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葡萄品牌建设现状及发展展望

作者:晁无疾

摘 要:果品品牌在我国葡萄生产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综述了我国葡萄产业中品牌产品的现状和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对品牌建设和推广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分析了我国葡萄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品牌是我国葡萄产业实现现代化及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应引起政府、行业和生产者的高度重视。

果品品牌建设是现代化果品生产和贸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葡萄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流通的拓展,品牌建设越来越受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重视。2014年国家农业部把果品生产中“三品建设”(即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建设)列为“十三五”期间果品生产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可见品牌建设之重要。葡萄品牌建设既是葡萄生产上一个传统性工作,但又是一个富有现代化信息的新任务,为了促进葡萄品牌建设的深入发展,现就我国葡萄品牌建设的状况进行简要的介绍,供各地在开展葡萄品牌工作中参考。

1我国葡萄产业发展现状

葡萄是我国重要的落叶果树种类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全国葡萄产业发展十分迅速,根据中国农业统计年鉴的数据,2015年全国葡萄栽培总面积(不含港、澳、台地区)己达79.92万公顷(1199.8万亩),产量达到1367万吨,葡萄酒产量114万千升,葡萄干产量18.5万吨(表1)。我国鲜食葡萄(含制干品种)栽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90%以上,其余为酿酒与制汁葡萄。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2013年我国葡萄栽培面积居世界第三位,葡萄总产量和鲜食葡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葡萄干产量居世界第三位,葡萄酒产量为世界第八位,鲜食葡萄出口量为10.52万吨,居世界第十二位。在国内果品生产中,葡萄栽培面积仅次于柑橘、苹果、梨,居第四位。近20年来,我国葡萄面积、产量均呈迅速上升趋势,葡萄生产发展速度在果树产业中名列前茅。

除港、澳外,全国几乎各个省、市、自治区(含台湾省)均有葡萄的栽培,但葡萄主要产区分布相对集中于若干优势产区,全国基本形成了以新疆及西北黄土高原产区(鲜食、酿酒、制干)、辽宁北部、吉林、黑龙江产区(鲜食、酿酒)、华北、环渤海湾产区(鲜食、酿酒)和南方及云贵高原地区(鲜食)为主体的几大产区。目前,新疆及西北黄土高原产区、环渤海湾产区的葡萄面积和产量仍占绝对优势;由于设施避雨栽培技术的推广,南方产区葡萄栽培面积迅速增加,到2015年底,南方13省、市葡萄面积己达28.7万公顷(430.5万亩),总产量458.3万吨,分别占全国的35.91%和33.53%,南方葡萄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现代葡萄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2葡萄品牌建设迅速发展

历史上,我国葡萄生产中就形成了一些以地区特点为主的地域性共有品牌,如:吐鲁番葡萄、宣化葡萄、大泽山葡萄、茶淀葡萄等等,近年来,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国外葡萄产品进口的增加,市场对葡萄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重视果品品牌已成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重要共识。同时,随着观光采摘、超市和电商销售等迅猛发展,都促进了葡萄产业向品牌、精品生产发展。同时,生产者的品牌意识也显著提高,近年来,通过开展品牌培育,研发推广一系列葡萄栽培新技术,葡萄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相继涌现出“传伦”、“横江”、”吴小平“、“九穗儿”、“神园”、“奇园”、“相思”等一批优秀葡萄品牌,这些品牌产品的不断增加不但提高了各地葡萄质量,而且对促进葡萄生产效益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均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当前葡萄品牌建设发展的主要特点是:

表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葡萄产业发展状况

2.1品牌注册和地理标志登记发展迅速

品牌、商标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注册商标是品牌的标记,受法律保护。品牌代表着特定商品的属性,包含产地、质量、文化、服务等内涵。近年来,随着现代葡萄产业的发展,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连锁超市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开拓了品牌产品的发展空间,葡萄生产者对品牌的重视程度空前高涨,葡萄品牌产品的发展呈现出新的快速增加状态。

