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小取》补释义
导读:墨家《小取》流传下来实属不易。兼之在先秦时代就已经散失,幸有晋鲁胜拾遗,才得以流传至今。在庆幸流传时候,却也发现《小取》篇是不完整的,因为其残缺导致无论怎样解读,尤使我们疑惑不解。为此特作《小取补释义》篇。此篇要义,在于我们务必要高清一些基本问题。那就是东亚文明体系基本范畴是什么及其整体如何存在,和局部止境如何关系的?作为东亚文明体系基本范畴就是整体和局部,这与古希腊文明代表欧洲文明体系以主客体范畴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想要读懂古代中国理学体系,务必要从整体和局部这对基本范畴出发,切忌单纯按照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创之欧洲文明体系主客体去解读。那么我所谓整体也就绝对不是欧洲文明体系之绝对静止形而上学之实体,而是东亚文明体系独有的——活生生的,具有灵性的之整体(这个整体在古代谓之以“道”或“天”,按照不同偏倚方式异化成为现实生活之生命个体)。这就可以解释为何中国代表东亚文明体系只能是“天道”信仰,“天或道”作为宇宙之唯一实体,它真实存在状态就是遍及止境整体起用方式遍及一切所(异化为生命个体成就为当下生生不熄之念念相随之心)。整体之一,务必是以遍及止境活动的方式遍及一切处所,并在当下遍及活动中令一切处所得其“宜”。《周易》将这种宇宙整体存在方式阐述为“元亨利贞”,智者大师又谓之以“一心具三前界”,宋明理学家们谓之一“理一分殊”凡此种种,我们今天都归之以“遍及止境”在遍及活动种令一切处所得其“宜”。在“一切处所”中的“不宜之甚者”可设定为我所谓当下焦点止境。我们“小取”作为局部止境之修身功夫,就是针对焦点止境之独立性修身提出来的。
正文
摘要:作为“小取”修身活动务必要明确,它是“大取”修身作为基础的。而大取修身活动就是“遍及止境”之“遍及活动”为基本单元——原始意义之最字事件。这些基本单元以其前后连缀方式,围绕焦点止境修身构成焦点止境修身活动单元之“最字事件”——它以焦点位置设置作为起点,以焦点位置消隐为终点,这个事件段落遍及活动前后连缀方式构成了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最字事件”。而这样的最字事件作为大取修身是以焦点止境先天-既有守持功能展开内在主导和外在辅助格局下修身活动(大取修身活动是以遍及活动这种内在修身主导方式展开的,而作为遍及活动连缀而成最字事件本身作为相对独立最字事件之独立性缺乏独立性,或者说这种独立性附庸在遍及活动历程中的)。当仅仅依靠这种格局修身并不能及时地完成,作为“最字事件”就从大取修身活动格局,会转换至于“小取”修身格局,及时展开小取修身以完成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修身。所以小取修活动承继“大取”既有“最字事件”这个时段,但同时还要在这个时段中增加以外在修身活动为主导格局之时段。这样一个特殊时段,如何从“大取”之既有“最字事件”衍生出来,那就是要最字事件这个先天既有时段,进一步地延伸——反思最字事件先天既有之物像——反思结果就是将“最字事件”本身静止特质为中心内容,进而将“最字事件”转成为焦点止境之“描述事件”。“描述事件”的意义在于可以历史追溯方式截取“最字事件”之静态特质并将其中静态特质物像像状作为相对稳固之这一个——由此物像稳固给予开创出相应主客体框架结构。即当“最字事件”转成为“描述事件”这个特殊时段中,就已经围绕焦点止境展示为“主客体斗争体验”历程——主客体框架结构由此而成。“小取”也就必然地进入道围绕“描述事件”为中心主客体斗争活动中——主体挤压拉伸“最字事件-描述事件”之“描述内容”之这个(客体),以直觉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当下焦点止境从“阻碍”状态向着“无阻碍”,这样一个过程就是所谓“小取”修身活动历程。
(一)
现代注家对于《小取》解读,都是站在各自立场上各说各话,以致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以对《小取》系统解读,首先需要统一立场。所谓统一立场,就是对“小取”系统解读确定出一个基本原则——“务必将小取明确为一种格物功夫历程为核心的修身方法”,并且唯有相对“大取”才可谓这种修身方法为“小取”。既然“大取”修身方法,以“遍及止境全体”之“遍及活动”来立义。那么作为“小取”修身方法则应当针对“遍及止境全体”之“局部止境”来立义。这实际是说,“小取”作为局部构成成分来说,它仅仅是作为“大取”修身方法有机构成成分。“小取”原本就具足在“大取”中。我们之所以还要单独将其从“大取”区分出来,就因为仅仅囿于“大取”无法实现修身,需要将“大取”完全以“遍及止境”之“全体性”修身推进到局部止境上来,进而围绕局部止境修身才能及时完成,这就是给予“小取”独立性存在空间。作为“大取”修身方法而言,它总有一个焦点止境,这个焦点止境依据先天既有守持之历史继承结构之继承性能够得以完成境况下——作为焦点止境之“小取”就并不需要独立出来,这种境况下“小取”始终以焦点止境方式能够涵融在“大取”修身方法中成为“大取”有机构构成份。但是如果当“大取”修身方法,仅仅凭大取“大取”既有止境所具有先天-既有守持续功能并不能完成当下焦点止境修身。