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大城市房子回老家达到“人生巅峰”?该想想人为什么而活着了
文丨崔桂忠
最近,网上广泛流传一个段子,有位网友称,打工21年,卖掉深圳罗湖区一套房,回老家定居,达到了“人生巅峰”。
“房子142平方米,卖了1900万元。去掉本金还剩1680万元,回县城买了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加装修一共150万元。剩下的1500万元,拿200万元零用,存1300万元的定期,每年利息52万元,休闲旅游基本没问题。”
此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的赞成有的反对,但多数人持反对意见。有网友做了个小调查,访谈了18位25-45岁的新杭州人,其中绝大多数(89%)都说“不会卖房回老家”。只有两位新杭州人表示,条件合适的时候,会考虑卖房回老家生活,占比11%。
说实话,卖掉大城市一套房,回老家能够轻轻松松过上“好日子”,的确很惬意。但同时也意味着选择了放弃,选择了安逸,甚至是选择了逃避,那么生活,只会给你加倍的负重和痛苦,因为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享受,还应该讲奉献。
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曾说:上天生下我们,是要把我们当做火炬,不是照亮自己,而是普照世界。
有人说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不然白白来了这个世界。其实不然,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物质金钱固然很重要,但是那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对自己的肯定,并得到他人的认同。公车上给他人让座,你觉得是他受益还是你受益?其实,你在让座的那一刻,你会发现别人在因为你受益的同时,你自己也得到了满足。所以说,让座不是为他人让座,而是为自己让座。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人脱离了社会是不可能生存和发展的。而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所构成的集合体,脱离了人,也便没了社会,社会需要人们对其负起责任。有责任,就意味着要奉献。
奉献使人生更有意义,一个人生命价值的大小,不仅取决于自己每天能否好好的活着,更取决于生命过程中的付出和奉献;每个人处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岗位,以不同的形式为他人、为社会作着贡献,以不同的形式体现生命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不在长短,为他人、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其生命的价值得到延伸。
生活因奉献而美丽,人生因奉献而精彩。从“拼上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兰考面貌”的焦裕禄,到“为了独龙族群众早日脱贫,再苦再累都值得”的高德荣,再到“誓干惊天动地事,甘做隐姓埋名人”的黄旭华;从司法的“燃灯者”邹碧华,到太行山的新愚公李保国,从扑下身子苦干实干的廖俊波,到秉持科技报国理想的黄大年……他们的先进事迹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具有一种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伟大情怀和崇高精神。
一个人活得毫无压力,也是容易的,但难的是,你可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体现自己的一份价值和意义。这就要热爱生活,坦然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以极大的热情投入生活;争分夺秒地抓住今天,热爱、珍惜今天;从点滴做起,自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多做有益于他人、社会的事。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地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矢志奋斗、甘于奉献,这样的人生才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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