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杀人,成年后却是大明勇士,领导交待重要任务,手软未完成
大明督师,抗清英雄史可法是怎么死的?
估计很多人会说,他在扬州城破之前,征召有愿意在危急之时给自己几刀,免得落入清军之手遭受侮辱的人。副将史德威慷慨激昂地说,我愿意。史可法高兴地讲,很好!我正好没有儿子,我愿收你为义子。我将修书给太夫人,将你的名字,列入我们的族谱——从这段话,似乎在暗示,史德威能做督师的义子,是种荣耀。
(史可法殉城,作者袁庆禄 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然,城破之后,史德威却不忍下手,跟众将一起,拥着史可法下城。最终,史阁部被抓,不屈而死。
其实,这是我们在语文教科书里学过的《梅花岭记》中的情节,是清朝文学家在史可法牺牲整整一百年之后,于扬州凭吊其衣冠冢,有感而发写下的散文——这篇文学作品,虽然让史可法令人敬佩不已,但它的细节,却有些与史不符。
史德威后来逃得一命,扬州城破一年之后,重回故地,在梅花岭帮史可法建坟,完成他的遗愿。
而且,他还写了一篇文章,叙述当年之事。他说史可法要收他做义子时,他是不愿意的,因为他有父有母,没有长辈同意,不能过继给别人做儿子。旁边的将领们却都劝他接受,史可法也很动情,最终没办法,他只得接受了史可法的提议,做了他干儿子。
(梅花岭 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但在那篇文章里,他却只字未提史可法借刀杀己,请他们帮忙一事。
那么,史可法是否真有让人替自己完成那件大事呢?如果不是史德威,会是其他人吗?
从史料《南天痕》里,我们能看到另一种说法。
可法谓庄子固曰:城一破,托君剸刃。子固许之。是时,引颈向子固;子固勿忍,可法乃拔刀自刎。子固与参将许谨共抱持之,血满衣袂,未绝;子固等拥之出城,及小东门,遇大兵,子固及许谨等皆死。
(史可法祠 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意思是,史可法让庄子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杀了自己,庄子固答应了,临到头来,却又手软……
庄子固是谁呢?
张廷玉等编修《明史》时,给了他一百多字的介绍,说他是辽东人,十三岁时杀人逃命,后从军,弘光时被史可法任命为副总兵。扬州将被围,史可法命令各部前来支援,只有刘肇基带兵前来。而庄子固则是“闻扬州被围,率众驰救,三日而至”,看起来,他是自愿入城,最终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