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威信县:禁止遛狗,3次直接捕杀!
▼最近云南省昭通威信县发布了一则《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一经发出就引来网友评论...
▲通告中有两点是非常有意思,直接被吵上了热搜。
一、市民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栓养或圈养,养犬事宜不得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及干扰他人的日常生活,且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许可证;如不按要求进行栓养或圈养的,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二、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不会吧~不会吧,养狗可以但是必须栓养或者圈养在家里?县城内想带狗出门遛狗?不可以!
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予以捕杀。
当然了,有些不文明养狗的行为确实给他人带来了诸多困扰例如:狗狗随地大小便、遛狗不牵绳、甚至狗咬伤人等等..
▲先在是不管好人坏人,直接一棒子打死以绝后患?
本来 应该提高的是全民养狗素质,现在直接改成大家都别带出门,保证一点事没有?
恕我直言,这样的政府部门是不是有点太懒了?不文明养狗是不对,但大部分都还是很有素质的,而且我们最终目的不是应该规范和提高全民养狗素质吗?你这一刀切说不过去吧?
▲特别是云南威信县的铲屎官,估计现在脑壳也是嗡嗡的吧?养了这么多年的狗,突然说不让带出门了...出门三次会死...
这里说的不是什么中大型犬,烈性犬,是所有的狗狗...
官方回答:你可以送回老家!
▲而此事被吵上热搜以后,威信县开始“开会重新讨论”了。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
▲一起来看看其他新闻媒体是怎么说这件事的?虽然这些年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也在增加,也确实非常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文件加以规范。但这禁止遛狗,发现捕杀的行为是不是也太简单粗暴残忍了?
最后不管怎么做,都要依法依规,任何事情都不能简单化。各位网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