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译注集注-震
震(卦五十一)震上震下
【原文】《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今注】震:卦名。帛《易》作“辰”。为霹雳雷电,引申为震动。○虩虩xi,恐惧貌。又作“愬愬shuo”。哑哑,笑声。○丧,丢失。匕bi,匙chi,以棘ji木为柄,祭礼时主祭人用它从鼎中将烹好的牛羊肉入俎中,以供大典之用。○鬯chàng,一种用黑黍酒和郁金草合成的香酒,专供宗庙祭礼之用。“匕鬯”即指盛在棘匙中的香酒。
【今译】震:亨通,雷电袭来令人哆嗦。主祭者(有人)却谈笑自如。雷声惊动百里,主祭人却没有失落匙中的香酒(有人手拿酒勺镇定如常)。
(《震卦》象征震动的雷声:可致亨通。当惊雷震动的时候,天下万物都感到恐惧,然而君子却能安之若素,言笑如故;即使雷声震惊百里之遥,主管祭祀的人却能做到从容不迫,手中的匙和酒都未失落。大丈夫威武不能屈,所以能成就大事。)
【周易正义】
51震下震上。震:亨。
[注]惧以成,则是以亨。
[疏]正义曰:震,动也。此,由惧而获通,所以震有亨德,故曰“震亨”也。
震来虩虩,笑言哑哑。
[注]震之为义,威至而后乃惧也,故曰“震来虩虩”,恐惧之貌也。震者,惊骇怠惰以肃解慢者也,故“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疏]正义曰:“虩虩”,恐惧之貌也。“哑哑”,笑语之声也。“震”之为用,天之威怒,所以肃整怠慢,故迅雷风烈,君子为之变容,施之於人事,则是威严之教行於天下也。故震之来也,莫不恐惧,故曰“震来虩虩”也。物既恐惧,不敢为非,保安其福,遂至笑语之盛,故曰“笑言哑哑”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注]威震惊乎百里,则是可以不丧七鬯矣。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奉宗庙之盛也。
[疏]“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正义曰: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也。奉宗庙之盛者也。震卦施之於人,又为长子,长子则正体於上,将所传重,出则抚军,守则监国,威震惊於百里,可以奉承宗庙,彝器粢盛,守而不失也,故曰“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注“威震惊乎百里”至“宗庙之盛也”。○正义曰:先儒皆云:雷之发声,闻乎百里。故古帝王制国,公侯地方百里,故以象焉。窃谓天之震雷,不应止闻百里,盖以古之启土,百里为极。文王作《繇》在殷时,明长子威震於一国,故以“百里”言之也。“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者,陆绩云:“匕者棘匕,桡鼎之器。”先儒皆云:匕形似毕,但不两岐耳。以棘木为之,长三尺,刊柄与末。《诗》云“有捄棘匕”是也。用棘者,取其赤心之义。祭祀之礼,先烹牢於镬,既纳诸鼎而加幂焉。将荐乃举幂,而以匕出之,升于俎上,故曰“匕所以载鼎实”也。鬯者,郑玄之义,则为秬黍之酒,其气调畅,故谓之“鬯”。《诗传》则为鬯是香草。案:王度《记》云:“天子鬯,诸侯薰,大夫兰。”以例而言之,则鬯是草明矣。今特言“匕鬯”者,郑玄云:“人君於祭祀之礼,尚牲荐鬯而巳,其馀不足观也。”
【集解】震:亨。○郑玄曰:震为雷。雷,动物之气也。雷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中国之人也。故谓之震。人君有善声教,则嘉会之礼通矣。
震来虩虩,○虞翻曰:临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谓四也。来应初命,四变而来应已。四失位多惧,故“虩虩”。之内曰来也。
笑言哑哑,○虞翻曰:哑哑笑且言,谓初也。得正有则,故“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虞翻曰:谓阳从临二。阴为百二十,举其大数,故当震百里也。坎为棘、匕。上震为鬯。坤为丧。二上之坤,成震体坎,得其匕鬯,故“不丧匕鬯”也。○郑玄曰:雷发声闻于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国。内则守其宗庙社稷,为之祭主,不亡匕与鬯也。人君于祭之礼,匕牲体荐鬯而已,其余不亲也。升牢于俎,君匕之,臣载之。鬯,秬酒,芬芳条鬯,因名焉。
【朱熹注】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震,动也。一阳始生于二阴之下,震而动也。其象为雷,其属为长子。震有亨道。震来,当震之来时也。虩虩,恐惧惊顾之貌。震惊百里,以雷言匕,所以举鼎实。鬯,以秬黍酒和郁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丧匕鬯,以长子言也。此卦之占,为能恐惧则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原文】《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不丧匕鬯」,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今注】此释《震》卦卦名及卦辞之义。恐致福:恐惧可以致福祥。○后有则:初九居阳位得正,故曰后有则。则,法度、寸度。○百里,比喻诸侯国。古者封建诸侯皆百里。迩:近。○不丧匕鬯:《彖》文中无此句,观《彖》文下句“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正与“不丧匕鬯”相合,似应补上此句为胜。○社稷:古语称土神为社,祭土神之坛也为社。谷神为稷,祭谷神之坛也为稷。此指社稷坛。○祭主:祭礼之主人,即主祭。震为长子,长子为祭主。
