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经法·5论》诗解1八正执一明三定二
题文诗:
人主也者,天地之稽,号令所出,为民之命.
主不尊天,则失其神;其不重地,则失其根;
四时之度,不顺民疾.人主不处,外内之位;
人主不应,动静化则,事窘於内,举窘於外.
八正皆失,与天地离.人主天天,真情为民,
则得其神;人主重地,以农为本,则得其根.
顺四时度,民不有疾,处外内位,应动静化,
事得于内,举得于外.八正不失,与天地总.
天执一道,明日月星,定二阴阳,建立八正,
行以七法,后施四极,四极之中,无不听命.
蚑行喙息,扇飞蠕动,无不宁心,而安其性,
不失其常.天一真情,执一明三.日者情生,
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者情生,
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
不失其行,信之稽也.至天至情,明三定二,
壹晦壹明,一阴一阳,一短一长.至天定二,
以建八正,四时有度,动静有位,外内有处.
【原文】
人主者,天地之【稽】也,号令之所出也,【为民】之命也。不尊天则失其神,不重地则失其根,不顺【四时之度】而民疾。不处外内之立(位),不应动静之化,则事窘於内,而举窘於外。(八)正皆失,【与天地离。天天则得其神】(重地)则得其根。顺四(时之度),而民【不有】疾,【处】外【内之位,应动静之化,则事】得于内,而举得于外。八正不失,则与天地总矣。
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施于四极,而四极】之中无不【听命】矣。岐(蚑)行喙息,扇蜚(飞)需(蠕)动。无【不宁其心而安其性,故而】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天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则壹晦壹明,【一阴一阳,一短一长】。(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立(位),而外内有处。
【译文】
君主取法天地之道,制定各项政策律令,使人民得以安身立命。如果不取法天道就会失去神佑,不尊重地道就会失去根本,违逆四时节候就会有怨恨。不能区分事物处于适度之内还是处于适度之外,不能顺应消息盈虚进退出入的变化,便与天地之道乖舛了。倘若取法天地就会得到神助,尊崇地道就有了立国的保证,遵循四时节候人民就不会有怨恨。辨明了事物的适度与非适度界线,顺应盈虚进退出入的自然变化规律,那么政令就可以在中央顺利制定并在地方有效实施了。八政没有失误,这才是与天地之道相合。
上天依靠道的力量生成了日月星辰,并使阴阳定位,建立八政,颁行七法,然后施行于天下,使天下万物无不听命。同时,各种动物也都能安其心性,而不违背各自存在的法则,这些都是由恒一的天道所决定的。上天靠着道生出日月星辰,其中太阳总是按照确定的时间东升西落,南行北折皆有规则,这是由它的运行度数所决定的客观规律。月亮十五时饱满而初一时却消失不见,其盈亏满损皆有常规,这是由它的生死气数所决定的客观规律。众星运行也各有度数,而从不离失它们的运行轨道,这是由它们各自确定的位置所决定的客观规律。上天成了日月星辰并使阴阳定位,这样便有了昼夜、阴阳、生杀的交替转化更迭。上天使阴阳各得其位,又使八政得以建立,这样四时节候皆有定则,动静进退各得其序,适度与非适度都有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