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入2.0时代,下放农用地审批权给地方,三种土地流转加速
等同于默认接下来的中国城市化,即城市化2.0=大城市化,但是否也说明前年的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完成了。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根据土地用途分类,土地只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类;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是属于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用地,所以这份政策应该跟宅基地不搭边,而只是专指耕地林地等转为建设用地的政策,看了一下政策原文,的确只提到农用地,没有提到农村集体用地,如果是后者,就包含宅基地在内。可扩张,那是否以为着旧城改造的步伐会相对降低,从动力机制上,拆农用地可能比旧城改造更容易。
粤西北地区岂不是越来越穷,耕地越来越多,若18亿亩耕地不变,城区占用的农用地要同等向外围区域购买耕地指标。错,珠三角城市可以从粤东西北花钱购买土地指标,双赢。
这个只是下放一点审批权,和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没关系。其实所有的规则都没有变,只是让渡了一些操作权,而这个操作权本来在国家还有些空间,一旦委托了省里为了规避风险更不敢走擦边球。
这个政策对等待拆迁的准拆迁户来说是个坏消息。可以开发郊区了东莞水乡这边还有大把农田。规划了好多零散厂房宅基地的拆迁,这些都可以消停了,开始开发农田。未来城市附近的农田农地将更有价值,还好留下了一个农村户口,以后继承老家地级市周边的几亩土地。
本次农村土地审批权下放可能只对部分农村有利,就是那些靠近中心城市的农村,这些地方可能会有资本愿意去投资。远离大城市的农村,并没有多大助力,效果有限。而且,也得注意一些富人可能会趁机去农村置业,加速逆城市化。
下放审批权给地方,地方政府必然增加了土地供应拿去卖的;下放审批权、包括调整税收,是希望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对房价肯定是存在打击的,但是对国家发展是利好,国家发展地好了,房地产的泡沫就少了,一举两得!靠农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落实国家租售并举感觉还是期望太高了 地方政府怎么会有动力去建设租赁住房呢?其实,深圳还是很多用地的。只要盘活城中村(改造利用,部分拆迁,部分改造成保障住房。)和老旧工业厂区,就能解决很多建设用地
以前的说法农村三块地,农地、宅基地、建设用地。现在合并成两块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最重要的是宅基地,土地确权主要是为了宅基地买卖,宅基地卖了,人就走了,农村就慢慢消失了。随着人口的减少,高铁对沿线小地方的年轻人口的巨大虹吸效应,未来中国大城市群外的地方预计将会越来越“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