葡萄品牌有两类:一类是区域公用品牌,以“地名+产品名”构成,如“吐鲁番葡萄”、“敦煌葡萄”、“大泽山葡萄”、“马陆葡萄”、“横江葡萄”、“宣化葡萄”、“清徐葡萄”等;一类是企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属于葡萄合作社或企业注册的商标。如“三道湾”、“传伦”、“施泉”、“吴小平”、“神鹿原”等。区域公用品牌为一个特定地区、区域内,按照特定的生产技术规范生产,并达到当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葡萄产品。而产品品牌是企业或生产单位专属品牌。而在区域公用品牌范围内,仍可注册产品品牌,产品品牌属葡萄生产农户或企业自有,并有自己的商标和自有的商品属性,如新疆吐鲁番市的区域公用品牌仅一个“吐鲁番葡萄”,而在吐鲁番葡萄产区内有多个产品品牌,如:“红柳河”、“火焰山”等,这些品牌、商标只用于具体的葡萄生产单位。从品牌数量情况看,当前全国葡萄的“区域品牌”稍少,而产品品牌很多,而且日益增多。如新疆吐鲁番市区域品牌仅一个“吐鲁番葡萄”,而生产单位和企业注册的产品品牌有数十个。同样,上海市葡萄区域品牌仅“马陆葡萄”一个;而葡萄专用品牌有近30个,类似状况在各葡萄产区基本相同。葡萄产品品牌过多、过小(产量)这一现象值得研究和注意。

表2 2015年中国十大葡萄品牌

2014年2月,国家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首次向社会正式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其中包括13个葡萄名特优新产品:延庆葡萄、茶淀葡萄、塞北龙珠葡萄、马陆葡萄、平棋葡萄、大圩葡萄、萧县葡萄、三明夏黑葡萄、资源红地球葡萄、慧照红地球葡萄、下曲葡萄、永宁红地球葡萄、木纳格葡萄。这些多属于区域公用品牌,这次公布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引起了产业界对发展优质品牌葡萄产品的重视,推动了全国葡萄进入优质品牌产品发展的新阶段。2015年9月,由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了“首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推选的20个品牌产品中评选出“2015中国十大葡萄品牌”(表2)和在“2015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50强”评选中,5个葡萄区域公用品牌进入50强的行列(表3)。这次活动是国内首次由果品流通部门进行的葡萄产品品牌和果品区域公用品牌评比。

在葡萄品牌应用上,还有一些企业、农户是多种水果混合运用,多种果品注册同一个品牌和商标,同时也用于葡萄,这一类商标很多。如上海浦东新区的“星光”牌、“崇林”牌等均包含了该企业生产的桃、葡萄、梨等多种果品。全国类似涉及葡萄的果品混合性商标有百余个之多。

表3 入选“2015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50强”的葡萄公用品牌

葡萄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具有该产地特有的质量、声誉或其它产品特性,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具有明确划定特定农产品生产范围的保护性作用。在形式上地理标志与区域公用品牌有一定相似之处,均以“地名+产品名”构成。我国地理标志登纪、注册和管理保护的分别有农业部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商总局批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质检总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三者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支持和管理单位。目前,我国已登记或注册的葡萄专用地理标志产品约有50余个,如新疆“吐鲁番葡萄”、“阿图什葡萄”;甘肃“敦煌葡萄”、“武威葡萄”;宁夏“兰山葡萄”;陕西“户县葡萄”、“合阳葡萄”;山西“清徐葡萄”、“稷山葡萄”;河北“昌黎葡萄”、“宣化葡萄”;山东“大泽山葡萄”、“蓬莱葡萄”;上海“马陆葡萄”;浙江“余姚葡萄”、“浦江葡萄”;福建“福安葡萄”;湖南“澧县葡萄”、四川“彭山葡萄”;重庆“璧山葡萄”;云南“宾川葡萄”、“弥勒葡萄”等。随着全社会对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视,几乎每个省区的主要葡萄产区都已申请登记了地理标志产品区域。都把“地理标志产品”作为推进和保护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2.2 品牌评选和推介活动广泛开展

我国各葡萄产区葡萄品牌的评选、推介形式多种多样,各地区比较相似的活动方式有优质葡萄评选、葡萄名牌申报、推荐、评选、公布,并通过举办葡萄节或葡萄论坛、举办葡萄产品展览会、博览会、电子商务等活动推介品牌。

