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译注集注-大有
大有(卦十四)离上乾下
【原文】《大有》:元亨。
【今注】大有:卦名。“有”字本义是手持月以耕植。月,指耒耜leisi之类(古代一种像犁的翻土农具。耜用于起土。耒是耜上的弯木柄。也用做农具的统称),故古谓丰年曰“有”,大丰年曰“大有”。此为丰盛、众多,富有的意思。
【今译】大有:始即通达。
(《大有卦》象征大有收获:至为亨通。)
【周易正义】
14乾下离上。大有:元亨。
[注]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
[疏]正义曰:柔处尊位,阳并应,大能所有,故称“大有”。既能“大有”,则其物大得亨通,故云“大有元亨”。
【集解】虞翻曰:与比旁通。柔得尊位大中,应天而时行,故“元亨”也。
姚规曰:互体有兑,兑为泽,位在秋也。乾则施生,泽则流润,离则长茂,秋则成收,大富有也。大有,则“元亨”矣。
郑玄曰:六五体离,处乾之上,犹大臣有圣明之德,代君为政,处其位,有其事而理之也。元亨者,又是能长群臣以善,使嘉会礼通,若周公摄政,朝诸侯于朋堂,是也。
【朱熹注】乾下,离上。
大有:元亨。○大有,所有之大也。离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阴居尊得中,而五阳应之,故为大有。乾健离明,居尊应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则大善而亨也。
【原文】《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今注】此释《大有》卦名与卦辞之义。柔得尊位大中:六五以柔居阳位而处卦之上中。柔,六五。尊位,五位。大中,五为阳而居上中故为“大中”。上下应之,指上下五阳应之。○刚健而文明:《大有》下乾上离,乾为刚健,离为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指日顺应天而随四时运行。《大有》离为日,乾为天。
【今译】《彖传》说:大有,阴柔得尊位而居(九四爻与上九爻与两阳爻之)中,而上下诸阳皆相应它,故曰“大有”。其德性刚健而又文明,顺应于天并因时而行,所以“开始即亨通”。
【周易正义】《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注]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疏]正义曰:释此卦称“大有”之义。“大中”者,谓六五处大以中,柔处尊位,是其大也。居上卦之内,是其中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注]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矣。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
[疏]“其德刚健”至“是以元亨”。○正义曰:释“元亨”之义。“刚健”谓乾也。“文明”谓离也。“应乎天而时行”者,褚氏、庄氏云:“六五应《乾》九二。”亦与五为体,故云“应乎天”也。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与时无违,虽万物皆得亨通,故云“是以元亨”。注“刚健不滞”至“是以元亨”。○正义曰:“刚健不滞”者,刚健则物不拥滞也。“文明不犯”者,文则明粲而不犯於物也。“应天则大”者,能应於天则盛大也。“时行无违”者,以时而行,物无违也。以有此诸事,故大通而“元亨”也。
【子夏注】柔得大中之位,而上下归焉,无有逺迩,皆大有之也。其德刚健而行,文明以辨,大位德应于天,以时行,是以大亨也。
【集解】《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王弼曰: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虞翻曰:谓五,以日应乾而行于天也。时,谓四时也。大有亨。比初动成震为春;至二,兑为秋。至三,离为夏。坎为冬。故曰“时行”。以乾亨坤,是以“元亨”。
【朱熹注】《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五。上下,谓五阳。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以卦德、卦体释卦辞。应天,指六五也。
【原文】《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今注】此释《大有》卦卦爻之象。火在天上:《大有》下乾上离,离为火,乾为天,故“火在天上”。○遏e,绝。扬,宣、举。休,美。
【今译】《象传》说:火在天上,《大有》之象。君子效此当遏绝恶行而褒扬善事,以顺天而休其命。
(《大有卦》的卦象是,下乾天上离火,为火在天上之表象。火焰高悬于天上,象征太阳照耀万物,世界一片光明,农业大丰收,“大有收获”。君子在这个时候要阻止邪恶,颂扬一切善行,顺应天命,替天行道,以保护万物性命。)
【周易正义】《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注]《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
[疏]正义曰:“君子以遏恶扬善”者,“大有”包容之义,故君子象之,亦当包含遏匿其恶,褒扬其善,顺奉天德,休美物之性命,巽顺含容之义也。不云天在火下而云“火在天上”者,天体高明,火性炎上,是照耀之物而在於天上,是光明之甚,无所不照,亦是包含之义,又为扬善之理也。
【子夏注】明得其时,上无不容也。善者,道之大也,故扬之。恶者,道之小也,故遏之。上举其善则恶止矣。君子顺其时,美其命而已,故大有之也。
【集解】《象》曰:火在天上,大有。○荀爽曰:谓夏,火王在天,万物并生,故曰“大有”也。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虞翻曰:遏,绝。扬,举也。乾为扬善,坤为遏恶,为顺。以乾灭坤。体夬,扬于王庭。故“遏恶扬善”。乾为天休,二变时,巽为命,故“顺天休命”。
