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权术理论大成者——韩非子(三)从人性角度看儒家和墨家

上一篇咱们聊了中国权术的理论体系,今天咱们聊一下权术的本真和意义,以及应该如何看待和使用权术。

第一次接触韩非子学说的时候,心里是很不舒服的。一是韩的学说太残忍和残酷了,不光是对大臣、百姓残酷,就是对君王自己也是残忍的。他要求君王为了权力要做到不能偏私、不能表露个人喜好和喜怒哀乐,不能贪图享受,时刻防备着被人篡权。君王就算有权力,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二是韩的学说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定义为有用和有害两种,他连父母、兄弟、夫妻、子女都定义为对权力有害的奸情。完全抹杀了人的情感需求。

韩非子是根据什么提出如此有悖人性的理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聊一下韩非子学说的理论根基和从人性的角度看权术的实质。

韩非子学说的理论根基已经在前两篇中聊过了,这里就不重复了,就简单说一句,根据老子的“太上忘情”韩非子学说要求君王无情,根据荀子的“人性本恶”论,韩非子学说选择了极致的残酷。我们这里重点从人性的角度看权术的实质。

权术的本质就是利用人天性中的恐惧和好利来驱使人。恐惧和好利是人类两项最根本的弱点,其实又是一体两面的。商鞅变法中就是用人的好利来调动平民的积极性,用人的恐惧来迫使旧贵族遵循新法。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好利是人的本性,君王必然也好利,当君王用好利来调动他人为自己所用时,无形中也将一部分利让给他人了。这和人好利的本性不符,也不利于君王自身权力的稳固。因此韩非子提出以恐惧为权术主要手段,使大臣、百姓想着不被罚就好了,根本不敢奢望奖赏。从而提出严刑峻法。要保证严刑峻法的实施效果,君王就要无情。因为君王做不到无情就会偏私,从而失去威势,导致“法”不能行。

这样看来,韩非子学说残忍、无情似乎也合乎道理。但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开创和奉行这套理论的人往往都是儒家出身,自身也往往没有好下场。比如李悝(也称李克)师从儒家子夏西河学派,吴起师从儒家曾申,商鞅在说服秦孝公时首先讲的是儒家的学说,秦孝公不感兴趣才改成权谋之术,韩非子和李斯都是儒家荀子的学生。而吴起、商鞅、韩非子、李斯的人生结局都不好。

这是巧合,还是有什么内在必然因素?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吴起、商鞅、韩非子、李斯的学说都是基于人性是极端自私(利己主义)进行立论的。儒家的学说是基于平衡人性中的“自私”(利己)与“无私”(利他)进行立论的,这种平衡体现在儒家也是讲“利”的。墨家学说是基于人性中的“无私”(利他)进行立论的,所以墨家的核心是“兼爱、非攻”,墨家不讲利。道家的学说抛开人性,以天道反推人道。

简单来说韩非子学说强调人人为我,墨家学说强调我为人人,儒家强调既要我为人人,也要人人为我,道家认为天道是如何的,人道就应该如何,每个人都应该向天道看齐。

儒家这种基于平衡人性中的“利己”与“利他”进行立论,施行起来太难了,很少有人能将儒家思想真正用在解决具体问题上。因此学习儒家思想的人在面对现实中利益冲突问题时,往往表现成伪君子或书呆子。而战国时期是很惨烈的一段历史时期,杀人盈野不只是形容词。在生命都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吴起、商鞅、韩非子、李斯自然发现别说平衡“利己”与“利他”,只有极端的利己才能保证在残酷地环境下最大可能地活下去。所以他们就从儒家追求“利己”与“利他”间的平衡,变成单纯地追求利己。

这也是为什么在春秋和战国时期名震天下的两大显学儒家和墨家,在战国后期到汉初不断式微的原因。因为儒家、墨家都讲利他,而环境不允许。为什么后来儒家重新成为正统,墨家在司马迁时期就消亡到《史记》记载墨子的一生就24个字了?就是因为儒家中还含有利己的部分,而墨家是完全利他。经过秦始皇对韩非子学说的社会实践,人们已经不相信通过利他能实现最终的利己,墨家学说就被完全抛弃了。而秦始皇对韩非子学说的实践,也使后人看到韩非子学说虽然见效快,但后遗症也很大。这种情况下,阳儒阴法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可见韩非子的学说对儒家和墨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韩非子学说的实践直接根除了墨家存在的社会土壤;韩非子的学说反向证明了儒家学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对儒家学说最大的弊病(欠缺实用性),提供了解决思路。

比如齐桓公乘燕国内乱,侵占了燕国领土。他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完全吞并,一个是立一个傀儡燕王。齐桓公拿不准主意,就询问孟子,孟子说“燕国人民支持你吞并你就吞并,不支持你吞并,你就立燕王。”孟子对齐桓公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给了一个标准,并且这个标准也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方法,怎么样才算是燕国人民支持呢?咱们再看韩非子学说不但讲道理而且对各种情况提供细致可行的操作指导。上一篇就举过不少例子了,这就不举了。

为了使儒学更具有实用性,后来就分成两个流派一个理学,讲究格物致知,即明白事务的终极道理,就能做到即利己又利他;一个是心学,讲究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即只要你从本心出发自然就做到即利己也利他。

为什么奉行韩非子学说的秦朝二世而亡,韩非子自己也自杀身亡?从人性来看,恐惧和好利虽是人的天性,但人是有情感的,并受文化所教化的,因此恐惧、好利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韩非子之所以自杀,就在于他的身份(韩国公子)、他的情感(对韩国的归属感)都让他在面对秦王嬴政的时候不能按照自己的学说来谈,而是违背自己的学说,希望为自己的国家争取一个生存空间。韩非子的学说自己国家不用,秦国想用,但韩非子却不希望秦国用,因为秦国用了之后,韩国灭亡得更快。处于这两难境地,韩非子不自杀,活得也很痛苦。

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从人性角度来看也是如此。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严刑峻法不把六国百姓当人看,六国百姓自然也不会把秦国国君当君王看待。用权术使用决绝的手段对付别人,自然自身也面临被人用决绝手段对付的局面。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资治通鉴》是讲权谋之术最好的书的第二个原因。《资治通鉴》不光体现了韩非子的权术体系和具体操作实例,也融入儒家利他的思想。即将权术从零和博弈的思维发展为平衡博弈的思维。这也是权术中权的本意。权的本意是指秤。如同咱们常说的权衡、权宜之计都有这个意思在里面。所谓权就是在秤东西的时候,把那个秤砣拔来拔去,找到那个最佳的平衡点,那一点是一种精微的分秤感。

今天咱们处于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学习和研究权术的时候最好从如何平衡利己与利他的方法入手,尽量避免使自己落入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的思维当中。这也是读《资治通鉴》想学到的智慧。否则咱们就可以直接学习《韩非子》了。

再说明一下,咱们聊的权术流派开创者都是法家的人物,为什么不称为法家思想或法家学说,而是称为权术呢。从哲学角度来看,法家是不存在的,这也是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的观点。李克、吴起、商鞅、韩非、李斯的思想都受儒家、道家影响,他们在思想上没有超脱儒、道、墨的学说,只不过在解决具体问题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因此只能称之为术。由于韩非子学说主要讲的是君王如何牢牢掌握权力的方法,所以称呼为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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