全国性的著名品牌评选、推介活动于2015年首次进行,并在当年9月由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上进行公布。各省区及产地举办的葡萄优秀产品和品牌推荐活动多不胜数,许多地区还有乡镇级产地举办的类似活动。诸多品牌都是通过各地举办的各种节会推广开来,这也促成了“一地一品”的葡萄发展格局。如新疆,由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2015年已是第24届,在每届葡萄节上都举办优秀葡萄、葡萄干、葡萄酒品牌产品的评选推介,这项活动对推动吐鲁番和新疆的葡萄产业发展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除国家批准举办的葡萄节外,全国各重点葡萄产区也都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葡萄品牌产品评审和推荐活动,如甘肃敦煌葡萄节、宁夏贺兰山葡萄、葡萄酒节、云南宾川、建水葡萄节、浙江上虞华东葡萄文化节、河北怀来葡萄文化旅游节等等。上海嘉定区举办的马陆葡萄节是南方产区较早开始举办的葡萄品牌推介活动,从2001年首届开始到2016年已连续举办了16届。政府塔台,企业唱戏,对马陆镇葡萄品牌的发展培育和促进马陆葡萄产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现代化的电子商务、“互联网+”、上网销售等电商流通方式,使品牌的作用更加凸现,使品牌产品的传播、销售更加迅速。从2013年起,短短3年时间,葡萄网络销售量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大城市)迅速增长。短期的流通保鲜技术、快递业的发展,市民不出门就可收到当地当天采摘的新鲜葡萄,品牌宣传在电商销售中几乎起着主导作用,如北京、上海、杭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等城市网络销售的葡萄产品几乎全是有影响力的品牌葡萄产品。品牌是消费者通过电商选购葡萄的主要依据,而电商网络已成为品牌推介的重要渠道。

为了推介品牌葡萄产品,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新疆、陕西等省、市政府专门为葡萄品牌产品推介举办各种形式的推荐、对接、互动活动。如北京市每年举办的优质果品进社区活动,使广大社区群众了解优质品牌果品、提高品牌意识,也使社区与品牌葡萄产区直接挂钩,促进品牌果品的销售,这一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新疆吐鲁番市连续多年由市领导亲自带队,在京、沪、粤等地举办吐鲁番优质品牌葡萄推荐活动,向各地介绍吐鲁番风土人情和特有的“无核白”葡萄、宣传吐鲁番的著名品牌产品,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扩大了吐鲁番葡萄品牌的知名度,推动了吐鲁番葡萄产业的更进一步发展。上海市多年来由市林业总站主办、市园艺学会、丁丁网等协办的一年一届的“乡土有约”上海市夏季优质果品推介会至今已举办四届,每年组织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的果品生产企业,带着自有品牌的优质果品(桃、葡萄、梨等)参会,进行推介展示,产区与市民互动、宣传咨询、品尝、购买优质品牌果品,推介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上海水果品牌的推广。浙江省连续多年坚持每年举办优质品牌果品公开大赛,评比、表彰年度优秀品牌果品,推动产销联合。类似活动在各主要葡萄产区几乎年年举办,有力的促进了当地葡萄产业的发展。

2.3 一系列支持品牌建设的扶持政策相继出台

农业品牌建设已经成为发展农业区域经济和特色果品产业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任务。随着党和政府对发展现代化农业、果业的重视,各地、各级政府在政策和执行上都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政策方面,根据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各地都在品牌保护、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管理机构设置和果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制定各种政策和规章制度,支持果品品牌建设的发展。从2012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新疆、山东等地政府就先后公布实施了多项“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从政府、政策方面促进和保证“三品一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在资金支持上,各地支持程度有所不同,但近年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对获著名果品品牌的企业和标准化示范基地都设立专项支持资金,对果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单位和检测、监管单位也从加强机构建设、工作开展上给予保证和支持,这一方面陕西省做的最为突出。

对优秀品牌给予奖励鼓励也是农产品牌化的推动力量。如重庆市对获得全国名牌葡萄产品的“吴小平葡萄”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努力,发展名牌葡萄产品。上海市嘉定区政府专门发文,对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和“上海名牌产品”和“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的马陆葡萄公司给予隆重表彰奖励。对于每次获得“上海名牌产品”和“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农业企业,上海市农委给予10~15万元的资金补贴,区县财政也有10~30万元的奖励。有关对优秀葡萄品牌建设的扶持、奖励、推介政策和措施各省虽有所不同,但也都有形式不同的支持奖励和表彰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对葡萄品牌建设的重视,企业和生产单位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3当前葡萄品牌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葡萄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观念意识的差异,使葡萄品牌建设在一些地区还存在种种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3.1 多部门管理,缺乏统一部署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果品生产在不同地区分属不同部门和机构进行管理,品牌申报、评审公布、监督管理等工作也分别由多个单位开展,品牌推介机构更是多种多样,这给健康开展果品品牌工作和生产单位都带来诸多不便,甚至让生产者产生各种误解。今后应随国家行政机构改革进行调整,明确管理机制,实现统一管理。在当前的情况下,要加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间分工协作。在实际工作中,由地方政府农业、林业和工商、质监部门共同组建“名牌农产品建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统一的品牌审定标准、评审程序、评定公布以及对品牌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推介名牌产品的工作由生产单位自由申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筛选、初选、评定、推荐。例如广东省农业类名牌产品的评价推介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农业厅,政府在农业品牌发展上主要负责系统规划发展战略;培育和保护品牌,而农业部门负责具体的评审和管理,工商局、质监局负责监督和市场运作。