【今译】《彖传》说:震,“亨通,雷声袭来让人害怕”,因恐惧而致福祥。“谈笑自如”,恐惧后而不失法度。“雷惊百里”,震惊远方而畏惧近旁。“没有失落木勺中的香酒”,外出可以守卫宗庙社稷,成为祭祀的主祭。
【周易正义】《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注]威灵惊乎百里,则惰者惧於近也。
[疏]“《彖》曰震亨”至“惧迩也”。○正义曰:“震亨”者,卦之名德。但举《经》而不释名德所由者,正明由惧得通,故曰“震亨”,更无他义。或本无此二字。“震来虩虩,恐致福也”者,威震之来,初虽恐惧,能因惧自修,所以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者,因前恐惧自修,未敢宽逸,致福之后,方有“笑言”。以曾经戒惧,不敢失则,必时然后言,乐然后笑,故曰“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者,言威震惊於百里之远,则惰者恐惧於近也。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注]明所以堪长子之义也。“不丧匕鬯”,则巳“出可以守宗庙”。
[疏]“出可以守宗庙”至“为祭主也”。○正义曰:释“不丧匕鬯”之义也。出,谓君出巡狩等事也。君出,则长子留守宗庙社稷,摄祭主之礼事也。○注“巳出”。○正义曰:“巳出”谓君也。
【子夏注】震,亨。因其震而自震也。微而震之,保其终也。雷者天之震也。君子变其容,号令者,上之震也,保其终也。雷来类震者,外一动也。君子省诸内,见外犹惊之,况于自动乎。动者吉,凶悔,吝之所生也。事之来惊,而虩虩然,后获其笑语也,福之生后之则也。震始生之,阳长子者也。长者能震,是震其初也。有其长子,则能惊其逺而惧迩也。君子可以守宗庙祭祀,则匕鬯不缺而保其社稷也。皆初震而有其后者也。
【集解】《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虞翻曰:惧变承五应初,故“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虞翻曰:则,法也。坎为则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虞翻曰:远谓四,近谓初。震为百,谓四出惊远。初应惧近也。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虞翻曰:谓五出之正。震为守,艮为宗庙社稷,长子主祭器,故“以为祭主也”。干宝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为殷诸侯。殷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故以百里而臣诸侯也。为诸侯,故主社稷。为长子,而为祭主也。祭礼荐陈甚多,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匕牲体,荐鬯酒,人君所自亲也。
【朱熹注】《彖》曰:「震」,亨。○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恐致福,恐惧以致福也。则,法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程子以为,「迩也」下脱「不丧匕鬯」四字,今从之。出,谓继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误。
【原文】《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今注】此释《震》卦卦爻之象。洊雷:《震》上下皆为震,震为雷,故曰“洊雷”。洊,重,再。
【今译】《象传》说:二雷相重,《震》卦之象。君子(效此)当知惊恐畏惧、修正身省察其过。
(《震卦》的卦象是,震雷下震雷上,为雷相重叠之表象,好像震动的雷声;君子应悟知恐惧惊惕,修身省过。)
【周易正义】《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脩省。
[疏]正义曰:洊者,重也,因仍也。雷相因仍,乃为威震也。此是重震之卦,故曰“洊雷震”也。“君子以恐惧修省”者,君子恒自战战兢兢,不敢懈惰,今见天之怒,畏雷之威,弥自脩身省察己过,故曰“君子以恐惧脩省”也。
【子夏注】重雷震而不已也。君子修已而履省之,恐惧之至,患无由及也。
【集解】虞翻曰:君子谓临二。二出之坤四,体以修身,坤为身。二之四,以阳照坤,故“以恐惧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
【朱熹注】《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原文】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今注】恐致福:初九之阳居下,以示震之始能以恐惧自修以致福祥,后有则:初九以阳居阳得正,故不困恐惧而失去法度。则,法度、法则。
【今译】初九:雷电袭来令人哆嗦。过后却谈知自如,有吉。
(当惊雷震动的时候,天下万物都感到恐惧,君子亦应知恐惧而修省;当惊雷震动的时候,君子亦应言笑自若,结果是吉祥的。)
《象传》说:“震雷袭来令人惊恐”,因恐惧自省而致福祥。“主祭者谈笑自如”,“雷电后”从容而有法度。
(“当惊雷震动的时候,天下万物都感到恐惧”,表明恐惧之后从而谨慎从事,能够致福;“而君子却能安之若素,言笑如故”,说明君子懂得做人的法则。)
【周易正义】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注]体夫刚德,为卦之先,能以恐惧脩其德也。
