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记者》卷首刊发李思辉文章:慎言“最美”

2021年8月最新出版的《青年记者》杂志,在卷首刊发李思辉文章:新闻报道当慎言最美。全文如下:

                       新闻报道当慎言“最美”

   
                                        李思辉
 
   “最”者,大而无穷,是最高级程度副词;“最美”者,美至极点,是不可逾越的极限之美。这个词语的分量极重,重到难以复加,因此理当慎用。可是,在时下的一些新闻报道中,这个词语的外延正被不断扩展,范围越来越宽,几乎成了个筐,凡举好人好事都能往里面装。
 
   最美警察、最美老师、最美妈妈、最美大学生、最美主持人、最美新娘、最美司机……在某搜索引擎上输入关键词“最美”,竟能找100,000,000条相关搜索结果,可见其已有趋于泛滥之势。以笔者愚见,“最美XX”的泛滥不仅影响媒体的传播品质,还可能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首先,“最美XX”泛滥可导致传播面孔的僵化。翻看报纸杂志、打开电视广播、浏览网页客户端,“最美XX”的报道随处可见。同一家媒体,同一天甚至可以同时出现多个“最美”。因为报道的“顺手”,就把许多大不相同的报道对象同化于“最美XX”的框架之下,可能造成审美疲劳。此类报道有的看似“高明”,却难免有批发概念、“业务偷懒”之嫌,不值得提倡。
 
   其次,“最美XX”泛滥印证一些报道有失公允。举例说明:今年7月14日某地3名城管人员在巡查中,帮一个与奶奶走散的小男孩找到家人,当地媒体盛赞其为“最美城管人”。7月20日,一群城管队员因为“冒着风雨清理路面上的障碍物”,被报道为“最美城管人”。到7月22日,某地城管队员因为“烈日下的坚守”,又被媒体誉为“最美城管人”。仅最近两个月,媒体就推出了数十位“最美城管人”。至于有关“最美城管人”的各类评比也是层出不穷、热闹得很。在《广告法》中,“最”“第一”等绝对化的词语是被禁用的。新闻报道固然可以按照所属媒体的价值判断从事,但也不能罔顾现实、不留余地。
 
   再者,“最美”俯拾即是,恰恰说明很多“最美”名不副实。仍以“最美城管人”为例,“帮与奶奶走散的小男孩找到家人”“冒着风雨清理路面上的障碍物”“烈日下坚守岗位”等等,固然值得点赞,但也是城管起码的职业素养。如果一个城市管理工作者因为天气热就偷懒不出,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反倒不符合其职业身份。类似的很正常的职业行为频频被贴上“最美”的标签,并不足取——正常成了最美,不正常成了正常,社会道德的判断基准或被整体矮化,一些新闻报道所带来的这种有失偏颇的暗示,实则有害。
 
   一些媒体从业者乐于发现“最美”,热衷于开展各类“最美”评选,试图以报道“最美”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初衷也是好的。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过犹不及。新闻传播尤其如此,坚持客观公允的内在规律,实事求是地、理性平和地报道新闻,是基本的职业要求。一味生套概念,批发“最美”的帽子,不仅可能导致最美泛滥贬值,而且往往经不起检验和推敲。
 
   文风关乎党风、政风、世风,兹事体大,不可不察。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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