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离奇劫案,警示世人:切不可以貌取人,尤其是衣衫褴褛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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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常说“切不可以貌取人”,此言不虚,人生百态,千人千面,有些人看上去一脸慈祥、和蔼可亲,或许在慈祥的外表下恰恰隐藏着一颗害人之心。您且听我讲一个发生在清光绪年间的真事儿,就知道以貌取人的后果如何。
这事儿发生在光绪中叶,一说光绪十五年,一说光绪十六年,咱也甭管哪一年,只说具体发生了嘛事儿。
话说某天拂晓,家住減台子(今西门里一带)的妇女姜氏,独自出卫安西门,前往娘家看望生病的母亲。过了西关,刚拐过一条胡同,迎面走来两个妇女,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拄着棍子,走路踉跄,看来不是逃荒的就是讨饭的。
甭管什么年月,这种人常见,因此没人在意。再说,在多数人眼里,这种人苦苦哈哈,见人点头哈腰,张口大爷大娘,闭口爷爷奶奶,十分没有尊严。没有尊严,也就窝囊,窝囊之人,往往被误以为是人畜无害的,是人人可欺的。按照现在话说,这叫做“弱势群体”。
事实上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老年间乞丐的恶毒,可不是现在人能想象的,他们拉帮结伙,有“团头”管辖,盗取婴孩,拐骗良家,打闷棍,套白狼,杀人越货,几乎无恶不作。金庸小说中的丐帮,是加以美化的,实则丐帮多数行恶,而很少行善。换言之,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肚皮不饱,还要良心有毛用。把良心往胳肢窝一夹,爱咋咋地。老年间,经营“采生折割”勾当的,无一例外都是乞丐下的毒手。
有些人或许不服,反驳说那些从外地逃荒的人不都是乞丐,他们怎么就不害人?
错了,逃荒的不是乞丐,而是流民。流民几乎都是拖家带口的,逃荒到外地的缘由无非是躲避灾祸。他们到了某个地方,是不能擅自乞讨的,擅自乞讨则是抢了当地乞丐的饭碗,是要丢性命的。就如电影《一九四二》演绎的那样,逃荒的人群浩浩荡荡,但他们却只被认为是灾民、流民,而非乞丐,就连他们自己,也不愿意认同自己的身份是乞丐,而只是暂时背井离乡的逃荒者。
闲言少叙,书归正文。只说姜氏碰到两个衣衫褴褛的妇女,也没有理会,而是迎头往前走。快要走到那两个妇女跟前的时候,那两个妇女把姜氏拦住,点头哈腰带作揖,向姜氏问路。
姜氏好心,也未加提防,很是热情地为两个妇女指路,正在比划着的当口上,其中一个妇女突然飞起一脚将姜氏踹到,另外一个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姜氏按在地上,用一块破布捂住姜氏的嘴。也不知道破布里面散了什么迷药,姜氏晕晕乎乎,想喊也喊不出,又挣扎不过那人,很快头上的钗子、耳垂上的环子、手腕上的镯子、手指头上的嘎子,全被摘了去,就连一身衣裳,也被剥了个干干净净。
那两个恶妇得手之后,快速离去,可怜姜氏,通身赤露,只得蜷缩着身子躲在角落里哭泣。这时候,一个早起的屠户,扛着肉架子,拎着剁骨刀经过,一见有个不穿衣裳的妇女蹲在角落,就知道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屠户好心,问发生了嘛事儿?姜氏哭着把经过一说,可把屠户气坏了,朗朗乾坤之下,乞丐婆子也敢在天津卫明抢,这让天津卫老少爷们儿的脸往哪儿搁。问清两人逃走的方向,屠夫把肉架子撂下,拎着剁骨刀就追了下去。
追了没几步,对面拐出个骑马的年轻人,看身上的穿着是保甲局巡街的练勇。练勇把屠夫拦住,叱问屠夫手持砍刀满街跑,这是准备去谁家行凶?
屠夫紧忙把姜氏的遭遇说出,练勇一听,勃然大怒,让屠夫把砍刀交给他,他骑马去追。就这么着,练勇骑着马在前面跑,屠夫呼哧带喘地在后面追随。
您还别说,追了一段路,还真就追上了。练勇勒住马缰挡住去路,对着两个恶妇大声呵斥的同时,准备下马将两人擒拿。
哪料想还没等从马鞍桥上垮下来,其中一个恶妇突然从腰间掏出一支西洋六轮小枪,朝着练勇的脸上就是一枪。
可怜练勇,一头栽倒,当即死于非命。两个恶妇乘机逃走,很快就没了人影。屠户追到时,看到练勇趴在地上不动,结合听到的枪响,屠户也有些害怕,害怕自己也挨枪子儿,于是背起练勇急匆匆往回跑,希望可以找人救醒练勇。
哪曾想跑回遇到姜氏的地方,却发现姜氏在一户人家的门楼中上吊自缢了。很明显,姜氏认为自己受到了羞辱,这才用自缢的方式给自己留一点清白。
屠户吓得不轻,随即大喊大叫,将还在熟睡中的人们吵醒,很快保甲局就来了人。保甲局的的头头查看姜氏裸身自缢,练勇重伤毙命,而屠户的一番辩解又很难让人相信,于是让人将两具死尸和屠户一并交给天津县(天津衙门,旧称天津县)处置。
经由几番审讯几番查验,认为屠户对姜氏欲要强行无礼,被练勇抓破后,恼羞成怒一枪击毙练勇,而后将姜氏挂在绳子上制造自缢的假象,企图蒙混过关。可怜屠户,在公堂上遭了老罪,被打得皮开肉绽不说,还被下入大牢,等待查明真相后再行定论。
不过,没几天屠户就被放了出来,缘由是此事惊动了直隶总督衙门,直隶总督衙门吩咐道台衙门出面与天津县一起重新审理此案。
经由重新审理,认定练勇是被西洋小枪打中面部毙命,而屠户并不懂得使用西洋枪械,而姜氏确系自缢,并非强迫。鉴于此案颇为离奇,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也只能是疑信参半,放屠户回家,但派人将其看管住,不许其离开津门。
过来一段时间,在北营门王家庄附近,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只不过这一次凶徒没能跑了,被抓住后先是一通暴打,接着交由天津县处置。
又是几番审讯几番查验,这一次人赃并获,还有西洋六轮小枪为证,两个恶妇起初百般抵赖,非说小枪是捡来的。等到压过杠子、打过板子、夹过拶子之后,两人只得说出实话。自供两人是昌黎人,在当地就因为明抢被通缉,后来跟随“大哥”到了京城,干了几票后,又来到了天津,以灾民的身份为幌子,伺机实施抢劫,在抢了姜氏之前,已经得手过几回,只不过那些妇女都因为怕丢人而不敢声张,她们也没有想到姜氏是个烈性子,居然自缢身亡。至于那支六轮小枪,是“大哥”在关外的一个俄国人手里买来的,她们带在身上,一来用于威慑他人,二来用于防身。那天被练勇拦住去路时,一时心急,于是开了一枪,本来只是想威吓住对方,哪曾想误伤了人命。
经由供述,真相大白,恶妇受到应有惩罚,还了姜氏的清白,洗脱了屠户的冤屈,也为练勇报仇雪恨。为两个恶妇口中所谓的“大哥”,事发之后逃之夭夭,一直没有抓到,不过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作恶者必遭厄运,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罢了。
行文至此,权且打住。看罢此文,可曾明白不要以貌取人的道理?谁会想到两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弱质女流居然是持枪行凶的劫匪,姜氏正是放松了警惕,而遭人所害,故此要把眼睛擦亮,不可被其外表所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