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新政进一步解读!首次购房职工仍执行原贷款政策,还有这些你关心的…
近期,海南省出台的
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新政
引起社会热议
6月22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召开的媒体通气会
对该新政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01
6月9日24时前购房
符合这些条件仍执行原贷款政策
记者从媒体通气会获悉,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该局对6月9日24时前职工购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相应房款的,仍执行原贷款政策。
据了解,海南省推出“存贷挂钩”不是首创。2005年《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八条中就明确“职工个人贷款具体额度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等因素”。全国大多数房地产市场活跃的城市早已实施“存贷挂钩”政策,部分城市因贷款资金紧张,逐步采取实行“存贷挂钩”政策、贷款发放轮候抽签、降低贷款最高额度等限制性措施,以缓解资金短缺的问题。
截至今年5月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1.12%,超过住建部规定的个贷率85%的风险警戒线,为保持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海南参考其他省份推出了“存贷挂钩”政策,旨在把有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覆盖到更多的缴存职工家庭,使其享受低息贷款政策红利。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租购并举、分类施策实施保障。对于符合购买条件的,给予购房资格,支持其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对于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允许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引进人才在市场租赁住房,解决过渡性居住需求,并发放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于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
同时,住房公积金也加大对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一方面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及购房费用,另一方面鼓励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海南省正在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今年计划开工建设3.5万套,下半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将在全省铺开,“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25万套,让在海南工作生活的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享受到海南自贸港建设红利。
今后,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更广泛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调研论证,科学合理做好政策风险评估,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最大化保障职工群众权益。
02
首次购房职工仍执行原贷款政策
记者从媒体通气会获悉,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申请贷款的,仍执行原贷款政策,支持年轻人、引进人才购房贷款需求,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不受新政影响。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各项业务快速规范有序发展,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8.35亿元,惠及20.5万个贷款家庭,为职工购房节约贷款利息支出115.33亿元,为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03
计算公式兼顾到各类缴存群体
不少群众对于新政计算公式并不清楚,媒体通气会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针对新出台的“存贷挂钩”新政计算公式,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吴和平表示,该公式设计时考虑了缴存余额越大、贷款额度越高,为中低收入群体保底,抑制突击高额缴存投机“套贷”行为,反映不同房屋类型所能享受的贷款比重等因素,希望能兼顾到各类缴存群体,体现最大限度的公平。公式中的相关参数会根据政策导向、房地产供需和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目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职工可以到各市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由工作人员帮您测算可贷额度,该局将尽快在网上办事大厅完善“存贷挂钩”测算程序,方便群众自行测算可贷额度。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