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生:自费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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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爱书,长大读书、买书、藏书。时近退休之年,小小书斋里并列三架书橱,各类书刊两千余册(本)。时有友人来访,第一“议程”便是安排看书,在阵阵羡慕和赞赏声中享受一种高兴和满足。岂谁知,两年前,老伴的一句戏言:“请拿一本你自己的书给我看一看。”一下子将我那一点点原本脆弱得可怜的自尊击得粉碎。
十分惭愧,生平唯一的专长和爱好就是业余“爬格子”。近二十年间,见诸报刊的各类文字虽说有数十万之多,可题材杂乱,且份量不足。充其量是编辑老师们的厚爱和鼓励,补补刊中空白填填报屁股,赚得几个稿费,再便是饭后茶余自我欣赏罢了。而如今老伴要我“拿一本你自己的书”,真可谓羞杀人也。
一日,文友家中小聚,言谈中无意间将老伴戏言相告,竟赢得诸位文友们的拍案叫好:“老嫂子高招!”并纷纷提议可将所发表的文章汇编成册,自费出书。听罢众言,难免心动。但细一思量,乃觉不可。近些年来,社会上有股出书热,出书也比较容易,但那多为名人、明星、公众人物等有钱有闲有品位的人,岂是我等平民布衣所能为?岂知,一位在文化部门工作的h兄如此说来:此乃愚见也。而如今,在国外平民写小说、写专记、出书已颇为流行。发达国家早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这个时代的休闲特征是,人们不单注重休闲和娱乐,还注重创作和体验。你整理整理已发表的文字,这不仅是一种高雅的休闲和娱乐,也是一种最好的再创作和生活体验。他并且毛遂自荐要当我的出书经济人,帮我联系书刊号及出版等事宜。
言之凿凿,情真意切。见我尚有犹豫状,老伴果断拍板:自费出书!同时,她又“约法三章”:出书所有费用必须源于稿费,不得占用“家庭财政”支出,这是先决条件;其书出版后,主要是传承子女家人,以资纪念。余者仅供文友交流,不可有任何“谋财”之杂念;最后一条,此书“第一责任编辑”非她莫属。所辑文稿必须由她严格“把关”,凡公文任务之类的文字一律剔除。情感之类的,诸如“青梅竹马”、“校园初恋”等“破稿子”要一律“封杀”,免得日后“触文生情”,引来“后患”。如此一二三,又博得文友们的欢呼之声。几经商榷,达成最后“决议”:自即日起,积攒所得稿费,打入自费出书“专用帐户”,不得它用分文。书中所收文稿经“第一责任编辑”审查后,交于h兄辑选分类,并全权负责出版事宜。
至于有关书名,时读赵朴初《片石集》,大师在该书序言中写道:“对于一个求索者的我来说,尚能在这漫漫修远的道路上做一片铺路的小石头,即使将被车轮碾碎,终究能起一点垫脚的作用,也还是可以欣幸的。”仰止大师之谦怀,愧感鄙人乃“片石”也不够资格,充其量“砂石”一粒而已。不揣浅陋,仿拟大师,定此书名为《砂石集》。
青了杨柳,又黄了菊花……到2005年枫叶飘红之时,由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出版发行、收录有发表在省级以上报刊的50余篇文稿约20余万字的《砂石集》,在文友们的大呼小叫声中送至家中。接着就进行签名赠书“仪式”,看我在所赠的书本扉页上一律书写“某某雅正”字样,老伴将一本书摆放在桌面上发出“指令”:给她的签名提词必须另有新意。我笑为思索,立马改草书为正楷仿宋体,一笔一划地郑重写上:敬赠本书第一读者、责任编辑——某某女士惠存。在众文友的一片掌声之中,老伴笑了,笑出两眶清泉……
【作者简介】汪德生,笔名罗鸿。现为中国民俗学会、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民俗学会理事,合肥市社科联委员;庐江周瑜研究会常务理事,庐江民俗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公开发表小说、纪实文学、散文、杂文等各类文学作品,以及理论研究文章200余篇,近百万字。多篇作品被收录入《中国世纪颂》、《中国当代社会科学论文选粹》、《新时期杂文选粹》、《新中国一日》等大型丛书并获奖。2004年,出版文集《砂石集》。先后担任续修《庐江县志》(1986~2005)、《今古庐江》、《诗词中的庐江》副主编,《庐江县交通志》、《庐江人物》、《庐江民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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