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特大网销假轮毂案:判刑15年!

轮毂是行车安全的重要零件,重要程度不亚于轮胎,轮毂一旦出问题,车上乘客和司机将面临着生命威胁。

近日,震惊行业的 “2.8亿元轮毂翻新案”一审公开宣判,1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各自处罚金600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于2019年6月被披露,央视CCTV-13新闻频道曾对此报道:犯罪分子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大量回收废旧轮毂重新翻新,并通过电商平台流入市场,利润高达上百倍

在今年6月一审开庭时,17名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一审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表示将继续上诉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鹿邑县人民法院对其严判,显示出了有关部门对危害车主生命安全的伪劣汽配件严打严抓的决心,也对制假售假者起到威慑作用。今后如果有类似情况出现,很可能都将面临严刑峻法、铁腕惩治

伪劣翻新轮毂案,为什么被严判?

制造、网销伪劣翻新汽配件,在中国汽车后市场屡见不鲜。但判刑15年,确实比较罕见。一般处10年以上刑罚,应属于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那么,此次伪劣翻新轮毂案的来龙去脉是什么?法院判决的依据有哪些呢?

1、伪劣翻新轮毂,不合法

其实,一直以来翻新轮毂都是法律法规监管的真空领域,国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标准。中汽协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理事长黄志勇曾表示:目前有很多企业打着汽配件再制造的名头,甚至从事领域里并没有相关领域的企业,也在从事汽车再制造。

没有法律标准,就谈不上合法。不仅企业不合法、加工的翻新产品也不合法。本案中,法院也作出了说明:“即使翻新轮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约,也必须符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再一次肯定了:威胁车主生命的翻新轮毂,就是违法产品!

2、天津大爆炸的轮毂拿来翻新,无授权不安全

据了解,该案件的翻新轮毂是山东、天津等地的低价废旧轮毂,其中部分还来源于天津大爆炸受损车辆拆解的已破坏轮毂。被告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焊接、变形矫正,根本不能解决既存的断裂、变形、磨损、老化、丧失使用性能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网上倾销,冒充原厂原装以次充好

根据相关规定:翻新件的生产、销售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翻新轮毂的真实性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轮毂上标明系翻新产品,但被告却利用电商便利,进行以次充好的欺骗行动。

经查,本案的翻新轮毂通过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大量倾销,且冒充原厂原装正品、新品。淘宝展示页中显示“原厂原装”,加工时还特意保留原厂钢印车标混淆视听。

无授权电商成假冒伪劣聚集地

我们该反思什么?

近年来,由于网络监管疏漏加上线上购物兴起,无授权的电商平台逐渐成为假轮胎、假机油、假轮毂重灾区。2.8亿假轮毂大案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想真正解决问题,还需从根本入手。

1、对电商货源、价格、投诉进行严格监管

不法商家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大肆的制假、售假,主要还是因为监管力度不到位,就算有人投诉买到假货,其惩罚也较轻。所以,唯有对网商的货源、价格和投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根本杜绝网销假货的出现。

2、去正规门店购买轮毂、轮胎产品

中国的轮胎、轮毂制造已经相当成熟,但相关翻新市场却非常混乱。近年来,国家目前在质检企业的相关政策或标准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动作,翻新轮毂有不少都是以次充好,毁车害命

有网友评论:“轮毂是关乎生命安全的汽车配件,也许就不应该翻新。”这种说法也确实有道理。毕竟,在中国,乘用车轮胎就是坚决禁止翻新的,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在当下翻新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小邦更建议消费者去正规渠道购买汽配件。一般来说,正规门店的轮毂、轮胎产品走的是授权经销商渠道,其产品质量、正品溯源都有保证,以次充好的翻新件几乎不会出现。

假轮毂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此你怎么看?是觉得罪有应得?还是量刑过重?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轮胎老板都在看

1.轮胎企业财报汇总(2020)

2.轮胎企业财报汇总(2019)

3.知名品牌轮胎测试

点“在看”的老板

2020年轮胎大卖!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