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链锁定这笔环保税

2020年11月02日 来源: 中国税网

作者:尹家琦 樊 成

作为我国首个“绿色”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对于规范纳税人排污行为,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在“多污染多缴税”的税收杠杆引导下,不少企业改善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推动减负,进而改善产业结构、助力经济发展提档升级。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现象。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利用公开数据比对分析,征收X 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 公司”)施工扬尘环保税270 余万元,为加强环保税征管提供了有益借鉴。

重点项目 引发关注

2018 年6 月,江苏省施工扬尘环保税的征缴试点工作在南京展开。为了在试点之初准确获取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江宁区税务局多次与环保部门沟通,交换确认以往年度缴纳排污费企业名单。针对清单中的企业组织专题培训,辅导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款的计算和缴纳。

针对施工扬尘环保税主要的征税对象是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活动的特点。每个季度末,江宁区税务局都会对环保税征收情况进行分析,结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对辖区内新开盘的项目是否缴纳施工扬尘环保税进行比对。比对中,江宁区税务局发现X 公司L 项目出让用地总面积67809.7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567.51 平方米,如此体量的项目,在系统中竟然没有施工扬尘环保税的缴税记录。为此,江宁区税务局开展了专项风险应对。

你来我往 以“数”服人

初次与X 公司沟通并不顺利,应对人员通过电话与企业财务就项目施工扬尘环保税进行了沟通,但企业财务提出三点质疑:一是房地产企业作为项目建设方并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应该作为环保税的纳税主体;二是原来排污费是由施工企业缴纳的,这部分在工程款结算时会有所体现;三是作为一家全国范围内经营的企业,X 公司在其他地方没有缴纳过施工扬尘环保税,他们需要向总部请示。

对纳税主体问题,江宁区税务局提前做了功课,将相关政策文件发送给X 公司财务人员,并做了耐心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 年第21 号)规定:“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含代建方)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对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工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环境保护税。”由此可以判断,X 公司是施工扬尘环保税的纳税人。对此,企业财务人员表示需要进一步请示总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切实帮助企业懂政策、会计算、能申报,江宁区税务局对X 公司进行了“点对点”辅导。由于环保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与其他税种区别较大,X 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很多情况不了解,并对相关施工信息的来源提出了质疑。

尽管不是工程专业出身,但应对人员对房地产建设的过程和重要节点早已烂熟于心。应对人员告知X 公司财务人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可以判定开工时间;《地基与基础部分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材料桩基验收评定表》可以判定土石方和桩基阶段、结构和装修阶段的分界时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可以判定竣工时间。

与此同时,在外部信息比对方面,应对人员通过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项目开发进度公示, 查询到X 公司L 项目2017年8 月1 日申报了“验灰线”——这是规划部门对施工放线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重要管理手段,一般也是施工工程开始的标志。2017 年10 月18 日申报了“验±0”——这是桩基阶段基本完成的标志。

利用公开数据比对分析,X公司施工扬尘应缴纳环保税的相关情况清清楚楚。在江宁区税务局的辅导下,X 公司完成首期申报, 入库税款近59 万元, 截至2019 年底共入库施工扬尘环保税265 万余元。

持续跟踪 查漏补缺

在江苏省施工扬尘环保税抽样测算的几个要素中,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是一个需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主观判断的项目,税务机关核实也存在一定难度。X公司表示在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等方面做到了扬尘抑制工作要求,理应适用最高削减系数0.53,并据此进行了申报缴税。

2019 年11 月,江宁区税务局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公示的建筑工地红黑榜第七期中,发现了X 公司的L 项目出现在通报批评名单中,原因是存在“施工场内施工道路未采取硬化处理;出入口污水横溢;用于覆盖的扬尘密目网不符合要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随意堆放;巡查中未见现场有人及时采取保洁措施”等现象。

应对人员获得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与X 公司取得联系,要求X公司按照《环保税法》及抽样测算方法的规定,计算少缴的税款,并及时缴纳。2019 年11 月29 日,X 公司在完成内部自查工作后,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约8 万元,并保证后续施工过程中持续关注扬尘抑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据实填报削减系数。

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利用公开数据比对分析,查补施工扬尘环保税的典型案例,对于加强环保税征管有借鉴意义。

一是深化数据集成,挖掘数据价值。随着政务公开的推进,各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清单”的方式将一些执法数据公开到网上。以环保税为例,以往税务部门向环保部门要求交换的排污许可证信息、环保处罚信息等,目前均可通过环保部门的公开信息进行查询。税务部门可将相关信息进行数据集成,精准开展分析,提升数据治税效能。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实现“纳税主体识别、自行申报缴税、信息分析比对、税源信息复核、更正补税跟踪”五个重要征管环节全链条闭环管理。纳税主体识别,即依托公开的排污许可证信息、环境违法处罚信息、项目建设信息等,定期开展纳税人识别确认工作,将之纳入征管范围;自主申报缴税,即做好纳税辅导,从政策、计算两个方面着手,对辖区内主要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沟通,确保企业能够自主申报;信息分析比对,即在充分利用环保税风险管理模型,实现纳税申报数据与共享涉税信息数据事后自动比对的基础上,对重点数据进行人工比对复核;税源信息复核,即对于疑点数据,在申报期后与环保部门就异常信息数据进行复核;更正补税跟踪,即对复核管理工作中查实的问题,本着“谁发现,谁负责”的原则,跟踪更正申报、补缴税款情况。

三是推动协同共治,加强信用管理。环保税征管需要形成政府主导,税务、环保、水利、建工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职责、密切配合的合作机制,在制度建设、征缴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缴费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合力推动环保税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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