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道丨专栏】走过十年后,2020年医改有哪些看点?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
卫健局副局长
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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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2020年,医改10年已然成往事。10年做了些什么做成了什么,各方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基于这种判断,2019年,国家层面出台的医改政策性文件少之又少,满打满算以“国医改”名义下发的文件只有3个: 1号文件是关于成立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2号文件是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3号文件是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工作推进方面,最近,有关部门已经安排对医改10年进行全面评估。作为官方组织的评估,我们无需等待评估结束,也许结果就已经基本知晓。
今天,站在医改第二个10年的起点,笔者专门就社会办医将走向何处和大家聊一聊,以期引起走在这条路上的同道们更多的思考。
新医改以来,社会办医政策在社会关切之中越来越开放。
一个显著的标志是社会办医疗机构迅速增加。2019年5月发布的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97434个,比上年增加10785个。医院33009个,其中公立医院12032个,民营医院20977个占63.5%。
然而,与机构数量不成正比的是床位数和医疗服务量。2018年公立医院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的73.7%,民营医院床位占26.3%;公立医院年诊疗人次30.5亿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85.2%,民营医院5.3亿人次,占14.8%;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6351万人,占81.7%,民营医院3666万人,占18.3%。这还不算诊疗病人的“内涵质量”,仅从床位数与医疗服务量两项指标看,民营医院仍然只能算作“补充”。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呢?除了医院发展“慢热”特点外,很多政策没有很好落实也有关系。
笔者简要梳理了一下,新医改以来,国家相继出台鼓励、支持社会办医的核心文件至少有25件之多,其中专门促进多点执业方面的就有三件:2009年9月11日,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7月12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局、保监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然而至今多点执业仍然悬在空中。
涉及社会办医性质的文件一份,即2012年4月13日,卫生部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这一文件废除了过去社会办医一般应该确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一刀切政策,允许由申办者自主申请“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涉及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政策一件,即2014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无需报任何部门审批,只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本机构显著位置向患者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即可。
然而,这一系列看起来很好也很关键的核心政策为什么没有对促进社会办医的健康发展起到明显作用呢?
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缺乏配套文件,也就是没有具体落地实施的政策;二是优质医疗资源,特别是“人”仍然没有能够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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