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今夜,只想回到古代,因为我不想说“于欢”!
今天,一直阴雨霏霏的长沙终于阳光普照。这该是一个多么爽的周末啊!
没想到,结果还是郁闷了——我们的手机都被一则新闻刷屏了: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
这都是一个什么事啊?
11个黑社会团伙成员以讨债之名上门欺辱一对母子,极尽暴虐之能事,尤其是毫无人性地羞辱作为母亲的苏银霞(包括多次打骂踩踏、在他们母子面前公开放黄色录像、将烟灰弹进苏的胸口、脱掉裤子用阴茎在苏的脸上擦甚至伸进苏的嘴里等等),警察被多次请求之后终于上门,却扔下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就离开了那伙人非法拘禁那对母子的房间,导致作为儿子的于欢激愤之下,持刀伤人,致1死4伤。法院认为其不属于正当防卫,直接判无期,还有赔偿共计8万多元。(说实话,杜志浩之死,并没有当场死亡,甚至其人受伤后还能开车出去,之所以还是死了,与他自己没有及时去就诊却还与人发生争执耽误了时间不无关系,可惜判决书没有考虑到这些情节!)
(案发地:苏银霞的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真是无语!
看到这样的消息,我本不想说话,可又觉得有点鱼梗在喉不吐不快,于是本能地发了一个朋友圈,说:在那样的情境下,你让孩子怎么办!看着母亲受辱,还无动于衷吗?那与禽兽无异啊!对此案的处理,我觉得所有的参与执法者换一个角度来看,就好解决了:如果你是于欢,在一旁亲眼看到母亲如此受辱,你会怎么做?我认为这是小概率事件,很多人都不会碰到,但这样的判决处理,却伤害了更多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说实话,,我们关注于欢,也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没想到,我这样一个守法公民,在咱自己的祖国,发出这样并无过错的声音,却不幸遭遇了“屏蔽”!当时我不相信“有司”会这样,试了三次才相信,旁边的朋友连连摇头:说话都这么不自由,这还叫“家”吗?
我不想说“于欢”了!尽管我一直把鲁迅先生的那句“所有的远方,所有的人们,都与我有关”视为当然,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但今晚,我只想回到古代!
古代没有刷屏的可能,耳根会清净点。
其实,干嘛要信息那么畅通便捷啊?苏银霞不是报了4次110,还打了市长热线,警察不是照样反应很迟钝吗?
古时候一个杀人案的审理结果可能还要报到皇帝那儿去审批,即使策马奔腾来来去去也要好几个月,你说人家当官的容易吗?
快与慢,都是由“人”来掌握的!
现代法律禁止血亲复仇,其实“发心”可以理解。
可是东汉还专门颁布过很震撼的《轻侮法》,直接宣布:臣为君报仇,子为父报仇,天经地义。尽管几百年后被废止,但其立法精神却与几千年的道德传统一脉相承。
如果,审理“辱母杀人案”的法官张文峰也能回到古代,我想他不会作出那么“不近人情”的判决!
如果,处警到现场的警察也能回到古代,我想他们不会撂下那么一句“冰冷”的话语!
换位想想,如果法官或者警察处在于欢的情境下,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呢?
情与法,也都是由“人”掌握的!
以孝杀人,无罪!孔子也认可这样的观点。这里有一个典故:“子不复仇,非子也。”语出《春秋·公羊传》。这里的“仇”盖指血亲复仇,直白点说,父母被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礼记·檀弓上》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而“辱母杀人案”竟然发生在孔子的故乡,礼仪之邦,的确有点悲哀,也无异于黑色幽默。有人说:辱母不拒,辱国何御?
其实,汉朝为我们所熟知的董仲舒第六世孙董黯,也发生过“刺死辱母者”这样的案例:大孝子董黯的母亲被邻居辱骂殴打,卧床不起,继而病逝,为报辱母之仇,他竟在青天白日当街杀人。
但结果他不仅没有被判无期,反而名垂青史了:因为汉和帝闻其孝心,“表其异行”,宽恕了他的杀人之罪,还授他官职,使其“海内闻名,昭然千秋”,后来人们把他居住的大隐溪叫做慈溪,沿用至今。
说到底,我也不是苟同血亲复仇,但没办法,我更不支持“防卫者反而有罪”这样的判决。此刻我还是怕被屏蔽,还是只想急迫地想回到古代。
你知道汉武帝为何北伐匈奴吗?就是要复“襄公九世仇”,就是要把匈奴加在汉王朝上的耻辱用匈奴的血洗干净——饥餐渴饮匈奴血!
人在遭受如此凌辱时,抗击是本能,自卫是天然的权利。正当防卫也是现代法律的条文。一个少年目睹母亲遭11人围困凌辱时,奋起击溃众贼,使一人受伤而死,防卫者被判无期。于欢救母,竟使正义有罪?
我不敢想象:如果连母亲受辱这样的事,都不敢反抗,那国家一旦被欺负,还有谁敢上战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也喜欢鲁迅先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那个年代!
讲真,今夜我希望梦见22岁的于欢了!我深信:于欢救母,感天动地,是正义之举,不应被逆淘汰。在我看来,这个小小少年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他那一刀刺向的不是那些个恶徒,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种种不公。但我想在如此强大的舆情支持下,在公检法再度深入调查此案的大背景下,于欢注定会成为中国法制进程当中的标志性人物!
于欢,一个已经够了!
尽管,这个角色,有点令人心酸!
哎,我的国,打个商量好吧?你也不屏蔽我了,我也不逃避了,好吗?
我也不会回到古代了!我还是喜欢久违的阳光!
毕竟,法律不能失去人性,法律终将成为正义的力量,而不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