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通解通读 | 没签字、不知情、没花过,还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益保护力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设立,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大法律保障。《民法典通解通读》系列视频将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

问:夫妻一方没签字、不知情、没花过,还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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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汤健翔律师

解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来源:北京普法

编辑:边卫 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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