或者说,作为焦点止境在当下大取“最字事件”中,焦点止境始终无法依据既有守持机制之历史继承功能及时转变成为非焦点止境——这种境况下,“大取”止境就需要围绕焦点止境转换为“小取”修身方法。所以,“小取”修身方法本质上就是“大取”修身方法之特列。特在哪里?特在仅仅依据焦点止境先天-既有守持功能却无法及时转成为非焦点止境。这种境况下作为“小取”意义在于它具有了另一独立性。正是凭着这种独立性价值所在,能够完成“大取”未竞之修身历程。所谓的“小取”修身方法具有的“独立性”,就是需要在“大取”(最字事件)修身历程中仅仅凭着先天既有内外循环机制展开修身活动历程却不得不处于停滞状态时候,“小取”却能通过“增强外在修身向度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意义在于必然会加大焦点止境之外在性——凭着这种外在性增益之功夫来实现当下焦点止境修身。而这种外在性如何实现出来的,就是围绕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主客体斗争方式供给额外的格物修身功夫——主体斗争客体历程中,主体有意识地加大对客体物像之斗争尺度而获得确立,进而通过其格物功夫实施就能促进焦点止境位置处所转成为非焦点止境(单纯大取修身方法中无法完成这种转换)以此完成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身。所以“小取”修身方法本质是什么?就是要焦点止境为中心之既有大取修身机制,在其按照先天既有内外循环机制修身时候无法仅仅凭着既有内外循环修身机制顺利推进状况下,作为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身活动,通过主客体斗争历程而获得一种额外功夫论述并由此获得确立。通过这种额外功夫论述,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去增益焦点先天既有历史止境构成。
怎样看待大取和小取两种修身方法差别?可将“大取”修身方法之对应“最字事件”,按照焦点设定开始直到其转变为非焦点这样一个时段,在这个时段中,作为大取格局可以规定为——内在修身占据主导(遍及活动为根本)外在修身辅助(主客体对立斗争活动)。作为“大取”修身活动完整修身历程,务必要有内在修身向度主导外在修身修身向度始终处于辅助地位。相应的,作为“小取”修身方法在承继大取修身方法,还具足着自己特殊性。特殊在“大取”修身方法在其完整的“最字事件顺利实施”历史进程(这个进程从焦点设置开始,到焦点止境转成为非焦点止境这个时段中——我们可将这个时段作为相对独立修身历程单元)中,(“遍及活动沉淀或充盈”)内在修身体验历程主导外在修身描述体验(主客体斗争体验)历程辅助这样的格局,必须发生过至少一次或一次以上的(临时)彻底翻转——翻转为外在修身向度描述活动体验所具足主客体斗争为主导而内在修身向度遍及活动体验为辅助这样的格局,唯有在这样格局下才能以外在修身向度上主客体斗争尺度持续增强的方式来渐次推动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以克服其当下停驻状态)。也唯有借助这种格局的翻转所得新格局框架结构所含蕴和具足着的外在修身向度体验历程(尤其主客体斗争体验历程可以借助持续加大主体对客体刑貌之斗争尺度方式以改变旧格局状态并最终克服当下停驻状态进而再次推进当下最字事件历程顺利实施),来令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最字事件”完整修身历史进程才能得以最终顺利实施,这样的“最字事件”作为完整修身历史进程,就不能再仅仅作为“大取”修身方法,而是必须按照“小取”修身方法来展开论述。
初步明确了“大取”和“小取”彼此关系后,我们再进一步地推进到“大取和小取”在比附活动中比附机制上彼此差别。作为“小取”修身方法,本质上就是“大取”而言,它就必然地会继承“大取”修身方法修身机制——并严格地继承“大取”修身方法相关守持结构及其守持功能尤其所具足“比附机制和比附体验内容”。“大取”修身格局在整个“最字事件历程”中,始终以“遍及活动沉淀或充盈”内在修身体验活动为主导(外在修身向度上主客体斗争体验始终居于辅助地位)这样的格局下顺利实施直到终点——“最字事件完整历史进程”始终保持在“大取”这种格局下,就其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之“比附”功能而言,始终都以其守持结构先天-既有的比附内容为其根本,就其“比附”活动内容(普遍这个和具体这个之间比附关系)在比附活动中的“变化”状况来说,守持结构先天-既有比附关系格局构成始终能够在大局上把控住相应位置处所的比附体验历史进程。如何在大局上实现把控?作为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先天-既有比附构成内容”能在“最字事件”实施进程中围绕“普遍性(类)之这个”为大取活动之刑名技术(或知识)直接载体,循序渐进地释放出“普遍性(类)之这个”所(直接)承载的先天-既有比附活动体验内容——这种释放过程,必然地会逐步地牵动着相应“当下具体性之这个(间接地承载先天-既有比附活动体验内容)”,在当下“大取”修身体验历程中“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也就不得不随顺和附属与“普遍性(类)之这个”,直到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大取最字事件”顺利推进到终点。