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票、两套账、偷税漏税的企业,会计要小心了!
案例解读:
案例1:王某在商场某柜台购买服装,金额2000元,王某索取发票时,柜台人员以发票用完为由拒开发票。王某再三要求开具发票,扬言“不给我开发票,就举报你们偷漏税!”。柜台人员未予理睬。
后王某以“XX商场XX柜台偷漏税达数十万元”为理由,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该柜台。
案例2:武先生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共入住某某主题酒店红旗路店10晚,发生住宿费用1100元整,向商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故来电举报。
所属区局经过调查核实做出如下处理结果:武先生入住情况属实,被举报人以去年入住今年索要发票为由拒绝补开属于“应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经过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和辅导,纳税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为武先生补开了发票,税务机关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处1100元罚款。
以上两个很实际的案例,大家在工作生活中肯定都有遇到过,大家是怎么处理的?
有没有老师指导一下涉税检举与企业自我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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