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这两家轮胎企业侵权,赔偿!
近日,一份涉及到轮胎造假的民事判决书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发布。
据悉,此案原告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广饶县新骏马轮胎有限公司。
根据通用股份的诉讼请求,小邦了解到,早于2020年4月份,通用股份就发现盛泰公司、新骏马公司生产销售标注有“黑马”字样的轮胎产品。
随后通用股份便向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调查,通用股份与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在仓库内一共发现1074条侵权产品。
法院最终判决盛泰公司、新骏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通用股份160000元。
小邦说
造假轮胎不可取,目前市场或许还存在其他造假轮胎,各位店主要擦亮眼睛,明辨真伪,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对于无法辨别真假的轮胎要及时打电话向向相应的轮胎厂家询问,假如碰见造假轮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轮胎厂家举报。
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遏制直至杜绝这种造假行为,同时小邦也奉劝那些还在造假轮胎的人,停止造假行为,免得东窗事发最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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