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方中医程医生: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表部之第114条

一、名称与概念

一、表部

114、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此亦热溶血证而血毒自下者也。

百一十五条(110条)熨其背而大汗出,则津液外泄,故不大便。此条火熏而不得汗,则津液未伤,大便不硬。及其病传阳明,入于胃肠,则血毒随大便而自下也。

成氏云: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太阳病,用火熏之,不得汗,则热无从出,阴虚被火,必发躁也。六日传经尽,至七日再到太阳经,则热气当解。若不解,热气迫血下行,必清血。清,厕也。

丹波氏云:到经二字未详,成本无经字,然考注文,乃系遗脱。方氏无经字,注云,“到,反也”(案:以为倒字也),反不得解也。喻氏不解,志聪、锡驹、钱氏、汪氏,并从成注,柯氏改为过经。程氏云:“到经者,随经入里也。”魏氏云:“火邪散到经络之间为害”。数说未知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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