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吃药引起肝功能损伤,怎么办?药还能继续吃吗?

抗甲状腺药物(ATD)作为治疗甲亢的一线药物,却有其诸多的不良反应。然而,肝脏毒性反应是ATD的一重要不良反应,发生率还不低。

肝脏毒性反应可发生在服药的任何阶段,多见于用药后3个月内,最早可在服药几天内发生,最长者在1年后发生。但一般程度较轻,多数患者无相应症状,持续时间较短,停药后患者肝功能多能自行恢复。

因为甲亢本身也有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原有肝脏疾病或潜在肝功能异常者,则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肝功能损伤,转氨酶升高等,常有相应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右上腹痛伴黄疸等。实验室检查肝功能持续明显异常,多为进行性加重,需要立即停药并保肝治疗。少数患者可能由于停药太晚或肝损害过重,停药后病情仍持续进展,最终死于肝功能衰竭。

(1)两种药物引起肝损害的异同:

虽然两种药物对肝脏都有一定毒性,但在多篇文献中,一致认为在肝毒性方面,甲巯咪唑类(MM)的安全性高于丙硫氧嘧啶类(PTU)。在亚洲人群中,PTU治疗Graves病时肝毒性发生率显著高于MM。PTU主要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的肝脏毒性反应,多为重度,故应立即停用PTU,保肝治疗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肝功能衰竭。MM主要引起胆汁淤积性的肝脏损害,多为轻度。减少药物剂量或加用护肝治疗,可以改善肝功能。停用药物后,患者可以完全但缓慢地恢复。

(2)甲亢本身也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应注意与药物性肝损进行区别:

未接受治疗的甲亢患者经常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如果患者在服用ATD之前就有肝功能异常,说明肝功能异常是甲亢本身所致,与药物无关。可以在服用保肝药物的同时,采用ATD治疗。

如果患者在服用ATD之前肝功能正常,服用ATD之后出现肝功能异常,则往往需要停药,换用其他方法治疗。

所以,在甲亢药物治疗前一定要检查肝功能,开始服药治疗后也要按照医嘱定期检查肝功能,切不可嫌麻烦而酿成大祸。

(3)因服用甲亢药而出现的肝功能损伤就不能继续服用,必须停药。

改变治疗方案。此时,首选碘131治疗,安全简便,费用低廉,治愈率高,复发率低。

参考文献:卢一寒, 李静. 2016年版ATA《甲亢和其他病因导致的甲状腺毒症诊治指南》解读[J]. 药品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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