[疏]正义曰:初九刚阳之德,为一卦之先,刚则不闇於几,先则能有前识。故处震惊之始,能以恐惧自脩,而获其吉,故曰“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此爻辞两句,既与卦同,《象》辞释之,又与《彖》不异者,盖卦主威震之功,令物恐惧致福,爻论遇震而惧、脩省致福之人,卦则自震言人,爻则据人威震,所说虽殊,其事一也。所以爻卦二辞,本未俱等,其犹《屯卦》初九,与卦俱称“利建侯”。然卦则凡举屯时,宜其有所封建,爻则“以贵下贱”,则是堪建之人,此《震》之初九,亦其类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子夏注】刚能制断,辨物也。动之于初,震其始恐惧其初,后有则,得震之义也。
【集解】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虞翻曰:虩虩谓四也。初位在下,故“后笑言哑哑”。得位,故“吉”也。干宝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来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哑哑,后受方国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虞翻曰:阳称福。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虞翻曰:得正,故“有则也”。
【朱熹注】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成震之主,处震之初,故其占如此。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原文】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今注】厉,危险。亿,即想到、估计。贝,古代货币。跻,登上。九陵,九重山陵。○乘刚:六二之阴柔乘凌初九之阳刚。
【今译】六二:战雷来势猛厉,不是好兆头,怕是要丧失财帛,登上九陵高山,勿追索失去钱财,七天自会复得。
(惊雷震动,有危难;丢失大量金钱,应当攀登到高高的九陵上边去躲避,不去追寻它,待到七天自会失而复得。)
(雷电交加,非常危险,商人担心损失财物,翻山越岭赶往市场。有人告诉他别赶了,七八天就可弥补损失。)
《象传》说:“震雷传来十分危厉”,阴柔乘凌阳刚。
(“惊雷震动,有危难”,六二爻凌驾于初九爻阳刚的上面,故可能出现危险。)
【周易正义】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注]“震”之为义,威骇怠懈,肃整惰慢者也。初幹其任而二乘之,“震来”则危,丧其资货,亡其所处矣,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于穷匮,不过七日,故曰“勿逐,七日得”也。
[疏]“六二震来厉亿”至“勿逐七日得”。○正义曰:“震来厉,亿丧贝”者,“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震之为用,本威惰慢者也。初九以刚处下,闻震而惧,恐而致福,即是有德之人。六二以阴贱之体,不能敬於刚阳,尊其有得,而反乘之,是傲尊陵贵,为天所诛。震来则有危亡,丧其资货,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也。“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者,跻,升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既丧资货,“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於穷匮,不过七日”,为有司所获矣,故曰“跻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疏]正义曰:“乘刚也”者,只为乘於刚阳,所以犯逆受戮也。
【子夏注】刚初而震之,保其吉也。二而已震,失其义也。乘刚震位,危丧资也。则度其丧而上升矣,两震不相应也。何所来乎,虽惧而不失中,可以自省,终固其所,勿逐之矣。七日而得其所丧也。七日者,极六爻而反下也。刚斯易矣。
【集解】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虞翻曰:厉,危也。乘刚,故“厉”。亿,惜辞也。坤为丧。三动离为蠃蚌,故称“贝”。在艮山下,故称“陵”。震为足,足乘初九故“跻于九陵”。震为逐,谓四已体复象,故“丧贝勿逐”。三动时离为日,震数七,故“七日得者”也。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干宝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无应,而以乘刚为危。此托文王积德累功,以被囚为祸也。故曰“震来厉”。亿,叹辞也。贝,宝货也。产乎东方,行乎大涂也。此以喻纣拘文王,闳夭之徒。乃于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贝,而以赂纣也。故曰“亿丧贝”。贝,水物,而方升于九陵。今虽丧之,犹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书》曰: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朱熹注】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六二乘初九之刚,故当震之来而危厉也。「亿」字未详。又当丧其货贝,而升于九陵之上。然柔顺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获也。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则未详耳。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原文】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今注】苏苏,惧貌,不安躁动。形容恐惧至极。眚sheng,灾难,危险。位不当:六三失位不中。
