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闪耀的红星奖章

一等红星奖章

红星奖章是红军首次颁发的最高荣誉奖,中国人民解放军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颁发过各式各样的奖章,但颁发最早且在当时和此后有重大影响的全军性的奖章,还数是红星奖章。“八一”建军节诞生于1933年,第一个节日庆祝活动在中央苏区首府江西瑞金举行,并首次颁发红星奖章。

土地革命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根据当时情况,曾颁发过一些具有某些地区和部队特点的奖章,如“争取战争胜利”“战斗英雄”“送夫当红军光荣”等奖章。

奖章背面

1933年7月9日,中央军委颁布《中央军委关于颁布红星奖章命令》,命令指出:在革命战争的进展当中,每一个红军军人,本其阶级的政治觉悟为自己工农的解放英勇的与敌人作殊死的武装斗争,固然是其应有的职责,然而就其牺牲本身为整个工农的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看来,其有特殊功绩应给予表扬,以示优异而励来者,兹由委员会制定三等红星奖章,按照下述功绩的等次发给:第一、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第二、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第三、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各方面军、各军区就其所属的红军军人,考察其有上述功绩的,限于本月二十日以前,将其事迹概略报告本委员会,以凭审核后,于八一红军成立纪念日,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

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为“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底衬由两枚五角星交错构成星花(三等红星奖章仅为一枚五角星造型),寓意革命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圆形图案,象征工农红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工农解放而奋斗;五角星与禾穗之间镌刻“红星章”3字,醒目而又庄重;背面镌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X等红星奖章”铭文和“1933.8.1”以及编号。红星奖章分为3等: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通径5.5厘米,颁发给“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红星奖章为银质,通径4.8厘米,颁发给“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红星奖章为铜质,通径4.1厘米,颁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

二等红星奖章

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红一方面军总部和各军团、湘赣红军第十军及军区地方部队都认真地进行了准备,经过对各部门上报的一、二、三等红星奖章名单的审核后,于同年的8月1日分别举行了授奖大会。根据上述奖章授予的条件,周恩来、朱德与贺龙、叶挺、刘伯承等人于1927年8月1日领导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赴江西革命根据地后,周恩来和朱德领导并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二人还是中国工农红军的总司令和总政委,鉴于他们对中国革命的贡献,被授予了一等红星奖章,周恩来的编号为9号,朱德的编号为10号。同时,领导平江起义的彭德怀等人也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

在第一个“八一”建军节颁奖仪式上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肖克、何长工、罗炳辉、陈伯钧、李达、李聚奎、毕占云、滕代远、彭绍辉、王诤等,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程子华、王震、李天佑、杨得志、杨勇、苏振华等。

三等红星奖章

1934年又进行了第二次红星奖章的颁发,8月1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司字第39号)指出:中央苏区红军兵团及军区部队在与敌第五次战役中,特别表现英勇坚决而有特殊战绩的指战员,军委为鼓励与发扬该指战员的英勇战绩,特在“八一”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颁发红星奖章,按其功绩奖给红星章。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已成定局,各根据地红军准备长征的过程中进行了红星奖章颁发的准备,在各部队准备的基础上,中央军委对红军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军团的各级指挥员和战斗员分别授予了二、三等红星奖章(其中红一军团25人、红三军团23人、红五军团20人、红七军团6人),其中一军团的杨得志获三等红星奖章、七军团的寻淮洲和江西军区的陈毅获二等红星奖章。

两次红星奖章颁发的时间,正处于红军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敌人对我革命根据地实施大规模的“围剿”行动,使我根据地遭到了很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损失,尽管当时的军事和经济都非常紧张,一等红星奖章仍由赤金制作,足见其重要和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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