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官
原文
秦武王令甘茂择所欲为于仆与行事。孟卯曰:“公不如为仆。公所长者,使也。公虽为仆,王犹使之于公也。公佩仆玺而为行事,是兼官也。”(《韩非子·说林上》)
注
①秦武王:名荡,战国时秦国的君主。甘茂:战国时楚国下蔡(位于今安徽省凤台县)人,事秦惠文王和武王。武王时曾担任左相。仆:战国时君主的近臣,负责掌管君主的车马。行事:即行人,负责出使别国的官员。“事”或为衍文。②孟卯:又作芒卯、昭卯,战国时齐国人,有智谋,善言辩。后来做了魏安釐(xǐ)王的将。③公:古人对贵族的尊称。④长:擅长。⑤使:出使。⑥虽:即使。⑦犹:还,仍然。使之于公:把出使的事情交给您。⑧玺(xǐ):官印。秦朝之前,诸侯、卿、大夫的印信都称玺。⑨是:这。兼:同时拥有。官:官职。
译文
秦武王让甘茂在太仆和行事两个官职中选一个自己想做的。孟卯对甘茂说:“您不如做仆。您所擅长的是做使臣。您虽然做了仆,大王还是会把使臣的事交给您。您佩带仆的印信,还做行事的事,这是兼任两个官职啊。”
读后感
这则故事讲述战国时秦武王的两个臣子甘茂和孟卯之间的一场对话。从中可以看出,作为臣子,总是想方设法攫取权力。甘茂的特长是做使者;孟卯给他出主意选择做仆,应该是甘茂所不擅长的方面;占据自己不擅长的官位,行使自己专长的职事,这样的如意算盘,全然不把做好事情置于考虑的范围内;而这正是臣下考虑问题时最真实的角度。
因此韩非坚决主张君主绝对不能允许臣子有兼官的现象。他在《用人》篇和《饬令》篇都指出:“人臣皆宜其能,胜其官,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意思是说,作为人臣,都能够担任适合自己能力的职守,从而可以胜任自己的官位,对自己的工作能比较容易地做好。臣子们都不会保留余力,对君主不承担兼官的责任。在韩非看来,这样的君臣关系是最理想的,也是效率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