【今译】六三:战雷令人发苏(疑惧不安),雷电中行走无灾(雷电中前行没遇上灾祸。)。
(雷震动时虽恐惧不安,但是因为震惧而能谨慎行事,因此不会有灾异。)
《象传》说:“震雷把人吓苏”,位不正当。
(“雷震动恐惧不安”,说明六三爻所处的位置,不中不正,不适当。)
【周易正义】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注]不当其位,位非所处,故惧“苏苏”也。而无乘刚之逆,故可以惧行而“无眚”也。
[疏]“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正义曰:苏苏,畏惧不安之貌。六三居不当位,故震惧而“苏苏”然也。虽不当位,而无乘刚之逆,故可以惧行而无灾眚也。故曰“震苏苏,震行无眚”也。○注“故惧”。○正义曰:验《注》以训震为惧,盖惧不自为惧,由震故惧也。自下爻辞,皆以震言惧也。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其犹窃位者,遇威严之世,不能自安也。
【子夏注】弱而无当,苏苏也。居不安矣。行乃无眚也。
【集解】虞翻曰:死而复生,称苏。三死坤中,动出得正,震为生,故“苏苏”。坎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见,故“无眚”。《春秋传》曰:晋获秦谍,六日而苏也。
【朱熹注】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苏苏,缓散自失之状。以阴居阳,当震时而居不正,是以如此。占者若因惧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则可以无眚矣。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原文】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今注】遂,坠,止。未光:九四之阳处二阴之间,故“未光”。
【今译】九四:霹雳坠入泥中(地面。)。
(由于雷震动而坠陷泥污中,不能自拔。)
《象传》说:“震雷堕入泥中”,预示其事不能广大。
(“由于雷震动而坠陷泥污中,不能自拔”,说明其志气不能发扬光大。)
【周易正义】九四:震遂泥。
[注]处四阴之中,居恐惧之时,为众阴之主,宜勇其身,以安於众。若其震也。遂困难矣。履夫不正不能除恐,使物安已,德未光也。
[疏]正义曰:九四处四阴之中,“为众阴之主”,当恐惧之时,“宜勇其身,以安於众”。若其自怀震惧,则遂滞溺而困难矣,故曰“震遂泥”也。然四失位违中,则是有罪自惧,遂沈泥者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疏]正义曰:“未光也”者,身既不正,不能除恐,使物安己,是道德未能光大也。
【子夏注】光可震也。而屈于柔,安于众阴之中,已泥者也。失其震首,省不能致后之福,虽得所奉,岂足光哉。
【集解】九四:震遂泥。○虞翻曰:坤土得雨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虞翻曰:在坎阴中,与屯五同义,故“未光也”。
【朱熹注】九四,震遂泥。○以刚处柔,不中不正,陷于二阴之间,不能自震也。遂者,无反之意。泥,滞溺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原文】六五,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今注】危行:六五以柔居尊,无应第刚,故“危行”。其事在中:六五居中,故“其事在中”。事,谓祭祀之事。
【今译】六五:雷电来往猛厉,恐怕无大的损失,将要发生事情。
(雷上下震动均有危难;以恐惧之心谨守中道就会万无一失,宗庙社稷也可以长盛不衰。)
(雷电闪来闪去,十分危险,心里想着不要有损失和事故。)
《象传》说:“震雷往来不停十分危厉”,是危难之行动。祭祀之事居外卦中,大“无所丧失”
(“震往来厉”,但能知恐惧而谨慎行动;处事恪守中道,就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
【周易正义】六五: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
[注]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危。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也。而惧往来,将丧其事,故曰“亿无丧,有事也”。
[疏]正义曰:“震往来厉”者,六五“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咎”,故曰“震往来厉”也。“亿无丧有事”者,“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而惧以往来,“将丧其事”,故戒之曰“亿无丧,有事”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注]大则无丧,往来乃危也。
