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辩论当裁判——1800模式动了谁的奶酪?

近期出差,人在旅途却收到不少信息,其中有些是关于菌益侬公司1800模式的。
我的为人信条包括如下一句: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所以,同样我也捍卫我自己说话的权利,我说什么,受我的知识、信息来源以及价值观的影响,而不受什么权力、交情、私人交往的左右。
而所谓的说话的权利,到底是什么权利?在今天这篇文章里还是需要做一些界定的问题,理论上上说这个说话的权利是陈述事实的权利而不是捏造的权利,是表述个人态度的权利而不是随意代表他人意见的权利,是辩论的权利而不是裁判的权利,是推理证明的权利而不是自命正确的权利。这个界定,符合法律、人性、逻辑的基本要求。
但是菌界的许多风风雨雨,都是来自于上述情况截然相反的状况,以挑刺党而著称的我,在历年所写下的文章,有没有这种东西?或许偶然不太在意的时候会有,但可以肯定不是我的主要内容。我对任何人的批评,一定会指出其所表现或间接表现的不妥之处,除非信息错误,一般不做越轨之论。
关于2月23日网上所流传的菌益侬公司1800模式事故的视频,23日我大概是同步收到,由于我在外地,无法就此做出答复(匆忙草率的说话不是我的风格,希望网友不要误会成为我无话可说)。
当然作为当事人的菌益侬公司,其公众号很快做出了回应,为了不因为我和菌益侬公司的关系而做出错误判断,我回家后也没有很快写文章谈这个问题,而是等到自己真正平息好心情后才仔细阅读有关双方的信息内容,然后才敢动笔。
当然我不必要再对具体事故做什么技术分析了。
其实,在此事件之前,我就收到过关于菌益侬公司1800模式的一些意见,老实说,这些意见我很不赞成,所以2018年7月初,我利用工作之便特地走访了菌益侬公司,随后便有了《羊肚菌产业——生于清醒死于糊涂》系列。
我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就说过,羊肚菌栽培技术不够成熟,贸然加入只能盈亏自负,《羊肚菌——愿者上钩怪不了谁!》写的就是这个观点。那个时候我也不认识张亚,也没有和菌益侬往来,甚至根本没有菌益侬这个公司和1800模式。我反对大规模动员生手进入羊肚菌产业,不是反对羊肚菌产业本身,而恰恰是希望羊肚菌产业的发展稳健一些。同时,我没有对整体的菌种售卖进行反对,而是认为作为不成熟技术,在菌种售卖过程里应该明确告知风险,至于失败,那是咎由自取,所以说愿者上钩。
但时至今日,却仍旧有人把菌益侬公司的局部波折放大了谈,我只能认为这个是别有用心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1800模式动了很多人的奶酪。
菌益侬公司的1800模式,说到底,还是菌益侬公司为了通过技术捆绑产品,确保羊肚菌货源的合法商业行为。1800的亩菌种价格,基本上接近成本极限,而通过这种让利和尽可能的提供服务,可以显著降低栽培风险。同样结果下,1800模式比采购市场化菌种的效益,存在一个显著成本优势。
没有任何一家羊肚菌制种的机构敢于声称确保盈利,甚至为了尽可能的保障自身权益,连出菇都不会普遍保证。所以也没有任何个人和公司敢于肯定自己的菌种好于菌益侬公司,更不敢签定保障性合同。菌益侬公司也从来没有声称自己确保签约农户盈利,并且即使如技术相对成熟得多的菇种,也不会有人保证栽培的盈利,因为技术菌种都只是盈利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我这个观点,相信大家也还不会忘记,因为这观点就在不久前发表的《感慨之余(二)》文章里。
说白了,之所以菌益侬公司1800模式会受到诸多反对,是因为它透露了两个基本事实:
一,某些制种者因为技术所限,菌种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缺乏竞争力。
二、某些公司和个人的高价暴利将被1800模式所影响,难以为继。
但毫无疑问,1800模式没有用低于生产成本的方式搞不正当竞争,菌益侬公司的1800模式仅限于签约客户,也没有直接与参与在公共市场对同业的打击,同样作为高水平的菌种生产者,谭方河先生不仅没有反对1800模式,甚至还和菌益侬公司密切互动。所以,这些反对者其实更多的是基于这种模式影响带来的未来危机。但请所有人不要忘记,如果你真的有水平,有能力,有底气,你搞个1600模式出来,才是有种的做派,不大不小菇也同样可以上门了解一下你的经营状况给你捧上一场。
但今天的话是要对一些网友的“话语权”问题,做一个评论,这不是不让谁发言,而是希望我们的发言不要超越原则,我从不捍卫胡说八道的权利。
1800模式和所有菇种的所有生产模式一样,首先是允许在个别地方失败的,谁以局部失败否认模式都没有足够理由,食用菌行业,不存在100%,工厂化也不能绝对保证,何况自然界千变万化?所以要证明模式的失败,你得用统计数字来,看看1800模式比其他模式的亏损面是不是更大?
其次,1800模式是有合同的合作,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争执,自有依据上法庭,旁人可以评论模式的优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去诋毁,菌益侬公司与农户的问题,不能用不理性方式去做裁判。
做裁判是需要资格的,这里包括技术资格和法律资格,虽然传播视频的人是谁我们不清楚(当然查实很容易),但如果真的是有技术资格的,大可露脸表述,藏藏掖掖的太不好意思了。虽然些许波折丝毫不影响菌益侬公司的形象,但如果没有人对此进行评价,这种现象就可能蔓延。
如果竞争者希望超越菌益侬公司,请正大光明的行动,包括走上法庭,都是合理的,真名实姓的谈,同时让别人理解你谈的内容和理由,那就更有力了。
可惜,我们看到的不是这样,充其量是一个个人的、不太拿得出手的裁判架势,没有具体理由的说辞。所以菌益侬公司一个声明,就让这个事情烟消云散了。
不错,我和张亚关系好,总不能因为关系好就不讲话吧?并且,我的话有没有什么不合理吗?但请记住,任何人只要你真的站得住脚,就算是和我没有关系,让我了解了真相,我可以为你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