其中“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在其“大取最字事件”中,中介于“普遍性(类)之这个”才能得以承载“先天-既有”比附活动内容,故而可为刑名学技术间接载体(作为“大取”修身方法,就是以“普遍性类之这个”为中心领域——“具体性之这个”为边缘领域格局下展开比附活动体验并顺利实施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缮历程。“具体性之这个”始终附属和随顺于“普遍性之这个”)。所谓“直接载体”是说,在“大取”修身方法中,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比附活动含蕴的比附关系构成内容能够相对完备地为“普遍性{类}之这个”直接予以刑名学技术所表达(这一点推进到“小取”修身方法中则是要求以“具体这个”为刑名学技术表达之直接载体)。所谓“间接载体”的意思是说,在整个“大取最字事件”修身进程中,“具体性之这个”都是处于附属地位并在比附活动中随顺“普遍性(类)之这个”而实现对“大取最字事件”所含蕴“先天-既有比附体验内容”的承载。因此,作为“大取”修身方法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最字事件”所具足比附体验历史进程,“普遍性(类)之这个”承载着的比附体验活动内容在其比附体验中,能按照“先天既有-比附活动内容”释放出相应的“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释放出来的“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之刑貌及时“比对”与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具体事物之这个”(《经上》“法:所若而然也”之“所若”就是指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先天既有-比附活动内容”,“而然”之“然”,就是“普遍性{类}之这个”作为直接载体持续(在遍及活动体验中)释放出“具体性之这个”这样的过程——“然”(务必是这个过程谓之然)。这个过程最终结果就是“佴:所然也”之“所然”内容直接作为“当下具体这个”),这就能在“比对”中按照刑貌之“相近性”,直接将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上“当下具体事物之这个”——直接作为“先天既有-比附活动内容”所释放出来“先天-既有具体这个”来对待。也就是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呈现和给予出来的“当下具体这个”通过“比对”手段,直接比附(中介)与相应位置处所“普遍性(类)之这个”,并直接在“比对”中参与到“普遍性(类)之这个”所承载着的先天-既有的内外循环机制中去——“普遍性(类)之这个”所承载先天-既有比附机制功能,直接准确地释放和施用于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事物”上,继而令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得到及时修缮。因此,仅仅就“大取”修身活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涉及的“具体性之这个”应当有“先天和当下”两种。先天和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在“大取”修身活动中,直接以其比附活动体验,都直接函摄在“先天比附体验活动中”——先天普遍性类之这个释放出具体性之这个,直接就作为了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具体这个”,从而令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具体这个”直接在“先天比附体验中”被函摄在“大取止境”先天具足之“普遍性类之这个所具足比附体验活动”中。这样一个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按照“大取”修身方法展开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以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含蕴先天-既有比附机制及其先天-既有体验内容为中心和主导,而且“普遍性(类)之这个”作为这个“最字事件进程”刑名学技术直接载体,总是能将相应位置处所守持结构“曾经最字事件”所具足比附活动体验历程(内外循环体体验历史进程),直接释放和施用与“当下具体性之这个”所在位置处所上,令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承载亟待修缮意涵,能够在“比附与相应普遍性之(类)这个”比附体验中得到相应澄明,澄明为先天-既有之保障机制之比附体验历程。