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特大网销假轮毂案:判刑15年!
轮毂是行车安全的重要零件,重要程度不亚于轮胎,轮毂一旦出问题,车上乘客和司机将面临着生命威胁。
近日,震惊行业的 “2.8亿元轮毂翻新案”一审公开宣判,1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各自处罚金600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于2019年6月被披露,央视CCTV-13新闻频道曾对此报道:犯罪分子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大量回收废旧轮毂重新翻新,并通过电商平台流入市场,利润高达上百倍。
在今年6月一审开庭时,17名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一审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表示将继续上诉。
伪劣翻新轮毂案,为什么被严判?
制造、网销伪劣翻新汽配件,在中国汽车后市场屡见不鲜。但判刑15年,确实比较罕见。一般处10年以上刑罚,应属于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那么,此次伪劣翻新轮毂案的来龙去脉是什么?法院判决的依据有哪些呢?
1、伪劣翻新轮毂,不合法
其实,一直以来翻新轮毂都是法律法规监管的真空领域,国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标准。中汽协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理事长黄志勇曾表示:目前有很多企业打着汽配件再制造的名头,甚至从事领域里并没有相关领域的企业,也在从事汽车再制造。
没有法律标准,就谈不上合法。不仅企业不合法、加工的翻新产品也不合法。本案中,法院也作出了说明:“即使翻新轮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约,也必须符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再一次肯定了:威胁车主生命的翻新轮毂,就是违法产品!
2、天津大爆炸的轮毂拿来翻新,无授权不安全
据了解,该案件的翻新轮毂是山东、天津等地的低价废旧轮毂,其中部分还来源于天津大爆炸受损车辆拆解的已破坏轮毂。被告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焊接、变形矫正,根本不能解决既存的断裂、变形、磨损、老化、丧失使用性能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网上倾销,冒充原厂原装以次充好
根据相关规定:翻新件的生产、销售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翻新轮毂的真实性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轮毂上标明系翻新产品,但被告却利用电商便利,进行以次充好的欺骗行动。
经查,本案的翻新轮毂通过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大量倾销,且冒充原厂原装正品、新品。淘宝展示页中显示“原厂原装”,加工时还特意保留原厂钢印车标混淆视听。
无授权电商成假冒伪劣聚集地
我们该反思什么?
近年来,由于网络监管疏漏加上线上购物兴起,无授权的电商平台逐渐成为假轮胎、假机油、假轮毂重灾区。2.8亿假轮毂大案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想真正解决问题,还需从根本入手。
1、对电商货源、价格、投诉进行严格监管
不法商家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大肆的制假、售假,主要还是因为监管力度不到位,就算有人投诉买到假货,其惩罚也较轻。所以,唯有对网商的货源、价格和投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根本杜绝网销假货的出现。
2、去正规门店购买轮毂、轮胎产品
中国的轮胎、轮毂制造已经相当成熟,但相关翻新市场却非常混乱。近年来,国家目前在质检企业的相关政策或标准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动作,翻新轮毂有不少都是以次充好,毁车害命。
有网友评论:“轮毂是关乎生命安全的汽车配件,也许就不应该翻新。”这种说法也确实有道理。毕竟,在中国,乘用车轮胎就是坚决禁止翻新的,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在当下翻新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小邦更建议消费者去正规渠道购买汽配件。一般来说,正规门店的轮毂、轮胎产品走的是授权经销商渠道,其产品质量、正品溯源都有保证,以次充好的翻新件几乎不会出现。
假轮毂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此你怎么看?是觉得罪有应得?还是量刑过重?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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