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真得会消失吗?
电影《书店》讲述了一家书店和女店主的悲情故事:英格兰海岸边的哈宝小镇,古朴典雅,人们优雅地参加派对,彬彬有礼,有一种浓郁的英伦绅士之风。如此小镇看似拥有浓重的文艺气息,每个人的举手投足,特别是上流社会的一些人,都是非常靓丽的风景。但因长期因循守旧,人性恶的一面被无限放大,躲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嫉妒、龌龊和恶毒,和外在的风光旖旎形成鲜明对比。主人公佛洛伦斯就是在这样一种“拧巴、有鬼”的状态中,筹建书店、经营书店、最后不得已关闭书店。
其实,佛洛伦斯失去丈夫之后,完全可以和小镇上其他的底层阶级一样,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享受着阶级固化的舒适感,也能组建新的家庭,悠然惬意。但酷爱阅读的佛洛伦斯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比“小镇生活”更高级的活法。对她来说,丈夫虽然已经殉国,但他曾经给予的爱就好像天上的星星,有种永恒的光辉。于是,她决定暂不再嫁。
哈宝小镇充斥着压抑和腐朽,底层人民以打鱼为生,他们笃信:不阅读,我也能过得很好。事实上,终日忙于应付繁重生活的人,几乎没有心思来讨论精神生活;而上流社会整日忙着玩弄权术、开权力派对,争夺资源和话语权。在如此氛围中,小镇阶级固化日益严重,而佛洛伦斯则是小镇上的另类,她所拥有的物质条件清楚地显示她处在底层社会,但其丰富的精神世界,又远远超越所谓的上流社会,她有更高级的活法。
老屋书店,装满知识、友谊和希望
电影的开篇就营造出一幕幕悲凉、孤独的情景,主人公失去了丈夫,仅能靠着丈夫留下来的书信支撑自己的情感。优雅的外表、考究的衣着,似乎能掩盖其生活的拮据,但任何懂些生活逻辑的人都清楚:佛洛伦斯的日子肯定不富裕。在如此状态下,她完全有理由变得堕落和绝望,甚至把自己变成一只抽烟、浪荡的破鞋,反正,腐朽的小镇到处都是这样的戾气。好在,长期的阅读习惯令佛洛伦斯拥有更高级的灵魂,她非但没有堕落,反倒决定开一家小镇前所未有的书店,谈不上自我挑战,只能说给生活找一些乐趣。于是,她反复游走于有关部门:找地址、办手续、装饰房屋,花费六个月终于把传说中的“鬼屋”改造成为小镇上唯一的书店:老屋书店,装载着知识、友谊和希望。
笔者最喜欢的一个镜头:佛洛伦斯终于把“老屋书店”的牌子立起来之后,站在门口,欣赏着自己的作品,竟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如此笑容是彻底发自内心的,同拮据的生活完全割裂开来。如此笑容,又能让普通人觉得自己真棒,是个平凡的英雄。
文学大师们将精魂凝结而成好书,从而得以超越生命而被永久珍藏。影片中用很大篇幅呈现佛洛伦斯之于书籍的热爱:安静的夜里,默默地阅读,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如此美妙的时光,让她的单身生活不再孤独,甚至能随时回温同丈夫共度的美好。她坚信: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孤独。当然,她也因成立书店交到新的朋友。比如布朗先生,他坐拥一座华丽的庄园,不问世事,深居简出,但他是“老屋书店”的第一位顾客,向书店提供采购建议。显然,作为绅士的布朗能清晰地感受到佛洛伦斯作为独立女性的美感,而两人之间的友谊也在“阅读”中升温。笔者本以为,他会成为女主人公的骑士或者救世主,遗憾的是,竟然莫名其妙地走掉了,这大概是为了迎合整部影片的悲凉基调吧。
消灭另类,书店真的会消失吗?
老屋书店给佛洛伦斯带来生活的希望,也让她结交到新的朋友,但因太过于另类,还是遭到了对峙力量的围剿。沉闷、欲望、话语权,这些东西已经令上层阶级们疯狂,他们乐于毁掉任何“队伍”之外的东西,哪怕这些东西是美好的,是充满希望的。老屋书店是佛洛伦斯的杰出作品,却不幸成为加马特夫人的眼中钉。或许,她根本不在乎什么艺术中心或者书店能卖出什么书,加马特夫人讨厌的是,有人活得比她更高级。而且显然,书店是小镇的另类,说不定会带给小镇崭新的生活环境,动摇固化的阶级。
于是,加马特夫人集结所谓的上流人士,向佛洛伦斯重重打击,她先是邀请佛洛伦斯参加庄园聚会,希望其能转让老屋书店。遭到拒绝之后,手段开始变得赤裸裸和明晃晃,越来越多的人从旁观者变成帮凶:律师对女主人公充满歧视,拖延办案;银行家带着狡猾的眼神,苦等着书店倒闭的一天。斯诺的最初面目是女主人公的朋友,可慵懒的工作状态使书店的经营陷入困难...当然,最严厉的打击还是来自于法律制度,加马特夫人教唆侄子更改法律,以证明老屋书店是非法占用土地资源。终于,主人公没能守护住“老屋书店”,结尾处她在众人的凝视下离开小镇。阴霾的天空、悲凉的气氛,人性中的黑暗被放到无限大,佛洛伦斯脸上不带任何表情,显得异常平静,但内心是挣扎与纠结的。
书店真的会消失吗?笔者认为,电影选择的结尾并不完美,正因有缺憾才给观众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老屋书店的关闭,是所谓上流社会的胜利,同时,也向观众表达英国社会中存在着巨大弊病:权力阶级,会迫不及待地消灭“非队伍成员”,哪怕她们是充满希望的。如此状况也在告诫观众:世界总是变化莫测的,时而美不胜收,时而悲凉残酷。(科技新发现康斯坦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