[疏]正义曰:“危行也”者,怀惧往来,是致危之行。“其事在中,大无丧也”者,六五居尊,当有其事,在於中位,得建大功。若守中建大,则“无丧有事”。若恐惧往来,则致危无功也。
【子夏注】其事在中,大无丧也。惧而往也。尊行何安,其反来也。刚以为疾,故皆危也。则以度而居矣,位得大中,事之主也。刚从而依,而不敢遂逼矣,懐惧而已,无所丧也。
【集解】六五:震往来厉,○虞翻曰:往谓乘阳,来谓应阴;失位乘刚,故“往来厉”也。
亿无丧有事。○虞翻曰:坤为丧也。是谓祭祀之事。出而体随,王享于西山,则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故“无丧有事”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虞翻曰:乘刚山顶,故“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虞翻曰:动出得正,故“无丧”。
【朱熹注】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以六居五,而处震时,无时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无所丧而能有事也。占者不失其中,则虽危无丧矣。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原文】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今注】索索,恐惧不安。矍矍jue,不敢正眼看。躬,身。邻,邻近之人。言,斥责的话,闲言碎语。○中未得:上六阴柔居震动之极而未居中,故“中未得”,即未得中道。○畏邻戒:上六与六五比邻,雷及邻而知畏,故得以戒备。
【今译】上六:雷声令人恐惧不安,电光使人不敢正视。出征有凶。战雷不击其身,而击邻人。无灾眚。但在婚姻上有闲言。
(由于雷震动恐惧而畏缩不前,两眼旁视而不安,如果行动就会有凶险;不过,当雷震还没有到达自己身上时,就早作戎备谨慎行事,则不致受害;涉及婚配之事则将会产生言语纷争。)
(雷电交加,有人行动小心谨慎,日光四顾。出行,凶险。雷电不会击到他身上,而击到邻人头上。没有灾祸。这大概是因为邻人做了错事吧。)
《象传》说:“震雷让人哆嗦”,中道尚未得。虽有凶险而终无灾,震及于邻知畏而有戒备。
(“震索索”,因为上六爻其位不正;虽然有凶险却不致受害,这是因为能够看见近邻的危险及时戎备,因而能防患于未然。)
【周易正义】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注]处震之极,极震者也。居震之极,求中未得,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也。已处动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若恐非已造,彼动故惧,惧邻而戒,合於备预,故“无咎”也。极惧相疑,故虽“婚媾”而“有言”也。
[疏]“上六震索索”至“婚媾有言”。○正义曰:“震索索,视矍矍”者,索索,心不安之貌,矍矍,视不专之容。上六处震之极,极震者也。既居震位,欲求中理以自安而未能得,“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征凶”者,夫“处动惧之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故曰“征凶”也。“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者,若恐非己造,彼动故惧,惧邻而戒,合於备豫,则得无咎,故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也。“婚媾有言”者,居极惧之地,虽复婚媾相结,亦不能无相疑之言,故曰“婚媾有言”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疏]正义曰:“中未得也”者,犹言未得中也。“畏邻戒也”者,畏邻之动,惧而自戒,乃得“无咎”。
【子夏注】索索而惊,矍矍而视,重震之极而中心不自得也。君子安其身而后动也。极惧也,何所容哉。内外震惧,身之危,征之凶矣。震不以躬,惧邻而惊,则无咎也。两震者,动而自省,则行之有终,阳之和,象之纯故也。自震而戒,则可两震求合,则乖也。
【集解】上六:震索索,视矍矍,○翻虞曰:上谓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动,应在离,故“矍矍”者也。
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虞翻曰:上得位,震为征,故“征凶”。四变时,坤为躬。邻谓五也。四上之五,震东兑西,故称“邻”。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谓三已变,上应三,震为言,故“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虞翻曰:谓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邻戒也”。
【朱熹注】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以阴柔处震极,故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凶必矣。然能及其震未及其身之时,恐惧修省,则可以无咎,而亦不能免于婚媾之有言。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中,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