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国治先生:话说南怀瑾先生著作权之争
话说南怀瑾先生
著作权之争
2018年10月1日
缠讼多年的南怀瑾先生著作权之争,终于在2018年9月28日上海高级法院二审落槌定判,认定南怀瑾先生著作权并没有赠予郭姮妟代持南怀瑾先生股份的老古文化公司,仍属南家所有。
为什么会有南怀瑾先生著作权之争的官司呢?
此事得从2012年9月30日南怀瑾先生荼毗之后说起,10月4日南怀瑾先生家属及处理丧事的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在大学堂举行会议,李素美主动发言说:“老师的版权、版税的问题,于理于法都是属于南老师的子孙“。
第二天(10月5日)下午,南小舜、南一鹏、南国熙、李素美、郭姮妟5人再次进行会谈,约定对南怀瑾先生的遗产进行清点分工和造册,并形成《会议纪要》,由5人签字认可,并由南怀瑾先生的学生李慈雄和牟炼二人签字,作为见证人。
其实就我所知,南怀瑾先生的子女对所谓的遗产并不愿据为己有,所以南怀瑾先生的六位子女很快的共同作出决定,就在2012年11月2日和4日,分别在台湾《中国时报》和浙江《温州日报》发表《关于南怀瑾先生遗产处置声明书》,表示将属于子女们的权益全部捐献给拟成立的非盈利公益机构,暂名怀师文化基金会,并将多方邀请南怀瑾先生的学生及社会贤达参与管理,继续弘扬南怀瑾先生之精神与教化,回馈国家社会。
想不到,2012年11月初,南国熙根据10月5日约定联系李传洪、李素美,在11月6日下午到太湖大学堂继续商谈处置南怀瑾先生遗产事宜。11月5日晚6时54分,李素美之女郭姮妟突然给他发了一份电邮,让他6日下午2时30分到台北跟她们母女委托的律师洽谈。2012年11月6日,南小舜、南国熙等南家子女按约去太湖大学堂清点遗物时,却被拒之门外。
接下来的几件事更令人伤心和心寒,随南师生前工作的牟炼,于2013年2月15日(年初六)春节后返回太湖大学堂时,竟被拒于门外,郭姮妟说这是私人地方,我们要清场。长期跟随南师身边的宏忍师于2013年2月16日(年初七)离去时,还被门卫检查车辆行李。
2013年3月10日郭姮妟带着律师到刘雨虹老师处,出示一份声明文件,要求刘老师交出南怀瑾先生的《中庸》手稿,刘雨虹老师说这只是律师声明,不是遗嘱,也不是南师的亲笔证明,因而拒绝交出。
李家的这些行为让南怀瑾先生的学生们非常生气,对于李家不愿依约定的《会议纪要》交出南怀瑾先生的遗物遗产,不能理解。在这过程中谁都不想打官司,多人各种劝说李家无效后,无路可走,没办法放任老师的心血遗产就这样被侵占损害,不得已才走法律途径的。
在后来的诉讼中,郭姮妟拿出一份“捐贈书”说南怀瑾先生把著作权赠给了她所主持的老古文化公司。同学们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因为语句不是南师的行文风格,而且对于重要事情他都是亲笔书写,更不会用简体字章,何况签字也不像。若南怀瑾先生的捐赠书是真的,为何不在一开始就拿出来呢?也可免去打那么多官司了。
郭姮妟所示“捐贈书”
浙江、上海的四家法院都没有认可这份“捐贈书”。坦白的说,法院认为这是南怀瑾先生个人行为与郭姮妟和李素美母女自相矛盾的说辞,以及其它众多事实不合,所以才会有南怀瑾先生著作权并没有赠予他人、仍应归属南家子孙的判决。
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郭姮妟自称是为了传承中国文化及南怀瑾先生精神才争取著作权及遗产。假如真作此想,李家就应該在太湖大学堂聚集南怀瑾先生的学生们共同来做这些事,而不是把南怀瑾先生身边的学生都清理出去。
如此不讲诚信不尊重老师遗族的行径,合乎中国文化精神吗?对得起南怀瑾先生多年的教导吗?这样的人适合办教育吗?
转自“凈明學苑”微信公众号