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项要求”夯实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日期:2021-04-01 09:00:21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四项要求”,明确了2021年的工作任务和重点,确保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明晰职责。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明确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财政资金日常监管,研究提出监管重点、任务和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内设监督部门要根据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制定计划,有序开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上级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区管理实际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并结合中央和省的要求,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强化整改,追踪问效。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内部自查及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问题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做到整改一笔,销号一笔。四是加强内控,规范管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机构和本级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针对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的薄弱环节要加强体制机制完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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