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易经六爻预测占卜中的阴阳体用关系
六爻推断中有无数的阴阳法则,体用就是这其中的一种最重要的阴阳法规。
体用是易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在六爻推断中体用的意义与其运用也非常多,完全可以说处处皆体用。
例如卦有体用之分,体为静,动为用;
例如以世爻为静为体,则其他爻为动为用;
例如以本卦为静为体,变卦为动为;
例如以本变卦为体,各互错踪卦为用;
例如以本变卦为体,各行运为动为用;
又例如以行运的年为静为体,则行运的月日时为动为用;
若以行运中的月为静为体,则行运中的日时为动为用等等。
六爻推断中处处体现这种体用的现象,它们都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定体用的。
体用学说的提出有助于明确地突出事物阴阳运动变化的主导地位,把动静阴阳反复变迁的纷纭复杂的生命现象的始终倾向定这个中心。
明确的确定体用在六爻推断的整体关系中至关重要。
主要是指出某个卦爻代表着求测人,而某个卦爻则代表求测人所要测的事和所需要解决的事。
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讲,“体”充当整个卦爻的核心,而“用”则充当着对应的人或对应的事的核心。
因此体用可以说是一个卦爻的核心。
一般六爻推断把所测人或事都分许许多多个体用来对持、来推论人事。
但无论多少个问题,都在卦爻中仅仅围绕体用这两个主体来推断与论命。
这样就容易把繁杂的人事简单化、明晰化,使主体与整体间的错综复杂的情况明朗化了,就易于把人与事运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否则就很容易混淆自已推断的思路,往往就会陷入六爻推断思维的迷魂阵中,困死在里面。
阴阳体用之说,指的就是万事万物的生成与变化中,都有它们各自特定的主体和客体之分:
体卦体爻为事物之主体,为自已的象征;
用卦用爻为所克应的事物,或他人他事的象征;
其它的诸卦诸爻为事物生成与变化中的一些技节或间接的阶段。
成卦之后,首先要分辨体用。
在万事万物的生成与变化中,都有它们各自特定的主体和客体之分:
体卦体爻为事物之主体,为自已的象征;
用卦用爻为所克应的事物,或他人他事的象征;
其它的诸卦诸爻为事物生成与变化中的一些技节或间接的阶段。
六爻预测者只有真正理解了六爻五行生克制化中的阴阳体用互换的平衡与变化,才能明了所占人事的吉凶悔吝的结果。
我们不能光知道体(例如世爻)和用(用神爻)是卦爻全局势的核心,还必须在遇到各种各样的卦爻局势时,都以体用为卦爻之核心的强烈意识。
不管六爻中有多少个用、原、忌、仇、泄和生克制化、冲合刑害及卦爻局势的规律组合等,甚至还扯出卦爻辞、神煞等等,不管这些现象和变化有多少种,我们都把体用看成是一个卦爻全局势的核心。
学易用易有一条至要的法则,这条法则就是“不应将简变繁,而应将繁变简”。
六爻推断看来十分复杂,六爻中有六亲,六亲中有用、原、忌、仇、泄,有本变卦互错踪和行运,甚至还扯出卦爻辞、神煞等等;令人神秘玄虚,摸不清头脑,使学者目迷五色。
实质上六爻推断中的一切都可以分为阴阳体用的关系,六爻中的一切都是阴阳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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