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业服务费将“三费合一” 1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 李妮)11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已经印发,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西安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是原陕西省物价局、省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16年未作调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服务收费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此次《市办法》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管理政策,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及收费监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以往,物业企业普遍存在通过较高的停车服务费来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问题,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意见较大。《市办法》对停车费作出调整:

临时停车费一类,由原来的5元/8小时调整为2.5元/4小时,二类由原来的4元/8小时调整为2元/4小时等;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两个类别;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每月60元。

调整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全国7个实行政府指导价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位。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物业费将“三费合一”,促进物业提高服务质量健康有序发展。目前西安市物业服务费由基础物业费、电梯费、公摊电费三部分构成,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小区存在乱收公摊电费、电梯费的行为,群众意见较大。

新办法中物业费最大的特点就是“一费制”,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与现行政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

考虑到不同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有差异,物业费等级依据物业服务等级确定,等级标准依据《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该标准近期将由西安市住建局印发,与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同步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对应的收费等级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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