这是站在“普遍性(类)之这个”作为出发点来看待“先天-既有比附机制”如何释放过程中,实现“当下具体这个”所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缮的。这个过程我们也可以反过来,从“当下具体这个”作为出发点,也就是“当下具体这个”按照“比对”手段,中介于“先天具体这个”——去比附相应的“普遍性(类)之这个”,并由此展开比附活动体验,作为“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就能按照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之“先天-既有”比附机制展开相应比附活动体验,同样也可以令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按照“大取”修身方法而及时地得到修缮。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之守持功能在得到“大取”修身功夫历程及时整饬和修缮之后,需要我们再度对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先天-既有比附体验内容所能实现的“增益(内容)”作出进一步地考察。这些“增益”内容始终有着对于先天-既有性内容(格局结构框架)严格历史继承,并被必然地笼罩在先天-既有比附体验内容中的——并不能在宏大特征层次上直接改变先天-既有之旧比附关系格局及其结构内容的有效性(仅仅就“大取”修身功夫顺利实施进程对于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的影响和结果来说,同一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同一最字事件}之比附功能“增益”内容,并不在宏大特征层次上直接改变先天-既有比附体验格局及其比附结构内容有效性)。作为同一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同一最字事件)先天-既有比附结构及其比附功能就始终能笼罩住当下大取方法之“最字事件(历史进程任何环节)”。这实际是说,但凡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修缮,按照单纯“大取”修身方法予以推进直至终点,那么整个进程就可以通过“具体性之这个比附与普遍性之这个”——这个比附活动本身需要中介和依赖“普遍性(类)之这个”所承载之先天-既有守持功能而获得相应的“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保障机制。但如果按照单纯“大取”修身方法,“当下具体性之这个”承载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实施修身活动体验历史进程,却并不能令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得到及时修缮(无法及时转成为非焦点止境而是在中途处于停驻状态)——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大取修身活动,必然地会在其“最字事件”历程中途某个时间点上处于某种停驻状态(始终停驻在该时间点上而不能再向着非焦点止境状态持续推进)。这种境况下就需要及时地转成为“小取”修身方法才能令其停驻状态获得再次起动并向着非焦点止境状态迈进。为何转成为“小取”修身方法就能再次获得推进,就在于“小取”修身方法在其所继承“大取”修身机制同时,必然颠倒修身格局,将其所继承的“大取”修身格局及时转成为外在修身向度为根本内在修身向度为辅助(这种辅助实质就是“大取”修身方法及其相应修身机制的作为基础)的格局。
这种格局转换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转换内在机理如何?为此,我们首先需要将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大取”修身方法下之比附结构之比附体验公式,暂时总结为“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呈现或给予)具体性之这个事物,能(最大程度)比附于普遍性之这个事物(依照这样比附关系展开比附体验就能实现相应修缮)”——进而按照“普遍性类之这个”所具足的“先天既有比附活动”展开修身并由此实现“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这个比附公式需要借助“比对”体验活动才能实现出来,这个“比对”体验活动大致意涵,就是同一位置处所“比附”双方各自描述内容之宏大特征层次主客体框架结构下的“刑貌”具有相近性为出发点,最终在“比对”体验中能融摄在同一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同一最字事件”中。如何融摄在同一位置处所之“同一最字事件”中,可以总结为一下三个步骤。
1. 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先天-既有比附结构中“普遍性(类)之这个”在“比对”中主动释放出“(诸多)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
