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有新任务

导 

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纳入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显示,2021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标有变化,并且新增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No.1  

管理指标有变化

《通知》显示,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将原“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指标变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人),是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接受健康管理是指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通知》要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服务率≥61%。

No.2  

新增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通知》表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有关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北京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通知》要求,每年为辖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并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可以包括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1次健康指导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即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指导服务内容应根据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开展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方面的健康指导。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同时,还应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流程图

失能老年人上门健康评估服务流程图

《通知》要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85%。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85%。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监督、指导、支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此项工作。

来 源 / 北京市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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