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调岗我不同意,是否可以仲裁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民事法律咨询
事件过程说明: 2-13 通知调岗到项目部,我拒绝,协商未果。(我现在岗位是产品研发部门的产品需求分析师,调整后是项目部门的项目系统分析师) 2-17 HR主管再次沟通,不接受调岗只能主动离职,协商未达成一致 3-9 HR主管通知我必须去项目,并会下发书面通知,要我到新岗位报道 3-15 公司邮件部门调动通知书给我通知如下:“你好,因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经前期与你及相应部门负责人沟通确认,现正式通知你由公共平台事业部调动至项目开发六部(冉航)工作,职位保持不变,薪酬及绩效考核按照新部门制度执行,本次调动正式生效日期:2017年3月15日请你在收到本调动通知的三天内,尽快到新部门报道,希望你快速融入新团队,继续在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个人价值,谢谢。”分歧点1:本次调岗是否合理,是否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
1、公司认为是合理调整,且没有调整薪酬,岗位是一样的
2、我认为本次调整涉及调岗,涉及劳动合同变更,因为: 2-
1、合同写的工作内容是“产品开发”,岗位后续变更后,写的也是“中级产品需求分析师”(已保留变更邮件),所以调整到项目体系,已经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 2-
2、项目体系和产品体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组织体系,组织架构完全不同。2-
3、项目系统分析师和产品需求分析师的工作内容、职责、薪酬结构、考核体系、工作流程都不相同(已保留相关证明) 分歧点2:调岗协商不一致,如何处理
1、公司认为如果协商不一致,要么接受调岗,要么就必须主动离职;(已录音)
2、我认为协商不一致,我不同意调岗,我有权要求公司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关系 分歧点3:劳动合同写了“如果要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甲方乙方需协商,协商不一致,乙方必须接受变更)
1、公司暂时未提到此点
2、我认为此点与劳动法相违背,是霸王条约,不需要遵守 劳动仲裁诉求:
1、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2、给予我赔偿:我的工作年限 :入职时间:2010年9月13日 工作时间:2017年3月15日;所以N应该为7,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所以要求8个月的工资赔偿
3、3月份的工资按照我的实际出勤发放
4、未休完的年假折算成工资发放请问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么?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从这一条款看,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 在实践中,也常常会有公司以员工不同意调岗为由辞退员工,或者通过调岗达到员工工资待遇的目的。
2、根据你的描述,个人认为劳动仲裁成功的几率很大。
3、除此之外,公司本次调岗及不同意调岗则必须主动辞职的做法,可能已构成违法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可以以公司违法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而不是仅仅要求单倍的经济补偿金。
4、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行动建议
1、向公司所在地或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