目前,国家农业部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联的“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由各省农业部门下属的绿色食品认证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受理和监督管理,技术标准化方面由质监局主管。这些工作都是品牌战略的重要内容。商标注册与管理等行政职能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专门负责注册、政策保护、防伪打假等日常工作。

负责果品品牌管理工作的相关机构,如农业局、商标局、质监局等都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各有侧重,各负其责。目前熟悉农业(果业)、品牌、标准、商标等管理的专业人才相对较少,也常造成权限不清,工作效率较低,影响生产单位的申报积极性,必须注意纠正。

3.2 小品牌众多,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著名品牌

品牌建设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途径。但当前葡萄生产上的实际情况是,生产上小品牌多而杂,大部分品牌规模小、地域分散,产品质量堪忧。尤其是具有明显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更是稀少。虽然农户的品牌意识开始增强,家家都注册商标,都想打名牌,但缺乏统一指导,技术措施乏力,经济效果不佳。还有个别生产者和企业仿冒别人的品牌,盗用别人的包装,以致造成市场上的混乱。葡萄作为新鲜水果,目前种植户大多都是直接销售,缺乏分级筛选和对保鲜、包装、运输等中间环节的严格监管,严格的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尤其是葡萄产区分散的农户仍然处于以户为单位的自产自销的状况,并未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的联合生产,这些都严重影响品牌产品的形成和质量保证,不利于葡萄品牌产品的培育和提高。

更值得注意的是,少数已获得地理标志认证和品牌登记的葡萄生产者和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不能严格遵守标准化生产要求,使产品质量和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失去品牌产品应具有的优良性状,使品牌和地理标志认证的声誉受到巨大的不良影响,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

在葡萄生产上,目前全国农村采用的多是通过农民葡萄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户组织起来,或由经营管理好的企业作龙头,采用“龙头-基地-农户”或“龙头-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由于企业和农民葡萄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参差不一,部分合作社还处于低水平的松散联合,很难开展严格的品牌生产管理,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民葡萄合作社的引导和支持,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形成规模经济,解决生产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质量难以保证、销售渠道窄、经济效益差的问题。

3.3 品牌建设及推广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真正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品牌化尚处于初级阶段,专业人才匮乏,多数地方还没有专门的部门来管理农业品牌建设。全国除少数地区设立了品牌总监的岗位和培养了一些品牌管理人员外,其余大部分葡萄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品牌管理人员队伍少、专业素质低的现象。

从人才培训看,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门研究农业品牌的专家学者也很少,相关行业协会也较少组织过有关农业品牌方面的专业培训。因此在品牌农业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各地普遍感到农业品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为此建议组织有关高校、学会、研究机构集中资源,联合举办全国性和地区性高级别农业品牌培训班,培养培训专业人才,提高基层部门对品牌建设和品牌产品经营管理的能力。

4品牌建设必须重视的工作

4.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品牌建设

中国是世界第一葡萄产量大国,但大而不强。要将我国建成世界葡萄强国,品牌化是必然选择。当前葡萄品牌建设发展势头良好,但过于分散,缺乏指导,今后政府应加强领导,建立一元化的农产品品牌管理机构,统一布局、分工协作,认真安排好各个地区的葡萄品牌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品牌申报、商标注册、生产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实行一元化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方便生产者开展葡萄品牌产品的申报和应用,促进品牌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各地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农业品牌管理组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化对果品品牌建设的管理与监督,定期组织专家评审,检查国家级重点区域品牌管理执行状况和重点品牌产品质量追溯,并检查指导各省区开展果品品牌的评审。

同时,要有步骤的进行品牌整合,将一家一户的小品牌向有竞争力的大品牌合并,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创建确有影响力的区域知名公用品牌和有竞争力的知名产品品牌,增强品牌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包含区域经济战略、政府引导、龙头企业领头、优质资源支持、市场营销配套等多个方面,是中国果业品牌化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配合品牌建设的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措施,是品牌建设下一发展阶段的关注重点,必须予以重视和加强。