2. 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围绕其“刑貌”之相近性,直接比对与“普遍性(类)之这个所释放出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选择到其中某一个)”,释放出的“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在比对活动体验中围绕“刑貌”相近性,并直接笼罩住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具体性之这个”(这是“大取”修身活动比附体验基本特质)。
3. 通过“比对”活动体验在“信念”上最终能确证到焦点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和其相应位置处所“普遍性之这个”彼此之间比附关系能够成立。
通过上面三个步骤,单纯“大取”修身方法下比附活动中“比附关系”最终能在信念上得以夯筑和确立,这个过程我们按照“类行之行”来说,可以阐述为“推类”为根本“止类”辅助的过程(如果转进至于“小取”修身方法,作为“类行之行”,就应该以“止类”为根本“推类”辅助格局下展开,也就是以“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为起点,按照“相近性”去比附与相应“普遍性之这个”,并最终夯筑和确立出相应“比附关系”)。因此,作为单纯“大取”修身方法下“比附体验活动”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具足之“先天-既有比附机制”为根本的——“普遍性之这个”作为直接载体,按照“大取”修身方法会在其比附体验中及时地释放出相应的“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它是从“普遍性{类}之这个”所直接承载比附体验活动中释放出来的{实质则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具足先天-既有比附机制中释放出来的,普遍性类之这个起着直接媒介作用而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则只能起着间接媒介作用,所以才需要中介与前者},这些释放出来的具体性之这个,当然可谓之以先天-既有具体性之这个,这个释放过程之结果在黑格尔亚里士多德这里是在宏大特征层次上按照“分类”方法展开为所谓“具体事物包涵于普遍事物中”来予以论述),它直接在“比对”中就能依据大取止境具足之先天-既有历史继承性比附机制,直接笼罩住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上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呈现和给予出来的“当下具体性之这个的刑貌”(可谓之以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它直接就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呈现和给予出来的“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事物”。它既可以是通常意义上感觉对象,也可以是通常意义上普遍性类,但是总体原则是在当下“比附关系”公式中——“普遍性{类}之这个和具体性{类}之这个”二者比附关系中的居于后者位置上),以致于焦点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直接就能“比对”与“先天-既有具体这个”,并在“比对”体验中逐步趋向同一,继而及时地被动地融摄和参与“普遍性(类)之这个”所直接承载的“先天-既有比附体验”活动中,这就是单纯“大取”修身方法下“最字事件”修缮顺利实施之历史进程中,作为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含蕴“先天-既有比附活动内容”是如何中介于“普遍性之这个”这个直接载体,再间接地释放和实施于“当下具体性之这个”间接载体上的。
现在问题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在其“比对(于所释放出来的先天-既有具体这个)”体验活动中,尽管就能最大程度上按照“大取”修身方法及时融摄和参与到“普遍性(类)之这个”所承载的当下焦点位置处所守持结构所具足先天-既有之比附活动体验历程中,却并不能及时地完成相应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缮——而是会在相应时间点上处于“停驻(保持为焦点状态不再向着非焦点状态推进)”状态。这种状况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所承载的修身任务,就无法“仅仅”依靠“普遍性(类)之这个”所直接承载的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具足之“大取修身机制及其相关的先天-既有之比附内容”来实现,而是必须在继承“大取修身机制及其相关比附内容”所具足格物功夫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地(在最字事件停驻状态这个时间点上去)“增益”其相关比附内容。唯有通过这种“增益”【不管这种“增益”内容能否最终转成为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之先天-既有守持功能,但是仅仅就当下最字事件先天-既有比附内容而言,总是需要有所大尺度的“增益”才能最终克服“停驻”状态{之种种阻碍}并及时予以顺利推进】才能令当下处于“停驻”状态之“最字事件”再次重新推进并由此顺利推进到终点。
