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一总统世家 有贵族学养没贵族风度导致最终失败
诸位看官,前几天的文章为大家分析了美国前四位总统的家庭和个人生活。这四位总统小子现编四句顺口溜以为各位消遣:“任性霸王华盛顿,教子有方老亚当,舍家为国杰弗逊,家有贤妻麦迪逊。”
今天说说这第二句,教子有方老亚当。这亚当斯咱前面说了。政治上是华盛顿好贤孙布局的牺牲品。只干了一届总统就被杰弗逊撸下台,到死都不肯原谅对方。然而人有得就有失。这杰弗逊在事业上是立功,立言,立德三不朽都做到了。然而人生却充满了不幸,早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赤贫。而亚当斯虽然在政治上失利。但是他家庭完整,教子有方。在有生之年看着儿子当选总统。亚当斯总统家族成为美国第一个总统世家。我相信让大多数人去选择都是宁做亚当斯不做杰弗逊的。
第六任总统的全名是约翰.昆西.亚当斯。又长又拗口,所以还是以小亚当斯代替之。小亚当斯当选总统时是1825年。而他的父亲次年就在美国国庆日去世了。老亚当斯并没有为自己儿子当选总统而感到欣慰,而是念兹不忘对手杰弗逊。不想杰弗逊也不甘落后,提前几小时跑去见上帝。要死也要赶在他前面。历史有时候就这样充满巧合。而得不到父亲祝福的小亚当斯,仕途也不并不顺利。毕竟他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同。而今慈父仙逝,他又努力给谁看呢。
结合前面的文章,我们可以得出亚当斯家族的几个特性。首先耕读传家,代代出学霸。老亚当斯是哈佛学霸,小亚当斯也是哈佛学霸。这倒也没什么特别惊艳的地方。毕竟那是马萨诸塞州家门口的大学嘛。牛逼的是,老亚当斯在美国建国之初担任驻欧公使。七年的时间,小亚当斯随父游历欧洲诸国。掌握了六门外语。当然欧洲的语言有一定的共通性。掌握一门其他欧洲国家的语言和掌握一门方言难度差不多。但是最牛的是小亚当斯会说俄语!这欧洲的语言,日耳曼语族有一定的共通性。所以亚当斯会说德语,瑞典语,荷兰语。这没啥奇怪的。法语是欧洲贵族语言。不会说会被当做土鳖嫌弃。所以亚当斯会说罗曼语族的法语和西班牙语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唯独这俄国在大西欧文化圈看来,简直是另一个次元的存在。俄语与西欧语言基本上没有共通性,所以亚当斯会说俄语那真的是逆天学霸。
美国直到如今还是法而优则仕的传统。虽然亚当斯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但是过场还是要走一下的。亚当斯最后还是勉为其难的上了趟哈佛,随便考了个律师资格证的本子。接着就又去干外交家的老本行了。可以说亚当斯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在国外度过的。然而欧洲贵族圈子待久了的亚当斯自然产生了种贵族情节。瞧不起自己本国的那些泥腿子。这种不接地气对一个政治家而言是致命的。好在美国虽然本土没有贵族的土壤。但是一开始也是乡绅政治。泥腿子被排斥在政治圈子之外。凭借父亲余荫他回国之后平步青云。又遇到了曾任过驻法公使的门罗总统。两人都在欧洲沾染了一身贵族气。气味相投,瞧不起本土的泥腿子。不仅瞧不起泥腿子。就连英国也觉得土的掉渣。门罗主义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英国的。因为拿破仑逊位后。欧洲都在恢复元气。只有英国损伤不大。有力气去抢夺西班牙的遗产。而美国当时国力还不足以大规模的去抢遗产。但是也不能坐视别人来分本洲的蛋糕。门罗宣言的起草与制定。小亚当斯出力不少。相声里面有个伦理哏,两人关系好。就会说我要是皇帝,你就是太子。而美国一开始也是虚掩的禅让制。门罗当总统,小亚当斯是国务卿。前任总统如果有威望,很有可能内定自己喜欢的人做新任总统。
门罗严格说起来算是杰弗逊的门生,但这并不妨碍他喜欢小亚当斯。然而英美战争后,一颗政治新星冉冉升起。那就是老核桃树安德鲁.杰克逊。门罗时期安德鲁.杰克逊也有讨伐印第安人的功绩。这门罗一朝的将相都想当新任大总统。将相不和,让门罗很是为难,但是门罗内心还是偏向相这一方。而当时的国会对于一个丘八想当总统也很是不以为然。最终的结果是民众倾向于战争英雄做总统。但是庙堂之人实在不愿意看到一位丘八做总统。最终在极富争议的情况下小亚当斯做了总统。
然而这是乡绅老爷对泥腿子最无力的反击。四年之后,老核桃树卷土重来。而亚当斯也失去了贵族该有的风度。两个人在庙堂之上如同泼妇骂街一样的骂仗。最终让对亚当斯有好感的人也大失所望。最终丘八老核桃树获胜。有贵族的学养,而无贵族的风度。这恐怕是亚当斯这个新大陆第一望族最欠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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