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信批、财务均需解释!葫芦娃葫芦娃收48个IPO反馈意见|IPO研究院
经营略显拮据,存货和应收款大幅增加的背景下,背负着“家族希望”的葫芦娃恐怕很难获得资本市场认可
出品:每日财报
作者:刘雨辰
12月2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收到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共48个问题,涉及规范性、信息披露、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问题。
规范性方面,证监会要求葫芦娃补充披露“两票制”实施前后的销售模式、销售流程、定价政策、产品流向、资金流向的变化情况,主要配送商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方面,证监会要求葫芦娃说明“两票制”和“一致性评价”对公司未来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影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行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是否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公司结合近年来国家对医药行业出台的相关政策,分析并披露公司的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被调出基本药物品种目录或医保目录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近期是否存在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
财务会计资料方面,证监会要求葫芦娃对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涉及差异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和理由予以逐项说明,说明相关项目截止性或重分类调整、差错更正的原因、依据及其合规性,重点说明对损益的影响、涉及纳税义务的处理与履行情况。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承销商中信建投,募集资金的资金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葫芦娃药谷口服固体车间GMP扩建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儿科药品研发项目、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据《每日财报》的了解,“北有小葵花,南有葫芦娃”之称的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中成药及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儿科用药为发展特色,产品应用范围涵盖呼吸系统类、消化系统类、全身抗感染类等多个用药领域。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2016年-2018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及票据分别达到0.29亿元、0.85亿元和1.72亿元,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193.1%和102.35%。而同期,应收账款分别为0.27亿元、0.58亿元和0.9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93.10%、68.23%和55.81%,这一数据背后反应的是主营收入的绝大部分并没有收回现金,大部分以应收账款的形式存在,而一旦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那意味着前期利润消失。
再看一下存货,2016-2018年,公司存货0.82亿、1.16亿、1.69亿,2017年和2018年分别增长41.46%和45.68,查看存货组成细不难发现,增加的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很可能意味着生产放慢以及产品滞销。
在经营发生困境的时候,公司还在大刀阔斧的扩张,2018年公司固定资产3.89亿,相比于2017年的1.76亿上升了121%,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公司的战略选择是否正确。
根据《每日财报》的统计,2016年-2018年,葫芦娃药业的销售费用分别达到0.91亿元、1.46亿元和3.88亿元,占其营收的比例为18.69%、22.29%和39.43%。其中业务推广费支出分别为0.47亿元、0.90亿元和3.10亿元,占各期销售费用的51.49%、61.77%和79.78%。
从以上数据不难发现,葫芦娃药业的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不断攀升,且报告期内业务推广费用大幅增长,渠道支出是医药公司的一项重大费用,这一点可以理解。
不过,公司的推广效果并不理想,以2018年为例,该公司业务推广费用为3.10亿元,同比增长244.44%,但实现营业收入为9.84亿元,同比增长仅为50.23%,付出和收获不成比列。
相比之下,研发费用却黯淡的多,同期研发费用分别是0.11亿元、0.20亿元和0.43亿元,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2.30%、3.00%和4.40%,对比营销支出和研发支出不难发现公司重营销轻研发的战略,但未来一个缺乏核心专利和科技的药企又能走多远呢?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权结构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景萍及汤旭东夫妇,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56%的股份,除此之外,家里其他亲戚也通过各种不同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起来整个家族控股近80%,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
这样一种格局就容易形成在企业内部的专制和集权,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理念,其实弊端已经显现。《每日财报》注意到,2017年,在葫芦娃的上游供应商中,重要供应商之一的广西南宁红树林中药材有限公司为葫芦娃实控人汤旭东的表哥吴银林控制的公司,而这家公司公司是在2017年刚刚成立的,注册资本仅有50万,却在当年给葫芦娃提供了2466万的原材料,2018年红树林被葫芦娃在供应商名单中除名,2019年公司就注销了。
这一系列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怀疑葫芦娃公司在供应商选择问题上太过随意,而上游原材料药材的质量又直接决定产品质量,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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