如何“增益”?或者说想要实现增益,关键和核心在于“比附”体验之历程中——必须颠倒旧有大取修身格局,集中体现在当下最字事件“比附”体验直接载体中心位置,需要及时地从“普遍性(类)之这个”——临时地转移至于“当下具体这个”位置处所上(这是大取修身格局转向小取修身格局核心和关键所在)。这种转移实质,就是先天-既有比附结构“普遍性(类)之这个”直接承载(大取)“先天-既有比附体验活动”中所“释放”的“先天-既有之具体这个”原先在“(大取)比对”中能令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这个”直接被迫地(彻底)融摄进入到“先天-既有”比附机制中来(先天-既有之具体这个,在比对活动中能彻底笼罩住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具体性之这个),但是在当下“最字事件”之“停驻”状态下(为推动“停驻”状态再度向着“非焦点止境”目标前进),却并不能令“当下具体这个”直接被迫(彻底)融摄进入到“先天-既有”比附机制中来——不仅不能令“当下具体这个”在“比对”中最终实现彻底融摄,相反还有进一步地突兀焦点位置处所“具体这个”之独立性,这就不得不临时将当下比附活动体验之中心位置从先天普遍性类之这个,转移到当下“具体这个”上来,“普遍性(类)之这个”所“释放的先天-既有之具体这个”开始失去了它主导性(对“当下具体这个”的笼罩旧格局及其力度必然逐步消退),转而逐步地被迫地附属与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反而获得了旧“比对”体验历程中之主导性,乃至于转换主导性最终结果,就是旧的“大取”修身格局直接颠倒成为“小取”修身格局。整个比附活动体验历程在其“停驻”状态下,比附中心位置就从“普遍性(类)之这个”逐步地转移至于“当下具体性之这个”这里,那么,“普遍性(类)之这个”(在思维论域中)反而也被迫地处于附属地位(包括其所释放的“先天-既有具体这个”也不得不处于附属地位)。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最字事件”所处的“停驻”状态,必须以“当下具体性这个(之刑貌)”为中心,刻意于知识论论域之主客体框架结构(所以“小取”修身方法之区别于大取修身方法,在于其必须推进到知识论论域中去,至少必须要以知识论论域成为修身历程之有机构成,这一点是小取之所以成为小取之关键和核心所在),才能进一步去推动“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当下“大取”先天既有比附机制直接载体也应该是转成为“当下具体这个”,如何转成?)。如何推动?但凡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比附活动体验进程转换成为“当下具体这个”为中心——“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之刑貌作为焦点止境守持结构整体状态之直接载体而其相应“普遍性之这个”之刑貌反而作为间接载体,“普遍性类之这个”则需要中介于“当下具体这个”才能承载守持结构整体守持状态。这就意味着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先天-既有比附机制及其内容也直接载体于“当下具体性之这个”而不再是直接载体于“普遍性(类)之这个”。“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以其成为比附活动体验中心(也成为其所继承大取机制及其先天-既有比附内容之直接载体)就能在当下比附活动中释放出“(诸多)普遍性(类)之这个”(也可以理解为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开始进入“止类”活动体验历程,循着其先天既有比附活动机制及其下该机制下比附活动体验释放出诸多“普遍性{类}之这个”。黑格尔亚里士多德则将这种释放过程按照“普遍这个包涵于具体这个中”展开论述,这与大取修身立场之比附结构中之具体这个包涵于普遍这个,是相反的),并在“比对”中能直接笼罩住“先天-既有之普遍性(类)之这个”——这种笼罩会使得“先天-既有普遍性(类)之这个”所继承的(大取)“比附关系(或机制)”都直接附属于“当下具体这个”(成为其既有构成成分)。这种附属关系也使得我们能够以“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为中心及时地展开斗争并在斗争中及时予以“增益(所增益比附内容就能及时地最大程度地入于其所继承的大取先天-既有比附机制中)”成为可能——也就是“当下具体这个”为中心斗争体验内容能够及时实现增益并蕴积于“当下具体这个”所承载的(大取)旧比附机制结构中(《经下》“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就强调围绕“当下具体这个”格物功夫历程的蕴积结果,会在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上蕴积出经验结构,乃至于进一步地升华守持结构守持功能成为“知而不以五路”理知结构)。
