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鄙俗的一首诗,全诗明白如话,却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

说起唐代的诗坛,有一个流派的诗作在当世以及后来的影响都很巨大,那就是以元稹、白居易为代表的通俗诗派,他们将高高在上的文人雅玩,改造成“老妪能解”通俗歌咏。对于白居易老师在诗歌史上的地位与贡献,唐宣宗李忱的一首《吊白居易》就能对其盖棺定论: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童子解吟,胡儿能唱。”白诗语言平易通俗,是真正为普天大众服务的人民诗人。并且,《与元九书》中,他还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其实,白居易的这种通俗、刺世的诗风的形成,也是有个历史发展过程的,追溯其源头,就会发现初唐诗僧王梵志的身影。

王梵志是唐代最早以白话入诗的诗人,他的诗歌以说理为主,讽刺世态人情,有着惩恶劝善的积极意义。比如他的一首刺世诗,语言晓畅,讽刺辛辣,写出了人生的无常与虚伪:造作庄田犹未已,堂上哭声身已死。哭人尽是分钱人,口哭元来心里喜。辛劳了辈子,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听到堂上哭声大作,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挂了。其实,那些呼天抢地、痛哭流涕的人,并非真的是在为他的逝去而悲伤,而是想着他勤劳一生留下的身后遗产,只是在那里口哭心喜地假表演而已。这样的诗作,一般文人是不屑于写,或是根本就写不出来的。因为,生活优裕的诗人们,是很难体会到人生的艰辛的。王梵志则不同,他的人生经验是有异于普通诗人的。

对于王梵志的生平,正史上并无记载,只零星在留存了唐人的笔记、诗评等民间信史中。据胡适、郑振铎、张锡厚等人考证,王梵志出生于隋唐之交的殷富之家,幼年生活充裕闲适,读过儒家经典和诗书。隋末战乱,家道中衰,为家计生活,他农忙种田,农闲外出经商。唐初,繁重赋税和天灾,迫使梵志家产破败,以致穷愁潦倒。王梵志有五男二女,但子女不孝,至使他晚年生活无着,甚至衣不蔽体,食不饱腹,被迫沿门乞讨。穷困悲惨的生活,迫使他半路出家,50多岁又皈依佛门,以寻求解脱。但他并非严守佛门戒律修行之僧徒,而是四处募化求斋,过着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这一时期是他诗歌创作的高潮,直至80岁左右他还写下不少回忆自己坎坷一生的诗篇。王梵志一生历尽沧桑,饱经忧患,这为他的诗歌创作奠定了深厚的生活基础。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生活经历,才让他看透了人生善恶,顿悟了人生真谛,因而才写下了那么多直指人心的鄙俗诗句。比如他的《翻着袜》: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这里的“翻着袜”,意思是“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而为了表现出禅家宗门的威仪,作为僧人是有一定的规矩的。“翻着袜”以其反常,所以是不合规矩。

翻译成现代文表达就是,王梵志把袜子翻过来穿,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人们都说他这样的穿法是错的。王梵志却说:“宁可让你看着刺眼,也不能让我的脚不舒服。”黄庭坚在评价王梵志的《翻着袜》时说:“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太修行人也。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罪人也。”

王梵志不仅抒发小我的感悟,还写匹配世人的世态人心。比如一首《吾富有钱时》,便是王梵志将人性丑态写到了极致的一首作品,也是一首具有讽刺意味的千古名作。吾富有钱时,妇儿看我好。吾若脱衣裳,与吾叠袍袄。吾出经求去,送吾即上道。将钱入舍来,见吾满面笑。绕吾白鸽旋,恰似鹦鹉鸟。邂逅暂时贫,看吾即貌哨。人有七贫时,七富还相报。图财不顾人,且看来时道。

全诗16句80字,无一字晦涩,无一处旧典,读来朗朗上口,就像儿时歌谣,但它却是一首慨叹人情冷暖的佳作。表面上看,全篇既没有精彩的警句,也很少有环境氛围的艺术描绘,似乎是平平淡淡、语不惊人;实际上它以“直说”见长,指事状物,浅切形象;信口信手,率然成章;言近旨远,发人深省,别具一种淡而有味的诗趣。王梵志诗在当时颇有影响,人谓其“不守经典,皆陈俗语,非但智士回意,实易愚夫改容,远近传闻,劝惩令善”(敦煌写本《王梵志诗原序》)。

佛寺禅门往往用它来“教戒诸学道者”或“开悟愚士昧学之流”。唐代诗人中,寒山、拾得、丰干一路的诗作,直接秉承王梵志衣,而王维、顾况、白居易、皎然等,也或多或少受到他的影响。比如王维诗《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二首》,就专门标注为“梵志体”。

宋代仍有许多人模仿梵志体写诗。《说郛》卷七有一诗,不仅模仿梵志手法,甚至直袭梵志原句。江西诗派陈师道、曹祖等也曾搬运梵志诗句。范成大就曾巧妙地借用王梵志“千年调”、“铁门限”和“土馒头”诗句,写下“纵有千年铁门限,终须一个土馒头”的名句。此句后来还被《红楼梦》第六十三回称引。《吾富有钱时》全诗结构紧凑,层次分明,步步围绕主题,写得颇有情致。全可分两段,首段六句,作者以概述的笔调,指出妻室儿女态度好坏的关键在于一个“钱”字。拥有钱财时,一切都好,妻室儿女也显得十分殷勤。

接着,作者利用贴切的比喻,进一步刻画出金钱引起的种种媚态:“将钱入舍来,见吾满面笑。绕吾白鸽旋,恰似鹦鹉鸟。”当携带金钱回到家中时,他们一个个笑脸相迎,像白鸽那样盘旋在周围,又好似学舌的鹦鹉在耳边喋喋不休。人们向来把鸽子当成嫌贫爱富的鸟类,而鹦鹉则被视作多嘴饶舌、献媚逢迎的形象。因此诗人用“白鸽”、“鹦鹉”来比喻见钱眼开的贪财者。最后六句,概括全篇主旨,也是作者对世情险薄的愤激之语。他直率地警告那些庸俗的贪财者,如果只为贪图钱财,而毫不顾及人的情义,那就要看看来时的报应了。全诗以锐敏的观察力捕捉生活中某些不大为人重视的动作和事理,运用通俗凝练的语言,设想奇巧的对比描写,形象地刻画出贪钱者的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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