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险沙龙03|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仅面临法律诉讼风险,同时承负着员工受到伤害后的高额赔付风险
我们从一个案例说起:
小王2015年3月进入一家机电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为小王缴纳社会保险。4月底,小王在工作时受伤骨折,并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小王的受伤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九级。
因公司未缴交社保,小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小王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并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小王的诉讼要求,要求公司支付12.8万元。
此案中,
1,机电公司未为员工小王缴纳社保,在小王因此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因用人单位过错主张经济补偿时,机电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2,员工小王构成工伤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因机电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待遇,应由机电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并强制。用人单位若未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必须为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并且在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同时,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案例即属于这种情况。
现实中,有企业会和员工签订放弃缴纳社保的类似协议,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协议实际上是一个无效的协议,因为任何逾越于法律之上的协议都是无效的,也就是说签订这样的协议是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作用的。
Tips. 社会保险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由国家或社会对其本人、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