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 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树牢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凝心聚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21年全市计划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75名,其中:扶绥县10名,大新县14名,天等县13名,宁明县13名,龙州县12名,凭祥市4名,江州区7名,中泰崇左产业园2名。
二、选拔范围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行政村、农村社区和街道所辖村在任的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曾任的以及此前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拔“五方面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人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当为中共党员;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资格要求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上一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1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1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中选拔。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或6年以上的在任人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年龄上要能任满一届。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选调生,应当到基层锻炼满2年,且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当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应在称职以上。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或满2年,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主报名、所在单位和任职乡镇党委推荐方式。个人报名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单位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一般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资格条件每人只可报考一个乡镇,多报无效,符合选拔配备基本条件、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到乡镇班子任职的“五方面人员”,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s://cz.gxrc.com),进入公告栏下载填写《崇左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见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到报考乡镇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党政办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对象属“村党组织书记”的,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进行报名。
某一类别报考人员与该类别选拔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报考人员数开考。出现某一类别无人报名时,各县(市、区)、中泰崇左产业园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各类别选拔计划数或缩减、取消相应选拔类别。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过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党政办(具体地点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和任职资格联审。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报考人员。
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崇左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以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选拔将资格联审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过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地点: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
(三)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面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分别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在3月29日前统一公布本考点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根据计划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统一公布本考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实施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根据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2的比例,按照“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可同时列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的,不再递补。
(五)实施体检
考察对象身份是村党组织书记、企业和事业(不含参公)单位人员的,需在考察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组织实施,有传染病、重大疾病影响正常履职情形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即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统筹进行,考察除到所在单位考察外,还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延伸考察,其中,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五、确定人选
各县(市、区)、中泰崇左产业园统筹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等因素,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等情况,讨论决定选拔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选拔资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可从考察合格的“五方面人员”其他类别中调剂人员补充。其他类别人选也不合适的,可适当减少选拔人数。
六、任职前公示
对研究确定的拟选拔人选,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报考乡镇所在的县(市、区)、中泰崇左产业园进行公示,具备条件的可同时在新闻媒体和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任职的,按程序提交选举。对反映有影响选拔任职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提交选举。
对反映问题的核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按管理权限进行。
七、提交选举
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中泰崇左产业园按程序在乡镇换届时提交选举。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拟选拔人选的唯一依据。
(二)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从本乡镇选拔,本乡镇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考虑。
(三)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除外),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本乡镇工作。
(四)经选举当选的原身份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辞退、被撤职的,或者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五)选拔“五方面人员”中,是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要在讨论决定前由县级党委、中泰崇左产业园党工委从严审核把关;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等层次职务)配偶、子女的,要在讨论决定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六)报考人员和参与选拔工作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在选拔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纪律处分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
(七)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要求佩戴。
(八)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交通、食宿、体检费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商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