我们务必要理解到“增益”到底如何实现?这个具体过程在于整个焦点止境位置处所“最字事件”就必然地会转而围绕“当下具体这个”之刑貌为中心展开反思(“小取”修身方法总是要最大程度地关涉经验,而且必须要依持经验才能成立。如果读者觉得不好理解,我们可暂时地将大取修身活动中“普遍性类之这个”为中心强调“先天既有比附机制”和柏拉图“回忆说”联系起来,那么作为“小取”修身方法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和亚里士多德“蜡块说”联系起来)。这样的“反思”在继承先前(大取活动体验)格物功夫基础上,就必然会借助主客体框架结构下主客体对立状态进而以主体更大尺度挤压-拉伸“当下具体性之这个(客体)”之刑貌(斗争客体物象刑貌),令“具体这个”作为经验之物像像貌充分予以变易,乃至于“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之刑貌”承载主客体斗争尺度也就因此而被迫加大(主客体对立框架结构意义就在于可以通过主客体对立结构,令其能更充分地挤压拉伸客体物象刑貌——在更充分这个层面上,可加大斗争尺度{这种加大不是无目的的而是始终是令当下停驻状态的下先天-既有之最字事件向着非焦点状态迈进这个修身目标方向在作推进的},以此作为拉动当下处于“停驻”状态之最字事件的外在动力源泉)。这实际是说,以焦点位置处所“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之刑貌”为中心不得不加以“反思”之结果,就是“当下具体性之这个”位置处所之知识论域之主客体框架结构下主客体对立尺度就在逐步加大——这种格局下“遍及止境”全体状态也必然会在这种反思中持续加大“遍及活动沉淀或充盈尺度”——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主客体斗争尺度也会因此而必然加大,结果就是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呈现和给予的“客体物象刑貌之这个”所承载的变易尺度会持续加大(相对于其所继承的“大取”修缮方法下主客体技术结构主客体斗争尺度而言)——最终必然“超越”其所继承的“大取”修身方法及其相应“大取”止境先天-既有斗争(旧)尺度极限,乃至于处于停驻状态“最字事件”可以在其内外循环体验活动中克服“停驻”状态之阻碍而再次获得推进并最终实现焦点止境位置处所的修缮。这里超越的意义就有以下三点。
1. 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最字事件”能从当下“停驻”状态中逐步走出来,并由此返归回到先天-既有之大取修身历程中并由此再推进当下历史进程(这一点,如果不好懂,可以譬喻为陷进泥坑中车,唯有借助外力才能从陷阱中走出来)。
2. 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之守持功能具足“比附内容”中“普遍性(类)之这个和其当下具体性之这个”比附活动体验活动内容,会因此大尺度得到变异(先天-既有大取止境比附活动内容获得及时大尺度的增益),直接结果就是同一焦点止境(同一最字事件)“旧比附内容”之“比附关系”在宏大特征层次上有可能会大尺度得到增益,反映在“普遍性(类)之这个”所承载比附活动机制之比附关系中所具足知识论域知识内容会获得及时增益(它所能笼罩住的“诸多具体性之这个”范围领域变宽了,已经扩展到原先不能笼罩住的“诸多具体性之这个”)——这种增益集中体现在作为刑名技术知识之载体的“旧普遍性(类)之这个”可能需要转变成为“新普遍性(类)之这个”,才能真正意义上承载起“增益”后同一位置处所守持结构比附内容——这样的新比附内容之新比附关系才能准确地对于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予以准确刑名技术表达。
3. 作为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得到“增益”后的直接意义,就在于同一位置处所“同一最字事件”所具足的先天比附机制构成内容会因此而有所增益。这就在根本令柏拉图“回忆说”先天构成内容不再完全依靠所谓“先天既有”。即柏拉图回忆说先天内容构成可以在经验世界中获得来源。另一方面,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描述事件”界限,会在其比附结构中因为“增益”而呈现出更加清晰明白之特质,乃至于该位置处所“最字事件之一”刑名学技术界限表达也更加精准细致,也就是作为“最字事件”之“一”界限之直接刑名学载体之“类”层次会更加丰富。
