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等规定,现将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 错峰生产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 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电解铝、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 差异化管控要求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停产时长在两个阶段分别落实,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鼓励秋冬季期间各市采取协商自主减排。
(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
☀ 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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