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撵走物业,小区自治,结局如何?
先说结论
结局糟糕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是高层住宅小区
结果一定是
死多活少
!!!
首先,业委会撵走“物业',仅从表述来看,就不合规。终止委托物业服务权利在与业主大会,权在全体业主,业委会没有权利,在这点上,做错了。
其次,业委会这个“撵″怎么看就不像一个好词儿,因为没有什么介绍,所以不予评判。用世俗可以理解的例子,夫妻闹离婚,那是要经法院或者是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不是说把对方赶出家门去就算完了的。
咱们来说说小区“自治”
其结局会如何
???
首先,自治这个词儿用得不准确。按你所说,小区有了业委会就已经算自治,相当于业主成立了一个常设机构,由他们出面组织操持日常管理监督小区的物业,重大的事情还是由业主大会来拍板决定。所以前面说业委会赶走物业,属于越权,除非业主大会给予明确的授权,否则业委会的这个决定无效。
其次,提问人说的自治,从术语上来说应是自管,这个更准确。小区实施自管,是业主的权利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出面自管的这些人有没有这个能力,有没有这个耐性坚持下去。
物业管理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大家知道买房子,特别是民宅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我们少说一半吧30年,小区是不是就这样自管坚持下去,提问人没有描述,笔者也不做过多的评价。
需要提出的问题是:
一、小区哪里能凑出一套专业人员的班子?这些人员是小区业主主动报名,毛遂自荐的吗?看大门扫地的这些简单活计,就不说了,消防值班呢?高压配电值班员呢?低压维修电工呢?消防设施维护呢?弱电智能化呢?当然,按照概率来说,小区业主中总该有几个高低压电工,各类的工程师也该有吧(笔者住的那个小区,至少有两个物业经理。)那请问:他们表示能够为小区志愿奉献吗?
有人会说小区没有专业人员,我们可以从外面请吧。当然是可以的,请来的人总要管理吧,担当管理的人要比请来的人要懂吧?如果一个外行领导几个内行会出什么事儿?
二、请来这些专业人员,无论是内部的业主,还是外请的工人,他们辞职不干,或者撂挑子了,有什么办法接续上?小区会有充足的备份人员顶替吗?
外请的人员还好约束,不听话扣工资呗。那么内请的业主呢?人家本来就是奉献,有点头疼脑热,耍一点小性子,早上不干了怎么办呢?隔壁老王又没有拿小区工资,你能拿老王怎么办?老王已经起不了床啦,血压居高不下,你们大家伙忍心吗?老王,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有哪些人会承担责任?
你认为隔壁老王、楼下的老李,每天三班倒看大门儿能坚持多久?
三、如果是因为物业费开支比较高,而撵走的物业,自管如何能做到降费降开支?这个问题就很难讲,小区搞自管如果是业主耿耿于怀物业费收费标准高,想通过自管这个方式节省物业管理成本是可行的。但是有先决条件的。
1、通过高超的管理技术,降低综合管理成本。比如说像在淘宝上,淘到一件又便宜又实惠的东西。找到又便宜又好的保安公司、保洁公司,礼貌\热情,服务周到还实惠。笔者不能认为且说没有,但一定要用心找。
2、通过志愿业主大量的义务付出来节省物业费用。这一点可行性比较高,小区业主达成共识,很多人卷起袖子自己干活,看门扫地抹桌子,东西坏了,大家搭把手,自己贴点钱买个灯泡啥的。
由于不是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给志愿者劳动报酬,自然会节省大量的人工费用。只要业主们达成一致,有人站出来干而且能够坚持下去,就没有什么大问题。所以笔者说这个可行性比较高。
四、业主充分酝酿了小区自管如果失败,其后果都愿意承担了吗?做一件事情没有百分之百成功,总有失败的可能。自管如果失败,会出现一些不可逆转的现象:设施设备野蛮操作\缺乏保养,锈蚀损坏;园区景观绿化损失待修复;治安盗窃引发的矛盾增加,这不是不可能。举个通俗的例子说,因为隔壁老王看门的那一晚,某家报失被窃了,那你觉得被偷的那家和隔壁老王关系还能够和和气气吗?
就说这么几条吧。如果前面几点不认可,再说其它的也听不进去,看不下去的。
如前面几个问题,都能很好有效地解决,那么,小区自管还是有很大的成功性的,特别是规模不大的多层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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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悟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