仅仅就上面三点中第一点意义而言,任何焦点止境位置守持结构先天-既有之守持功能按照单纯“大取”修身方法所不能顺利实施之“最字事件”,都可以通过及时转进为“小取”修身方法获得相应保障——这种保障需要焦点止境修身更充分地依赖经验活动。所以我们完全要将第一点归结为存在论域并直接关涉历史论域和修身论域。仅仅就上面三点中第二点意义来说,“小取”修身方法价值在于其“能够”实现对旧的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大尺度的“增益”(也可能没有及时增益进入到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中),而这样的“大尺度增益”是不能在单纯“大取”修身方法下得以实现的(大取修身方法也有增益但是只能是微细尺度上,乃至于它始终保持住宏大特征层次比附格局的先天既有历史延续性为其根本)。所以我们要将第二点意义,归结于“小取”修身方法之思维论域中“描述事件获得相对独立性”为根本,这种相对独立性也直接令“小取”修身方法会直接最大程度地关涉和促进刑名论域、名实论域和知识论论域在思维论域中各自相对独立性刑名学技术表达。关于上面三点中第三点,那就是“小取”修身方法对于刑名学意义技术表达功能及其功能结构之促进进意义,这就是同一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但凡经历过“小取”修身方法修缮,就其“比附”关系结构的刑名学论述则可以从“推类”最大程度地转成为“止类”方法展开论述,而这一点恰恰是墨家原始科学意涵得以夯筑和确立之关键所在,也是《小取》得以独立成篇之根本所在。
明确了“小取”修身方法相对“大取”修身方法差别,作为一种修身方法意义在哪里?就在于“大取”修身方法依靠“先天-既有”比附关系所承载比附体验历程,不能实现的相应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修身境况下,可以通过对于“先天-既有”比附关系内容的予以“增益”(这种“增益”既可以仅仅停留在存在论域而不进入思维论域——仅仅令当下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而不能转成为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但是也可以是最终进入思维论域并在不同程度上及时转换成为刑名论域直接构成成分而成为守持结构守持功能有机构成成分)来予以推动并及时实现最终修缮。而且在思维论域中,它就可能及时地“增益”新的“刑名(论域)-名实(论域)-知识(论域)”相关内容(荀子在《解蔽》篇中关于“虚一而静”修身方法可做参考)。既然“小取”修身活动历程有着大尺度的“增益”之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仅仅是“小取”修身方法之活动顺利实施进程而言的,但这种必然性在“小取”顺利实施进程之结果——对旧守持结构守功能而言,却只具有“增益”之可能性。缘在于,如果这种“增益”但凡没有及时转成为思维论域之刑名技术构成,即小取修身活动中“增益”仅仅停留在实践层面,却并没有将“增益”及时地转进成为“大取”守持结构构成“先天守持功能”构成内容,那么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的“旧比附关系”必然依旧成立(这也可以解释,为何许多人在同一焦点位置处所经历一次或多次经验活动,作为同一位置处所之先天知识结构却并没有及时增长,作为同一位置处所先天必然知识结构构成却还要进一步经验积累,最终才能获得突破,这的确需要一个过程)。思维论域之刑名技术构成则仍旧可以(在同一最字事件)坚持旧的比附关系内容。但是如果这种“增益”已经及时转成思维论域之刑名技术构成,这就使得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旧比附关系”中“普遍性(类)之这个和具体事物之这个”之间关系能否成立就需要重新甄别,通过甄别以令同一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在“同一最字事件”中的刑名结构构成得到及时确证。也正因为“小取”修身方法顺利实施之后的焦点止境止境位置处所旧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在同一最字事件中)需要重新甄别,才使得《小取》必须独立成篇以区别开《大取》,这一点是整个《小取》独立成篇之关键和核心所在,务必深识之,深识之。但凡明确了这一点(历经了“小取”修身方法后,作为旧守持结构守功能是否因为名学技术构成而得到及时更新仍旧是个大问题)。
如此,今天我们看到的《小取》全篇展开论述前提也就明朗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小取》都是在围绕在“小取”修身功夫顺利实施进程之后的对焦点止境“先天既有”之守持结构守持功能之“结果和影响”作为全篇出发点,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守持结构守持功能具足刑名学技术之“比附关系”内容为中心线索在展开论述。《小取》全篇论述主要想解决的中心问题,可以归结为守持结构既有守持功能历经“小取”修身功夫修缮后,因为其对同一焦点止境历史继承历史继承机制构成的增益,必须对其(在同一最字事件上)具足“旧比附关系”有效还是无效展开甄别,如果有效,则可以在其相应位置处所守持功能思维论域中坚持旧的比附关系及其相应比附活动体验内容。反之,如果无效,则需要在旧比附关系上及时按照刑名学技术方法夯筑和确立出新的比附关系并及时直接载体于思维论域相应的“类”,以令守持结构之守持功能“比附关系”能得到及时夯筑和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