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穷人没钱就“典妻”,老婆苦不堪言想落跑

现代人若是生不出孩子,会透过试管婴儿等技术受孕,有的人则是找代理孕母,但代孕目前仍具争议性。而古代若不孕,该怎么办呢?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于赓哲就介绍,古代受限于技术问题,因此没有代孕,但却有“典妻”的做法,也就是典当妻子,用于帮别人生孩子。
历史教授于赓哲指出,古代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代孕,主要是因为技术不够,现在代孕宛如做试管婴儿,结合精子与卵子后,再由另一名女性帮忙怀孕生产,不过类似概念,在古代称为“典妻”或是“质妻”,顾名思义就是出租、典当妻子
由于古代有些人很贫穷,且女性身份地位低,因此出现“典妻”这种风俗,何时出现已不可考,不过在北魏时期的《魏书》卷四四就曾写到“货有物易田宅,质妻卖子,呻吟道路,不可忍闻”,指平民百姓在饥荒年代,不仅卖房子与地,甚至典当妻子、卖儿子。
历史教授于赓哲表示,而这种风俗从北魏开始后,就没有断过了,到清朝与民国时,典妻的行为更加广泛,而历代政府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时会典当妻子的丈夫,主要就是因为穷,而花钱租别人妻子的人,就是因为正妻生不出儿子,才会租别人的妻子,用于产下子嗣,而古时江浙地区更称此为“租肚皮”。
辽宁省档案馆收藏的清朝赵喜堂“典妻契约”,内容写到“赵喜堂因手中空乏,难以度日,进退两难,出其无奈,实事无法,情愿出于本身于结发妻送于张慕氏家中营业为主,同更言明使国票六百元整,当面交足,并不短少,定期八年以里。有天灾病孽,各凭天命,于有逃走,两家同找,如找不着,一家失人一家失钱,期满赵喜堂领人,不与张慕氏相干”。
典妻契约里值得注意的是,赵喜堂在文中说明自己为何典妻,主要就是因穷到难以度日,此外,契约里有买妻张慕氏、中间人及赵喜堂的签名,但唯独没有赵喜堂妻子的签名,这也显示女性地位在当时非常低,在男人眼中,女人就是商品,可以任由丈夫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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