一回都有改动和增减。如前所述,有些回目的改动不少于后四十回。若因有改动便说是修补,那张问陶该说整部百二十回都是高鹗所补。他那么严肃认真地特别指出后四十回才是高鹗所补,是不是显得很莫名其妙?在张问陶的诗里,还明确说到“艳情人自说红楼”。若高鹗只是“修补”,何能“自说红楼”?百廿回《红楼梦》结尾处有一首诗: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与开篇的一首诗正相照应: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曹诗是说“石头”的悲哀,结尾处的诗则是一个回应,说自己与曹雪芹的人间痴梦相同。用张问陶的诗句“艳情人自说红楼” 来为此处的“由来同一梦”作注,再吻合不过。

     至于《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上有很多修改和增补,该如何解释?首先,这些修改并非对第三者稿子的修改,李希凡、冯其庸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说:

     抄本中有大量的改抹,论者多以为是高鹗用以增补后四十回的草稿,故长期称之为“红楼梦稿本”。其实,这是一种误会,因为改抹后的文字大体上同程乙本而异程甲本。可见在这个本子上修改,是程甲本问世后的事。程甲本先程乙本一年问世,文字颇有异同,即高鹗是在程甲本的基础上再作改饰而形成程乙本。

    (李希凡、冯其庸主编《红楼梦大辞典》,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725页)

    可见,若是修改,则当是对程甲本的修改,是对高鹗自己的稿子作修改。所有有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作品写好以后,都要修改很多次,有时甚至会改得面目全非,几乎等于是重新创作。我们看到手稿原文和改文相加与程乙本相接近,想必是接近尾声的某一稿。因为出书的时间紧、工程大,高鹗不可能一遍又一遍地又修改又誊抄。程伟元作为书商,理应助高鹗一臂之力。他有资金,也有社会动员能力,为高鹗雇用了一些抄工尽在情理之中。高鹗写完一次草稿,便由抄工誊清,再送高鹗审阅;若需改动,高鹗便用行间夹文和贴飞页的方式(如我们所见抄本改文的基本形式)。事实上,抄本正文的字迹一共是七个人的,那些人大约就是程伟元雇用的抄工。高鹗的改文写得很清楚、很认真,应是为了便于抄工辨认,而不是如学者们推测的那样,是小心翼翼地修补编辑别人的文字。

    再则,若原稿是第三者的作品,在程高眼里必然已经贬值(在任何人眼里都会贬值),连曹雪芹的原稿高鹗都要改,何至于有耐心去细心修补一个无名之辈的劣质作品?此外,若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出自曹高之外的他人之手,且不说原作者很可能还活着,可以立即站出来澄清事实,即便作者去世了,必不至于程高手中的稿子又是海内孤本(曹雪芹的原著八十回也有多部抄本呢)。若原作者的亲朋好友或某些红迷手中另有抄本,也会站出来澄清事实。程高刻书已然不同于之前传抄不赚钱的情形,知情人即便不为名,也该为利而站出来,何至于让程高垄断了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原稿的话语权,而独享卖书的利润?程伟元敢于说出后四十回即前八十回作者的原著,正是因为他很清楚续书人既不是前八十回的作者,更不是任何别人,而是他雇来的高鹗。前八十回原作者早已作古,死无对证,说是他写的后四十回,谁也无法推翻。这样才既可赚得丰厚利润,又不会造成任何现实的纠纷。

     综上所述,曹雪芹写后四十回的说法没有可靠的理据,第三者续书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高鹗续书的结论便无法推翻。《红楼梦》全书结尾处那段意味深长的话,应该是高鹗所写。他委婉地告诉世人真相的用心,堪称良苦,瞒天过海作伪的罪名也该洗掉了。至于后四十回的文学价值和思想性是否真的如人们批判抨击的那么低下,则笔者的看法也有不同。前文已有粗略提及,但因为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未能展开,将另行撰文阐述。

#日志日期:2007-4-5 星期四(Thursday) 晴

天涯“2016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博客”评选

评论人:ynwwliu 评论日期:2007-12-1 15:28

  您好!

  在下昨夜忍风寒咳痛之苦,随兴码字半夜,至天明草就一文,自贴于小博上。

  至下午二点左右,忽搜得一文,题《高鄂续书有自白》。眼前一亮,点开一看,大跌眼镜,我半夜论的题目,大半已被阁下论过矣!我已在文后另写补记。至此时尚一字未改。后有改稿计划。不知君有兴一阅否?

  二文相同处颇多,不过我的文字并没有参照其他同类文章的情况下写的,所引资料,除一本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脂评汇校本《石头记》外,就靠之前阅读过的一些资料的记忆,所以引述资料尚属语焉不详阶段。

  得见您的这篇,我正在考虑我写的这一篇有无价值进一步修改。希望有机会来讨论相关话题!

评论人:xr_zh 评论日期:2007-12-3 4:14

  先对您的病痛表示慰问。实在不好意思,无意间让您的辛苦打了折扣。但是,既然我们的观点和论证相似,说明英雄所见略同。此乃天地间幸事。不但于你我是幸事,于高鹗也是幸事。记得有一位作者说过,文字一旦落为文字,便感觉如释重负,已不是自己可以控制。但又莫名地期盼着是否有知音垂青赏爱,不至于让自己的辛苦化为烟云。穿越时空,我们读懂了高鹗,他的良苦用心没有化为烟云,九泉之下该可以放心了。

  小文乃二十年前草就,并作为作业呈给导师赚过学分。曾询问过红学杂志可否发表,回答是需要更多资料充实论证。我很懒惰,不想再为一篇旧文费精神。但念及自己的读书发现对红学研究很有价值,于是发到了此处。不需编辑大人审查就可以向世间传递信息,是多么好的感觉。

  大作容后再拜读。如有问题,再向您请教。

评论人:ynwwliu 评论日期:2007-12-4 3:15

  算不上病痛,只是感了风寒,到今天也没完全好了,但不碍事。谢谢您的慰问!

  大作既是二十年前之稿,就不得说“您的辛苦打了折扣”的话了,实是我运气不甚好,若先拜读了这篇文字,便直说有某师有此论便可,不必狠敲键盘半夜了。信息浩瀚如此,阁下大作已张贴半年有余,奈何我只差了那一二小时,可叹!

  倘若你这篇稿子还需要“更多材料”充实论证,那我写的就不值一提了,垫脚恐怕还不够格,被您称作“大作”,心里早就不安了!

  但是就像您说的:“穿越时空,我们读懂了高鹗,他的良苦用心没有化为烟云,九泉之下该可以放心了。”“不需编辑大人审查就可以向世间传递信息,是多么好的感觉。”——这的确是很不错的感觉。

评论人:ynwwliu 评论日期:2007-12-4 3:25

  见您的博客久未更新过,试着在这里留言的,不想今日进来看时,已有了回复,证明找得着您了,很高兴!

  我从前在天涯并无账号,因要留言,才特意履行了落户手续,不意又花去一小时有余,才得成功。既能联系上,不枉这一小时注册账号了。

  您的文章,既是二十年前的旧稿,想来应是前辈无疑。故“再向您请教”的话就更当不起了。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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