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的主要内容】近代中国奇耻大辱二十一条约是谁签订的

中国人民强烈抨击“二十一条”世凯签字。

  在近代,中国蒙受了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的无数的奇耻大辱。1915年1月,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二十一条”。

  辛亥革命爆发不久,袁世凯这个旧日的清廷重臣,在英美为首的帝国主义势力支持下,披着共和的外衣,夺取了革命领导权。大权在握之后,袁世凯立即掉转枪口打击革命派,并妄图重新复辟帝制。正在这个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袁世凯怕战火殃及皇帝梦,于是立即宣布中国保持中立。

  此时日本已是东方最强大的国家。它的“脸色”如何,让不让袁世凯称帝,这是袁世凯最为担心的。因此,袁对日本竭尽讨好、巴结之能事。当日本向德国宣战之时,袁为讨得“主子”欢心,竟仿照10年前日俄战争一样,把山东省划为“交战区”,任由日本人肆意糟踏。德国人在山东的抵抗是无力的,日本占据了差不多半个多山东。此后,日本为了对袁世凯有所表示,便支持他恢复帝制。但是在这同时,日本驻华公使当即送来了“二十一条”要求袁什么叫“二十一条”呢?这份秘密文件共计五号。第一号四款是:(1)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原先霸占我山东全部权利;(2)山东一切土地概不让与他国;(3)日本建造胶济铁路专线;(4)中国自动开放山东主要城市。第二号七款,全是中国允许日本永远独占南部满洲和东部蒙古的规定。第三号两款:(1)汉冶萍公司作为中日合办事业,其中任何事务中国不得自行处理;(2)汉冶萍附近矿山,一概不准他人开采。第四号一款,中国沿海岛屿及港湾一概不得让与或租与他国。第五号七款:(1)中国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顾问;(2)在中国的日本医院、寺庙、学校有土地所有权;(3)(4)两款规定中国警察和兵工厂由中日两国合办,而且多用日本人;(5)武昌与九江、南昌间及南昌与杭州、南昌与潮州间铁路建造权完全让与日本;(6)日本在福建有修筑铁路、开矿和修筑海港船厂的优先权;(7)日本在中国有传教权。

  这一些几乎是只有对战败国才可能提出的蛮横条件,一心想做皇帝的袁世凯,竟然派代表与日本公使暗中谈判。中方代表之一的曹汝霖曾向参政院报告说:“政府兢兢业业,既不敢意存挑拨,加速危机,又不敢轻言让步,自丧国权,惟苦请日使速行开议而已。”堂堂中华大国的政府代表,竟懦弱可怜到如此地步!

  为了维护所谓的“国权”,袁世凯及其代表竭尽全力,使出了奴才讨好主人的一切手段,希望日本人能稍假以辞色,不致做奴才的丢尽脸面。但嗜血成性的日本侵略者却绝不顾袁之面子,于5月7日限令袁世凯政府48小时内答复。在限期内的最后几小时,1915年5月9日,丧心病狂的袁世凯为换取日本人对他恢复帝制的支持,竟同意二十一条中的前四号,第五号“容日后协商”。因国人坚决反对,国会没有批准这个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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