【朱熹注】《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火在天上,所照者广,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则衅蘖萌于其间矣。天命有善而无恶,故遏恶扬善,所以顺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原文】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今注】匪,非。无交害:初九居下,不与四应,故不涉及利害。
【今译】初九:未涉及利害,没有灾难,能自艰难其志则得无灾。
(不互相来往,也不彼此伤害,没有什么祸患;要牢记过去的艰难困苦,才能免于引起祸患。)
(不要互相侵害,没有灾祸。即使天旱,也没有灾祸。)
《象传》说:《大有》“初九”,(在事之初)不涉及利害。
(《大有卦》的第一爻初九,说明此时不互相往来,一动不如一静,就不会有什么事非,自然没有什么祸患了。)
【周易正义】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注]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术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艰则无咎也”。
[疏]“初九”至“艰则无咎”。○正义曰: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谦退,虽无交切之害,久必有凶。其欲“匪咎”,能自艰难其志,则得“无咎”,故云“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也。○注“不能履中”至“无咎也”。○正义曰:“不能履中,满而不溢”者,初不在二位,是不能履中。在大有之初,是盈满,身行刚健,是溢也,故云“不能履中满而不溢”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子夏注】夫欲其丰,害物以求有者,斯害来矣。此害之交也。咎可逃乎。初得于主,始有之矣,守其分而不躁,难其志以自保,则终有大而无咎也。未涉于交害矣。易所以戒。大有,刚健之初,先逺害而利,自至矣。
【集解】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虞翻曰:害谓四。四离火,为恶人,故“无交害”。初动,震为交。比坤为害。匪,非也。艰,难,谓阳动比初成屯。屯,难也。变得位,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虞翻曰:害,谓四。
【朱熹注】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虽当大有之时,然以阳居下,上无系应,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艰以处之,则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原文】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今注】攸,所。○积中不败:九二积阳德而居中。《大有》下体三阳曰积,九二居中曰中。败,坏。就车而言,因车强壮而行中道,故不会败坏。
【今译】九二:以大车载物,有所往,无灾。
(用大车装载着财物,送到前面的地方,必然没有什么祸患。)
《象传》说:“用大车以载物”,乃居中而不败坏。
(“用大车装载着财物”,说明很富有,只要把财物放于车中,无论怎样颠簸震荡,都不会倾覆。)
【周易正义】九二:大车以载,
[注]任重而不危。
[疏]“九二大车以载”。○正义曰:“大车以载”者,体是刚健,而又居中,身被委任,其任重也。能堪受其任,不有倾危,犹若大车以载物也。此假外象以喻人事。○注“任重而不危”。○正义曰:释“大车以载”之意。大车谓牛车也。载物既多,故云“任重”。车材彊壮,故不有倾危也。
有攸往,无咎。
[注]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
[疏]正义曰:堪当重任,故有所往无咎者,以居失其位,嫌有凶咎,故云“无咎”也。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疏]正义曰:“积中不败”者,释“大车以载”之义。物既积聚,身有中和,堪受所积之聚在身上,上不至於败也。
【子夏注】刚健之中,力之大者也。上之所任事,委于中,致逺,不泥也。
【集解】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虞翻曰:比坤为大车,乾来积上,故“大车以载”。往,谓之五。二失位,变得正应五。故“有攸往无咎”矣。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卢氏曰:乾为大车,故曰“大车以载”。体刚履中,可以任重,有应于五。故所积皆中,而不败也。
【朱熹注】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刚中在下,得应乎上,为大车以载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以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应其占也。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原文】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今注】亨,通享,指朝献。古亨字除作亨通外,享献之享,烹饪之烹,皆作亨字。○小人害:“害”是释经文中“弗克”。九三爻得位利君子,不利小人,故对小人而言曰害。
【今译】九三:公侯向天子朝献贡品(三公朝贡于天子),但小人做不到。
(王公前来朝贺,向天子贡献礼品并致以敬意,小人不能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
《象传》说:“三公朝献于天子”,对小人来说有害。