4.2 开展品牌发展布局规划研究,创建优势名牌产品

我国葡萄栽培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全国有众多的富有特色的地域性优质葡萄产品,这些产品都有很深远的发展潜力。但我们也要看到,截至目前,我国在世界市场上,还没有一个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葡萄品牌产品,葡萄产品年出口量还很低下,2013年我国葡萄出口量为10.52万吨,仅占当年世界出口总量的2.63%,这与我国葡萄产量在世界上居首位的地位极不相称,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建设培养有中国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葡萄品牌是非常必要的。为完成这一任务,除加强各个方面的工作外,有目的地发展培养一批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当前首先要进行品牌发展布局规划研究,确定国家级重点区域品牌和有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建设方案,对有良好出口基础的新疆吐鲁番、甘肃敦煌、云南建水、宾川等产区的优秀葡萄产品要集中力量进行支持和品牌培养。同时各省要结合产区特点,整合区域资源,培育形成特色葡萄品牌。葡萄品牌建设要研究区域特有的地域及人文特点,充分挖掘历史资源,对每个品牌注入地理、文化、人文的理念,丰富品牌的科技、文化、历史内涵,塑造和发展有地域特色的葡萄品牌,建设培育有中国特色的优势名牌葡萄产品。

4.3 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力度,保护品牌产品的权益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在这一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各级主管部门应当统一规划,在资源、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方面对品牌建设工作给予政策和经济、科技等支持,保证品牌建设健康推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共建格局。

各地以举办节会、展销、论坛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品牌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政府对这种推介平台要予以支持。对创建葡萄名牌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经营主体主动自觉推进产品品质优化。各地对进行申请认证“三品一标”的企业、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支持或减免申报费用,对其中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单位给以经济补贴予以支持。

要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品牌保护机制,坚决打假,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保护生产者合法权益。在生产过程中,当区域公用品牌受到假冒产品侵害或因滥用品牌而使信誉受损、使整个区域行业蒙受损失时,要及时运用法律的手端严厉打击这种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区域品牌内葡萄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区域公用品牌内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该创建专属自己的品牌和商标,保持自己的产品特色和产品质量。在品牌创建中,形成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相互配合的母子品牌战略,有效地保护地区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利益。

各级政府要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加强农产品品牌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开展对农产品的认证和质量监管管理。要将葡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全部纳入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套记录完整、标准规范、全程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生产过程全程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坚决取消其品牌标志使用资格,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对品牌经营者的生产管理,坚持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走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通过标准化生产,做到生产有标准、质量有标准,不断提升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4 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

建立葡萄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是进行品牌化生产必须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各地应先对当地现有的葡萄产品品牌的性质加以分类,如,是葡萄产品专用品牌还是经营企业品牌或区域品牌。然后对品牌的各种基本资料,如生产主体、技术标准、安全认证、使用范围、市场规模、销售量、互联网应用、商品标价、市场评价、媒体影响、诚信评价等综合价值进行评估、调查,然后按产业规模大小进行排序,形成品牌目录。在充分掌握品牌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对优秀产品品牌的推介,通过媒体广为传播,让消费者都知道、认识名牌和品牌产品。对全国性的葡萄品牌由农业部主导发布目录,以增强品牌的权威性、公信力。积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增强生产者发展品牌的信心和珍惜品牌的信誉,推动品牌产品流通销售。

4.5 加强农业品牌信息化建设

当前,我国“互联网+农业”的模式正在全国蓬勃发展。农业属于弱势行业,在资金、科技、市场等方面都不是强项,而强大的互联网能够帮助产业补足短板,互联网上销售葡萄产品,反应快、涉及地域广,能最快、最大程度地拓宽产品的市场销路,虽然网络销售新鲜果品还存在一些要解决的问题,但已经开展网上销售的地区和单位均已收到良好的效果。采用电商网上网下销售葡萄,品牌极为重要,尤其是群众口碑和企业信誉的好坏、粉丝数量的多少,大家都十分看重,因此产品的质量、服务永远是品牌上网销售的基石。我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建设是今后品牌化生产的重要手段,“互联网+葡萄”肯定会带动提高葡萄产品品牌建设的发展速度。

利用二维码建立产品信息的追溯体系已在北京、上海、云南、新疆等一些葡萄生产企业中实施,各地也正在普及推广,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知道所购买的葡萄的各种信息,这对品牌的推广有着十分良好的推动作用。

4.6 加强学习,掌握农业品牌建设新理念、新技术

品牌营销是企业和生产单位提高品牌价值和产品效益的重要措施。其中品牌传播技巧、产品市场定位、品质诚信等是营销的重要内容。当前,大部分葡萄生产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品牌营销技术不完全熟悉或不掌握,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这种状况会使葡萄产品在品牌营销时遭到消费者的信任危机,影响产品的销售流通。因此为加强葡萄品牌营销,必须加强学习,熟悉掌握品牌营销新理念、新技术,在准确市场定位、开展品牌传播、拓宽销售渠道、掌握销售技巧、增强售后服务等方面认真学习,并学习借鉴其他相近行业在品牌营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使葡萄品牌的建设和营销水平登上一个新台阶,全面推动我国葡萄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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