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讲堂】千变万化“涨姿势”之坐卧起居
李白有一首诗,我们很熟悉: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称得上是学龄前儿童必背古诗词之一,但对其中一个字的理解,恐怕我们很多人是有误解的。
是不是很像π?那“π”像不像小马扎?
《说文解字》:“床,安身之坐者。”
床,虽然可以“卧”,但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坐”。
所以,李白诗中的“床”,并不是我们今天普遍意义上的卧具;联想李白所处的朝代,更可能是形状很类似今天马扎的“胡床”。“交椅”,是它另外一个名字,更准确地呈现出它的用途。
当然,胡床肯定不是中原传统,它是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时最方便携带的家具。只是在后来的民族融合中,简约而不简单的胡床,被更多中原汉族人所接受。大概也是从此时,中原人也渐渐解放了双脚,改变了坐姿。不得不说,放眼全球,坐卧习惯改变最彻底的国家,非中国莫属。
先秦时期,马扎板凳椅子一概全无,皇亲贵族王公大臣布衣百姓,一律平等的跪坐在地上。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权贵臀部之下会有一张席子。
这便是古人最常见的坐姿,也是很多汉字重要的组成部件。
《说文解字》:“令,发号也。”
令,发号施令之义。
“命令”,两个不同的汉字组成我们今天现代汉语中的一个词。其实,这两个字同出一源,甲骨文字形也完全相同。
《说文解字》:“命,使也。”
与“令”相比,金文“命”多了“口”,强化了口头发号施令的含义。
用手抓着跪坐的人,表达的含义肯定不会太友善。
《说文解字》:“服,用也。”
服,指的是役使、使用。
我们今天有个双音节词,“征服”,其实恰能完整表达“服”的本义。
譬如殷商时期。商朝君主在征伐少数民族的战斗中获胜后,俘虏就会被抓回国内成为奴隶。——以手捕之,使其臣服。
在古代,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臣服”对象,唯有一人例外——天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臣”,自然每个人都需要为天子服务。《周礼》中就记载了“乃辨九服之邦国”,指的就是在周天子统治时期,天下民众被分为九个等级,称之为“九服”。最高等级为“侯”,皆是皇亲贵胄,天子忠臣;最低等级是“蕃”,距离最远,劳役最重。我们最熟悉的对少数民族有歧视的称谓“蛮夷”,也是“九服”之一,分别处于第六、七的位置。
同样的一只手,放在不同的位置,会有不同的含义。
手的样式与位置,皆有所不同,这就是“印”。
《说文解字》:“印,执政所持信也。”
执政者所持的信物,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公章。
从甲骨文字形看,像用手摁住人头,以便于在额头脸上烙字为印。
俗话说,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身体上的伤痕或许会淡去,心灵创伤则很难平复。与人交往,不可不慎。
如果在“印”的基础上,再加一只手,恐怕正常人都会受不了……这也就组成了抑郁症之“抑”,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古代社会的律法中还有一条“连坐”,窝藏罪犯,知情不报,都有可能与罪犯同罪甚至更严重。为此,邻里之间若发现有人犯罪,第一反应是“报官”。
《说文解字》:“报,当罪人也。从㚔[ niè]从𠬝[fú]。𠬝,服罪也。”
㚔,是古代的一种刑具;𠬝,表示服罪。故而“报”的本义,表示承担与罪行相应的惩罚;换言之,按律定罪,判决。
说起法治,商鞅一定是古代中国浓墨重彩的一笔。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而统一天下建立秦王朝,商君功不可没。想当年他辅佐秦孝公,曾处置过与太子同谋犯罪的公子虔。秦孝公去世后太子继位,立刻就派人诬告商鞅谋反下令捉拿。
听到消息的商鞅连夜出逃,来到边境时想住店。不料,店主对他说:“商君法令,入住之人必须有身份证明,否则店主会连坐……”无奈,商鞅只得再次踏上逃亡之路……最终结果我们已经知晓:他并没有成功逃离,五马分尸成为这位功臣最后的下场。——但他的改革,他推行的政令,却深植秦国......
随着词义的演变,着重强调某一方面的含义就会有不同的效果,譬如“报答”,强调的就是你来我往的“相符”性。《诗经·大雅·抑》中有一句: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成语“投桃报李”由此而来,此处的“报”,指的就是报答,回报。
词意变幻莫测,但终归是万变不离其宗。为人处世,亦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