(“王公前来朝贺,向天子贡献礼品并致以敬意”,小人若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必然发生变乱,成为祸害。)
【周易正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注]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而履得其位,与五同功,威权之盛,莫此过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疏]“九三”至“小人弗克”。○正义曰:“公用亨于天子”者,九三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履得其位,与五同功。五为王位,三既与之同功,则威权之盛,莫盛於此,乃得通乎天子之道,故云“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者,小人德劣,不能胜其位,必致祸害,故云“小人不克”也。。○注“与五同功”至“莫此过焉”。○正义曰:“与五同功”者,《系辞》云:“三与五同功”。此云“与五同功”,谓五为王位,三既能与五之同功,则威权与五相似,故云“威权之盛,莫此过焉”。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子夏注】为下之长,富有其民,公之位也。为五所有,志达乎尊,以奉其主也。小人不可用也。以上之柔德,则不克,通而谋其害之矣。大有,容之也。御小人者,其道异乎,可大有之而不任也。
【集解】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虞翻曰:天子谓五。三,公位也。小人谓四。二变得位,体鼎象。故“公用亨于天子”。四折鼎足,覆公餗,故小人不克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虞翻曰:小人,谓四也。
【朱熹注】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亨,《春秋传》作「享」,谓朝献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献之享,烹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刚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贤,故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小人无刚正之德,则虽得此爻,不能当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原文】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
【今注】匪,非。彭pang,盛大。○明辩晰:九四处上体离卦之初,离为明,故可以明辨事理。晰,明智,清晰。
【今译】九四:不以盛大骄人,无灾。
(虽然家财万贯,但不过分聚敛财物,就不会发生灾祸。)
《象传》说:“不以盛大骄人无咎”,明辨清晰。
(“虽然家财万贯,但不过分聚敛财物,就不会发生灾祸”,说明眼光远大,智慧过人能明辨事非,懂得凡事不能做过头的哲理。)
【周易正义】九四:匪其彭,无咎。
[注]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其为惧也,可谓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常匪其旁,则“无咎”矣。旁谓三也。
[疏]“九四匪其彭无咎”。○正义曰:“匪其彭无咎”者,匪,非也。彭,旁也。谓九三在九四之旁,九四若能专心承五,非取其旁,言不用三也。如此乃得“无咎”也。既失其位,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可谓危矣。能弃三归五,得“无咎”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
[注]明犹才也。
[疏]正义曰:“明辩晢也”者,释“匪其彭无咎”之义。明犹才也。九四所以能去其旁之九三者,由九四才性辩而晢知,能斟酌事宜,故云“明辩晢”也。
【子夏注】柔得尊位,而上下咸愿应之以时,近亲难处之地也。能知祸福之端,畏天下之所覩。如非在五旁,兢以自警,不敢怙恃,可无咎矣。非明辨者不能至也。可谓智矣。刚能处柔者也。
【集解】九四,匪其尫,无咎。○虞翻曰:匪,非也。其位尫。足尫,体行不正,四失位,折震足,故“尫”。变而得正,故“无咎”。尫或作彭,作旁声,字之误。
《象》曰:匪其尫,无咎,明辩折也。○虞翻曰:折之离,故“明辩折也”。四在乾则尫;在坤为鼠;在震噬用胏得金矢;在巽折鼎足,在坎为鬼方;在离焚死;在艮旅于处,言无所容;在兑睽孤孚厉。三百八十四爻,独无所容也。
【朱熹注】九四,匪其彭,无咎。○「彭」字,音义未详。《程传》曰「盛貌」,理所当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刚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处柔也,故有不极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晰,明貌。
【原文】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今注】厥,其。孚,诚信。威,威严、畏敬。○信以发志:六五以柔居尊处中,虚以诚信,上下之阳皆归之,故有诚信以发上下之志,“信”是释“孚”。○易而无备:六五以阴居阳,以示有威严而不用,唯行平易而无所防备。易,即《系辞》“险易”之“易”。
【今译】六五:其诚信之交,有其威严。吉。
(以诚实守信的准则对外交往,对上尊敬,对下怀柔,必然增加个人的威信,是吉祥的。)
《象传》说:“其诚信相交”,以诚信发上下之志。“威严而有吉利”,以示有威严而不用,唯行平易而无所防备。
(“以诚实守信的准则对外交往,对上尊敬,对下怀柔”,说明以自己的诚实信用感动别人,使别人也变得诚实守信起来;“必然增加个人的威信,是吉祥的”,说明平易近人,纯真简朴,无所防备,反而使人人敬畏。)
【周易正义】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注]君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应之,信以发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诚焉。既公且信,何难何备?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疏]正义曰:“六五,厥孚交如”者,“厥”,其也。“孚”,信也。“交”谓交接也。“如”,语辞也。六五居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应之,故其诚信,物来交接,故云“厥孚交如”也。“威如吉”者,威,畏也。既诚且信,不言而教行,所为之处,人皆畏敬,故云“威如”。以用此道,故得吉也。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释“厥孚交如”之义。由巳诚信,发起其志,故上下应之,与之交接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者,释“威如之吉”之义。所以威如得吉者,以已不私於物,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自畏之,故云“易而无备”也。
【子夏注】以柔德而居主位,虚中孚诚民亦奉其诚也。志交信矣。何所备乎。故易然,而保其尊。威如,而获其吉也。
【集解】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虞翻曰:孚,信也。发而孚二,故“交加”。乾称威,发得位,故“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侯果曰:其体文明,其德中顺。信发乎志,以覃于物。物怀其德,以信应君。君物交信,厥孚交如也。为卦之主,有威不用,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感其德,翻更畏威,威如之吉也。
【朱熹注】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大有之世,柔顺而中,以处尊位。虚己以应九二之贤,而上下归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贵刚,太柔则废,当以威济之,则吉。如其象占如此,此亦戒辞也。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一人之信,足以发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太柔,则人将易之,而无畏备之心。
【原文】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今注】佑,即佑、保佑。大有上吉:《大有》上九爻辞有“吉”。
【今译】上九:有上天保佑,吉,无不利。
(上天保佑有德之人,赐福于己,吉祥,无往不利。)
《象传》说:《大有》上爻之吉,乃是因“有上天佑助”。
(《大有卦》第六爻位上九的吉祥,是上天保佑有道德的人,是上天赐给的福分,只有顺天应人,才能大有收获,得到大量的财富。)
【周易正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注]“大有”,丰富之世也。处“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贤者也。馀爻皆乘刚,而巳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巳履焉,履信之谓也。虽不能体柔,而以刚乘柔,思顺之义也。居丰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
[疏]“上九”至“无不利”。○正义曰:释所以“大有”。上九而得吉者,以有三德,从天巳下,悉皆祐之,故云“自天祐之”。○注“不累於位”至“尽夫助道”。○正义曰:“不累於位,志尚乎贤”者,既居丰富之时,应须以富有为累也。既居无位之地,不以富有萦心,是不系累於位。既能清静高絜,是慕尚贤人行也。“爻有三德”者,“五为信德,而巳履焉,履信之谓”,是一也。“以刚乘柔,思顺之义”,是二也。“不以物累於心,高尚其志,尚贤者”,是三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者,天尚祐之,则无物不祐,故云“尽夫助道”也。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子夏注】刚居极上,尊柔奉之,可谓上贤而顺高,而得终。履其信也。得其终也。内符于天,与天合德也。则自天佑之矣。何不利焉。
【集解】上九:自天右之,吉,无不利。○虞翻曰:谓乾也。右,助也。大有通比,坤为自,乾为天,兑为右,故“自天右之”。比坤为顺,乾为信。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顺,又以尚贤,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王弼曰:余爻皆乘刚,已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者也。居丰富之代,物不累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也。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右也。○《九家易》曰:上九说五,以柔处尊,而自谦损。尚贤奉已,上下应之,为乾所右,故吉且利也。
【朱熹注】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大有之世,以刚居上,而能下从六五,是能履信思顺而尚贤也。满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